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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学工作日常巡查制度精选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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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很早就开展了中央组织对地方组织的巡视。十八大之前巡视制度已经建立起来,成立了专门的巡视机构,定期地、经常地对有关党组织进行巡视。 十九大修改党章把巡视巡察制度明确写在党章当中,表明了我们党对巡视巡察制度的极端重视。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学教学工作日常巡查制度精选六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篇1】小学教学工作日常巡查制度

  一、严格掌握本区域的各种管理规定,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关心集体,爱护公物。

  二、为防止或尽可能避免本小区内各类治安事件的发生,确保业主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全面负责本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保证小区安全,必须加强治安巡回检查工作。

  三、认真做好门卫日常工作,基本熟悉并掌握小区业主情况,不准与本小区无关的车辆、人员进入小区。做好相关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四、巡回检查时,必须携带一定的防卫器具,检查小区内各楼道(道路口),四周围墙和较隐蔽黑暗的角落,发现疑点及违章行为,必须及时劝说制止和处理,特别出现斗殴、凶杀、火警等严重民事或刑事事件时,应及时报警,同时告知公司领导。

  五、每班必须按时上下岗,严禁离岗、脱岗。当班时如因玩忽职守,给业主和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或人为造成事故的,安保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视情节的严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巡回检查认真负责,发扬正气,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七、白天不定时流动巡视,夜间巡回检查三次以上,并逐次做好记录,在交接-班时将处理结果告知接-班者。

  八、礼貌用语,规范服务,不徇私情,严肃执纪。

  九、对工作中成绩显著或由于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和处罚。

  十、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保人员岗位规范及奖惩办法

  一、安保人员应做到

  1、持证上岗,规范着装,佩戴执勤标志;

  2、文明执勤,礼貌用语,不卑不亢,坚持原则;

  3、门卫接待,路遇领导,引导车辆,纠正违章,实施收费,必须敬礼;

  4、交流使用普通话,并使用下列语言:你好,需要我帮助吗?对不起请按指定的位置停放车辆,您的车费是……,谢谢配合等;

  5、白天对所辖区域实行流动岗巡查,夜间巡查三次以上,并逐次做好记录;

  6、巡查时注意行走姿势,二人以上时,成纵队型;

  7、认真做好来访人员、车辆登记与检查工作,态度热情、和蔼;

  8、门卫室及相关保洁区始终保持整洁、明亮、有序。

  二、安保人员禁止下列行为

  1、上班时,嘻笑打闹、吸烟、喝酒、睡觉;

  2、与安保工作无关的人员在门卫室逗留、闲谈等;

  3、旷工、迟到、早退,对工作不负责任,得过且过;

  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领导安排;

  6、其它有损公司声誉及安保人员形象的行为。

  三、奖惩

  1对规范执行公司各项规定,工作认真负责,作出较大贡献的员工,由公司组织评议,实施奖励;

  2、凡违反上述二项内容之人员,将作出必要的处罚,具体是:

  (1)、第一次责成检查并扣工资5—50元;

  (2)、第二次处以警告并处扣工资50—100元,一直至除名的处分;

  (3)、第三次除名。

【篇2】小学教学工作日常巡查制度

  为了加大对井下主要通风、运输及岔门等巷道管理,及时掌握井下巷道失修及后路情况,确保井下巷道使用安全,制定本规定:

  一、井下巷道日常巡查

  1、巷道、岔门巡查的单位分工范围:

  1)采掘开施工单位的环境卫生区范围内的巷道、岔门及后路巡查由本单位每小班执行。

  2)主要轨道运输巷道、系统运输巷道、岔门及后路巡查由环境卫生承包单位执行。

  3)失修巷道、岔门、后路的巡查由修护队执行。

  2、各单位要建立井下巷道日常巡查制度,完善井下巷道日常巡查台帐。

  3、日常巡查由专人负责巡查,并要有巡查记录。

  4、井下总回风巷道日常巡查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进行。其它巷道日常巡查则1人即可进行。

  二、井下巷道月度巡查

  1、每月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安监、修护队,对井下所有掘进移交巷道、岔门进行不少于一次检查,掌握巷道的变形和失修情况,以保证巷道的通风、行人、安全等需求。

