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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胡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思想汇报
   
  敬爱的党组织:
  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强调要着力在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中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可谓高屋建瓴,切中要害,我们必须深刻领会并认真贯彻落实。
  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意识是人的头脑对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是感觉、思维等各种心理过程的总和,是人的高级心理反映形式。领导干部的制度意识,是指领导干部关于制度的思想和观点的总和,它包括领导干部对制度的基本看法,对制度建设和自身行为的要求和态度,也包括领导干部关于制度的知识和修养。领导干部既是制度的制定者,也是制度的执行者。因此,提高领导干部的制度意识对于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至关重要。
  一、树立制度意识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工程
  依法治国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建立一套完备的法律制度,更需要法治理念的支撑。完善立法、执法和司法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是走向法治国家的必由之路。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念是政策和制度的基础,制度意识是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思想基础。全党全民民主法制意识的强弱直接影响到民主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培养全党全民的民主法治意识是实现依法治国、建立防止腐败制度体系的基本社会条件。
  二、树立制度意识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依法行政的本质和要义在于依法规范和约束行政权。领导干部是政府权力的行使者,其制度意识、法治意识的强弱,直接关系到依法行政的本质要求能否实现,关系到行政权力能否按照体现“公意”的法律来取得和行使。只有克服握有自由裁量“特权”的领导干部的特权意识,才能保证政府权力依照法律原则和精神适度行使。只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宪法原则和法治精神,才能保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实现法治政府即有限政府的目标。
  三、树立制度意识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廉政立法的目的,旨在为廉政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和操作程序。领导干部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肩负着领导、组织廉政立法和法律实施、监督的重要使命。廉政立法的质量、是否被一体遵行和有效实施与领导干部的制度意识息息相关。只有切实加强制度宣传教育,增强全党制度意识,筑牢遵纪守法思想基础,才能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领导干部只有自觉执行制度,才能做到执行理念从感性升华到理性,执行力量从他律转变到自律。只有带头执行制度,才能用制度规范用权,做执政为民的表率。
  四、树立制度意识是增强全党全民法治意识的关键
  领导干部制度意识的强弱,对于党员和群众具有重要的导向和影响作用。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具备较强的制度意识,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才能自上而下地树立重法律、重制度的风气。毋庸讳言,我国的法治建设离预期目标仍有相当的距离,少数领导干部依然习惯于将自己凌驾于法律、制度之上,不愿接受制度和法律的约束。在一个国家,如果连立法者、执法者都缺乏正确的法律观念,又怎能奢望社会和公众信仰和崇尚现代法治理念?“法之不行,自上犯之”,约束权力的规则、反腐倡廉制度能否真正得到贯彻执行,关键在领导干部,这对居于执政地位的党员领导干部尤为重要。
  请党组织对我进行帮助和教育。
  汇报人:
  时间:

 

 

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思想汇报
   
  敬爱的党组织:
  我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中按院党组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学习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十七届中纪委第五次会议公报、贺国强在十七届中纪委第五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等,在听了本院梁院长所讲的廉政党课后,做为一名人民法院的党员干部,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做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应当从黄松有案中吸取教训,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公正廉洁司法,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开展此次教育活动意义重大
  上级法院部署开展此次教育活动,是要求法院的党员领导干部从黄松有案中吸取教训,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是法院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需要,是革命实践性、长期性、复杂性的需要,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需要,是社会建设不断增强的需要,是本院海事审判事业的需要。通过此次教育活动,要求法院的党员领导干部深入推进公正廉洁司法,在提高司法能力、细化司法标准、强化司法管理监督、加强法院党的建设上取得新进步,进一步提高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司法公信力,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进一步理解党性修养的涵义
  党性修养也称党性锻炼,他是党员的自我教育、自我改造、自我完善,是对共产党的本质属性的内化,是党员在改造客观世界中自觉运用党性原则规范自己的行为、克服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想,不断改造主观世界、不断开创实践和认识新境界的过程,是党员自强和自律的统一。党性修养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及政治、思想道德、业务修养等。
  党性是不可能自发地产生,只有通过刻苦学习、认真改造世界观,才能逐步树立起来。法院的共产党员理应成为全院其他工作人员的表率,这就要求共产党员加强道德修养、提高党性水平。党员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最根本的是自觉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为人民服务内化为自己的灵魂,作为自己一切行动的出发点和归宿。
  三、坚持“三个至上”重要指导思想
  这是法院办案、队伍建设和其他司法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党性修养的主要内容,强化艰苦奋斗的观念是党性修养的有效措施。
  四、从黄松有案等反面典型教材中加强党性修养
  黄松有的堕落就在于弃守了权为民所用的底线,背弃党的宗旨,无视党纪国法,大搞权钱交易,对法院队伍的思想造成了巨大冲击,严重地损害了人民司法事业和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从自我批评的角度说,黄松有被判刑,一方面说明建设法治社会,各种社会矛盾纠纷涌入法院,让法官寻租机会剧增;另一方面也说明,对法官的监督与制约的制度并没有及时跟上。黄松有涉案事实大多在司法拍卖环节,那么如何监督法官在司法拍卖中的行为、如何防范法官与相关人员的利益输送、如何让执行和拍卖更加阳光透明,这就要求法院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对法官的监督与制约的制度没有及时跟上时自觉加强自身的党性党风党纪修养,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掌握和运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克服满足心理、攀比心理、贪占心理、侥幸心理,增强防范意识;通过“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四自”方式进行党性修养、提高自身素质。要妥善处理好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权力与责任、自律与他律、工作内与工作外的关系,更要妥善处理好“工作圈”、“家庭圈”、“社交圈”的问题。
  五、要从学习全国模范法官陈燕萍、广西模范法官文惠新等新时期模范法官的典型事迹中加强自身党性党风党纪修养
  通过学习全国模范法官陈燕萍的先进事迹,知道她这个“平民法官”首先是责任心很强。法官是一门职业,和其他社会职业一样,法官应当保持自己的职业伦理,干一行爱一行,不断总结司法审判的经验、提高审判水平,但法官的审判工作具有特殊性,它是一个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终途径,因此,对法官应当提出比一般职业更高的伦理要求或政治要求,即法官必须坚守职业伦理,必须具有职业责任心,必须坚持“司法为民”的政治理念。而要做到这点,首先要不断加强自身党性党风党纪修养。
  六、在结合去年开展的“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集中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中不断加强自身党性党风党纪修养。在此次活动中,切实查找个人身上存在的党性不强、党风不正、党纪松弛等问题:理想信念有时不坚定,宗旨意识有时淡薄,有时未能很好地掌握和运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而降低防范意识,有时未能克服满足、攀比的心理,有时未能通过“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四自”方式开展党性修养,有时未能妥善处理好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权力与责任、自律与他律、工作内与工作外的关系和“工作圈”、“社交圈”的问题。
  通过梁院长所上的廉政党课和召开专题座谈分析会、组织心得体会交流活动,我个人认为,从今天开始,我要更加自觉学习党章及党的各种读物、法律读物,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掌握和运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克服满足心理、攀比心理,增强防范意识;妥善处理好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权力与责任、自律与他律、工作内与工作外的关系,更要妥善处理好“工作圈”、“社交圈”的问题;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坚定不移地继续严格遵守并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等廉政制度,带头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坚持司法廉洁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真正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正确运用党和人民交给的审判权和执行权,提高法院的公信力,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肯请党组织加强对我的帮助和教育。
  汇报人:
  时间:201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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