  2、巡查巷道后,必须对失修情况进行登记、汇总,交由技术部报告给矿领导,以指定维修方案。

  3、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检查人员如对检查不负责任,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给予100元的罚款。 

  4、凡因巷道失修问题而出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除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外,并追究参与检查人员的责任。

  5、参加专项巡查人员,必须于检查当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井口集合,分组对井下修护所负责巷道进行全面巡查,并做好记录。

  附件四: 

  锚杆(索)支护工程质量督查细则与处罚标准

  督查类别

  督 查 内 容

  奖 惩 标 准

  管  理

  1、支护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强度、经抽检不合格的

  罚责任人200元/项

  2、材料发放错误的.

  罚责任人200元/项

  3、施工单位擅自更改支护方式、降低支护强度的

  罚部长、主管技术员、队长各500元

  4、施工单位汇报不及时,或汇报情况与现场实际不符的

  罚班长100元、队长200元

  5、施工单位不能按照联系单要求及时采取巷道加固措施的

  罚部长、主管技术员、队长各200元

  6、锚杆(索)施工台帐缺页、未及时填写、填写错误的以及填写不齐全的。

  罚队长50元/处

  7、小班安监员未在锚杆(索)施工台帐上签字的

  罚当班安监员100元

  8、没有备用支护材料的、有而不齐全的、未按指定地点存放的。

  罚队长200元

  9、施工单位锚固剂未按规定存入专用箱的

  罚队长100元

  10、现场抽查出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未掌握锚杆(索)施工技术要求的。

  罚队长50元、罚责任人100元

  锚  杆

  1、现场施工时未按规程、措施要求使用临时支护的

  罚跟班队长200元,责任人按 “三违”处理

  2、现场锚固剂搅拌未使用计时工具的

  罚跟班队长100元、罚责任人200元

  3、锚杆的锚固力必须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罚跟班队长50元/根

  4、锚杆螺母扭矩:岩巷必须≥200N.m,煤巷必须≥150N.m

  不符合规定,罚当班安检员10元/根,罚队长50元/根,当班发现四根以上不合格的,跟班队长进“三违”学习班

  5、锚杆外露长度不符合规定的

  不符合规定,罚队长50元/根

  6、严禁锚杆无盘无帽

  不符合规定,罚队长50元/根

  7、严格锚杆的安装角度,顶板锚杆严禁穿皮现象

  不符合规定,罚当班班长100元/根

  8、随意截锚杆的,卸锚杆托盘的。

  责任人按严重“三违”处理

  9、锚杆缺减摩垫圈的

  每缺一个罚责任人50元

  10、锚杆未执行编号管理的 

  罚队长100元/根

  锚  索

  1、对于安检员发现不合格的锚索(工作面迎头20m范围内),若经瓦检员签字合格确认的,将追究瓦检员与施工单位的共同责任

  罚瓦检员100元/根,罚跟班队长200元/根,罚责任者300元/根

  2、对于发现不合格的锚索(工作面迎头20m范围内),若未经瓦检员签字合格确认的,生产单位负全责

  罚责任者300元/根,罚跟班队长200元/根,责任者按“三违”处理

  3、锚索未执行编号管理的 

  罚队长100元/根

  检测

  工具

  1、每个掘进头必须配备完好的锚杆拉力计(两套)、扭矩扳手(两套)及配套套筒、锚索张拉机具、秒表等检查仪器和工具

  缺项或不完好,罚施工单位5000元,罚行政及技术负责人、队长各200元,队长按“三违”处理,月度出现两次以上情况的部长按“三违”处理

  2、迎头必须配备存放检测工具的上锁专用箱,并距迎头不超过50米。

  不符合规定的,罚队长100元/次

  顶板探查孔

  1、 施工单位未及时按要求打顶板岩性观测孔的(岩巷20米一个、煤巷50米一个)

  罚队长100元/次

  2、 施工单位出现推诿、扯皮不愿打探查孔的

  罚队长100元/次

  3、施工单位技术员未按规定及时上报顶板岩性观测孔资料的

  罚技术员100元/次

  顶板

  离层仪

  1、必须按规定及时安装顶板离层仪和悬挂牌版

  否则,罚主管技术员100元/次

  2、离层仪未按规定时间观测并填写牌板的,或填写内容与实际不相符的。

  缺一次,罚技术主管和技术员各100元/次

  3、顶板离层仪观测记录必须按时(每周一)送交矿压小组进行检查

  迟交或不交、记录不全或记录不真实的,罚技术主管100元/次

  围岩移近量

  1、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及时布置测站的

  罚施工单位技术主管和技术员各100元/次

  2、未按规定对围岩移近量测站进行观测记录的

  罚施工单位技术主管和技术员各100元/次

  3、观测记录不全、记录错误或记录不真实的

  罚技术员100元/次

  三、四岔门

  1、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及时悬挂三、四岔门牌版

  罚施工单位技术主管和技术员各100元/次

  2、未按规定对三、四岔门进行观测记录的

  罚施工单位技术主管和技术员各100元/次

  3、观测记录不全、记录错误或记录不真实的

  罚技术员100元/次

  记录

  台账

  1、施工队无锚杆(索)施工记录台账的

  罚部长、技术主管、队长各200元/次

  2、施工单位未及时将锚杆、锚索台账交给技术部的

  迟交或不交、记录不全或记录不真实的,罚队长、技术主管、技术员各100元/次

【篇3】小学教学工作日常巡查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对小区治安情况进行巡视检查。

  二、保安员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逻服务,堵截各类违法犯罪分子,确保辖区安全。

  三、小区实行电子巡更,按巡更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签到打卡,巡逻过程中,须佩带电筒、对讲机等巡视器材。

  四、对巡逻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及时做出处理,并通过对讲机向保安队长报告。

  五、保安队长负责治安巡逻的检查、监督工作,协助中心主任处理突发事件。

  六、保安巡逻员在巡逻过程中应多看、多听、多嗅以确保完成巡逻任务。

  七、严格执行《保安巡逻规程》,对重点部位实施重点监控,阻止闲杂人员在小区内乱窜,阻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小区重点要害部位。

  八、注意来往人员的动向及携带物品,对可疑人员应前往盘问、检查证件,必要时可检查所带物品。

  九、遇有盗窃、流氓违法犯罪分子,应立即设法擒获。

  十、发现打架、吵架、斗欧时,应予以劝止。

  十一、发现火烛,应立即组织扑救并迅速报警。

  十二、接受住户信息反馈,积极为住户联系,及时解决和协助处理住户投诉和求助。

  十三、在执勤过程中,当保安队长检查到各岗位的保安员时,保安员应向队长或班长敬礼并汇报巡逻情况,保安队长应向保安员回礼。

  十四、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在接岗队员尚未到岗时,原班队员不得离开,可通过对讲机系统向值班室或保安队长查询。

  十五、巡逻队员下岗后将巡视器材进行交接,并做好相关记录。

【篇4】小学教学工作日常巡查制度

一、维检员负责本矿安全监控系统的维护、检查、巡检、测试工作;同时将相关资料及时存档备案;

二、维检员负责对安全监控系统每十天进行一次巡检,自带超过1.5%的标准气样对所有工作面的瓦斯传感器进行测试,对传感器位置设置情况(应标明设置地点)、报警值、断电值情况进行测试、检修。主要包括:瓦斯电闭锁、风电闭锁、故障电闭锁测试、检修等,打印井下巡检后各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的报警超限记录表、当天日报表、报警曲线图。

三、巡检表、报警超限记录表、当天日报表、报警曲线图巡检完毕后报矿监控室主任,经矿监控室主任认可后签字盖章。

四、负责确保井下各工作面三大闭锁功能正常实现;确保各项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并及时存档备案。

五、每十天将巡检表、报警超限记录表、当天日报表、报警曲线图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存档备案

【篇5】小学教学工作日常巡查制度

        一、巷道范围:

             本队所管辖巷道分各采区轨道上下山,S、N520大巷,各采区车场。

         二、责任划分:

             为加强对顶板的管理,对各巷道进行责任划分、承包到人。

         1、520大巷S3至S520大巷由赵金龙负责。

         2、520大巷S3至N520大巷由候义芳负责。

         3、S3采区轨道下山、S3单轨吊巷、S3加油硐室由宋严斌负责。

         4、S4采区由乔淑青负责。

         5、S6轨道上山、S5轨道巷、S5加油硐室、S5充电硐室、S5单轨吊巷由成军负责。

         6、N3轨道巷由周卫忠负责。

         7、N1轨道巷由白俊生负责。

         8、N2轨道下山、加油硐室、S1轨道下山、加油硐室由张晋红负责。

         三、巡查制度:

         1、各巷道负责人每3天对所分管的巷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顶板开裂,悬矸、冒落、掉渣、底鼓等问题及时处理,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向队汇报,由队以书面形式上报生产科,否则对责任队组处罚200元。

         2、各负责人每次巡查情况必须如实填写顶板巡查记录上,并写明处理措施办法,否则扣100元。

         3、各负责人对巷道顶板问题的处理要严格按照找顶措施作业,否则按严重违章罚处。

         4、各负责人对巡查出的重大顶板隐患问题,要经查实是否确实存在。

         5各负责人由于巡查不到位,没有采取及时措施,或没有及时汇报,发生顶板事故后,处罚责任人1000元。

         四、巷道顶板事故预兆:

         1、顶板出现局部掉渣,在钢丝网上形成网兜,严重时造成锚杆失效。

         2、巷道两帮收敛,轨道变形,梯形梁变形,钢带或顶锚折断裂。

         3、巷道底板鼓起,轨道变形,钢带或顶锚杆断裂。

         4、顶板岩层炸响,顶板离层监测仪显示离层加剧。

         5、锚索承载力增大,锚索托盘变形,出现放射状纹理,严重时锚索断开失效

         6、喷浆巷道裂纹,喷浆块时有冒落,片帮增多

         7、破碎顶板处有连续掉渣,岩粉末下落,岩尘飞扬。

【篇6】小学教学工作日常巡查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巷道巡查工作的领导,矿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

  成员: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副总工程师、生产科室科长、井下区队队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具体负责巷道维修计划的编制。

  办公室主任:生产科科长(兼)

  二、巷道巡查的范围矿井在用巷道(含立井)。

  三、巷道巡查的内容巷道变形情况,包括顶板下沉,片帮、聚帮,底鼓,水沟变形,巷道断面变化情况;巷道支护完好情况,包括浆皮开裂,锚杆、锚索失效,钢棚变形、扭曲、脱扣等。

  四、巷道巡查责任划分和巡查周期各巷道管理责任单位对管理区域内的巷道按规定周期进行巡查,管理责任划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就近管理”的原则。

  1、综采队、安装队顶板管理责任区:工作面及两巷、两巷车场及其所辖其他巷道(包括其管辖的巷道入口两侧各5m精选文档,供参考!

  范围内巷道)。

  巡查周期:每班巡查一次。

  2、各煤巷掘进队顶板管理责任区:本队掘进巷道、料场(配电点)及本队所辖的其他巷道(包括其管辖的巷道入口两侧各5m范围内巷道)。

  检查周期:每班巡查一次。

  3、各开拓队顶板管理责任区:本队所施工巷道、料场(配电点)及独自使用巷道(包括其管辖的巷道入口两侧各5m范围内巷道)。

  检查周期:每班巡查一次。

  4、机电一队顶板管理责任区:井下变电所、绞车房、水仓通路、水泵房、猴车道等主要机电硐室及其附属巷道、主副井及西进风井(包括其管辖的巷道入口两侧各5m范围内巷道)。

  巡查周期:每旬巡查一次。

  5、机电二队顶板管理责任区:本队所辖的巷道、硐室。

  巡查周期:每旬巡查一次。

  6、运输队顶板管理责任区:本队所辖的巷道、硐室。

  巡查周期:每旬巡查一次。

  7、通风队顶板管理责任区:回风石门、回风绕道、瓦斯抽放硐室、瓦斯抽放钻场及井下无轨道无设备的通风巷道(包括其管辖的巷道入口两侧各5m范围内巷道)。

  巡查周期:每旬巡查一次。

  8、巷修队顶板管理责任区:进行水仓清淤的水仓、水仓通路,进行零星工程施工的地点及料场前后,本队使用的井下

  材料硐室

  巡查周期:进行正常施工的地点巡查周期为每班,本队使用的硐室每旬巡查一次。

  9、探防队顶板管理责任区:料场、配电点、进行打钻施工的地点、打钻硐室、注浆硐室

  巡查周期:进行正常施工的地点巡查周期为每班,本队使用的硐室每旬巡查一次。

  每月由总工程师牵头进行一次顶板隐患检查(可与其他安全检查合并开展),检查隐患按照整改单形式下发到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每年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科室人员,对矿井在用巷道的失修情况进行一次普查,普查结果由生产科统一收集、汇总,按照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的形式,建立相应的巷修普查台帐,并绘制在1:2000或1:5000的失修巷道专用工程图上,将有关要素填到图签(附表四)中。

  根据矿井生产布局,对没有进行生产活动可能存在隐患的偏远地区,由各科室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重点检查,生产科室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对生产区域偏远地区每月上岗次数均不少于1次,非生产科室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根据本月规定的生产区域边远地区选择2个岗点进行上岗,偏远地区检查发现巷道损坏要及时将失修情况按照责任划区划分填写隐患整改单,录入风险预控体系,由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由矿救护队每月对回风巷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巷道顶帮开裂、变形、巷道底鼓等失修情况,并将检查隐患汇总报送生产科。

  14、矿长每年对井下所有巷道巡查一遍,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每半年对井下所有巷道巡查一遍,并将检查问题记录在巷道管理责任单位巷道巡查记录本上。

  15、调度室组织,调度室、生产科、机电科、机电一队参加,每季度对回风井筒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井筒变形、开裂、涌水情况和井筒装备完好情况,对检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五、巷道巡查情况的汇报和处理

  1、各采掘单位每个工作面都要安排有经验人员负责顶板的检查工作;各辅助单位(运输队、机电一队、机电二队、通风队)对所管辖的每条巷道都要指定专门的顶板检查人员,负责顶板的检查工作。

  2、各单位巡巷人员在巡巷时必须进行详实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巡查日期、巡查人员、巷道名称、巷道破坏长度、具体位置、临时处理结果等。巷道巡查记录本必须存放在固定位置,记录表存放位置改变前必须向生产科汇报,生产科定期对各单位巷道巡查记录本存放位置进行公示,以便巷道巡查人员填写记录。

  3、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检查周期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属于轻微性破坏的井巷由责任单位自行维护、处理,处理轻微失修必须使用专用工具,严格按照敲帮问顶规定进行。

  在巷道巡查过程中处理掉的浆皮,由文明卫生责任单位负责清理干净。

  4、各区队巡查人员对巷道巡查情况以书面形式记录。属

  于轻微性破坏的地段,由区队做好汇总,队内保存备查;属于一般性破坏和严重性破坏的地段,区队要在巷道巡查记录上登记并上报生产科,当月巷道巡查记录在每月20日前上报生产科。

  5、对于一般性失修和严重失修巷道必须及时已书面形式向生产科报告,生产科建立失修巷道记录台账,核实破坏程度,根据失修井巷的失修程度,结合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巷修计划,分轻重缓急编制月度巷修计划,安排队伍进行返修施工。

  巷修施工队伍进入前,仍由原责任单位临时维护,特别严重时要设置警戒,严禁人员进入。

  六、巷道巡查工作责任追究

  1、各巷道管理责任单位必须对管理区域内的巷道按规定周期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凡没有按照规定对巷道进行巡查或无记录、做假记录,记录与实际不符的,对巷道轻微破坏不及时处理的,每次罚责任人100元,不按时上报巷道巡查记录的,每次罚区队技术负责人100元,发现巷道严重失修情况不及时汇报的,责任单位队长及责任人各罚款100元。

  2、脱落浆皮若造成设备、设施、管线损坏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队长书记各罚款300元;脱落浆皮若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生产影响的,除严格按照矿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外,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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