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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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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履行药品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把加强药品和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身心健康与人身安全作为践行执政为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人民服务。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4篇】,欢迎品鉴!

第1篇: 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

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民政工作是以人民群众为直接的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根本目的,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才能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在民政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必须体现在四个“做到”。

一、坚持以人为本,做到民政为民。民政是国政、德政、仁政,是人民政府为民之政。“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是民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我们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多方面的需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民政工作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时,一定要思民之所想,忧民之所愁,念民之所难,为民之所需。体察民情,善解民意,善待百姓,厚待群众。时刻把困难群众、优抚对象、弱势群体放在心上,做好每一项工作,解决各种问题,真正做到“为民解困”。

二、坚持以人为本,做到服务大局。民政工作所体现的全面性、开放性,需要我们主动服务和置身于党政工作大局之中,突出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我们要紧紧围绕招商引资全民创业、发展经济的重点问题,人民群众要求解决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来开展民政工作,自觉服从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局。为此,就要进一步破除民政对象特定性,树立面向全体公众的大服务观念,破除包办的狭隘性,树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协作观念,破除单纯“等、靠、要”的依赖性,树立自强自立的大发展观念,从而为民政事业的改革发展提供思想基础和精神支持。通过思维观念的大提升,更好地为中心任务和大局服务,发挥民政职能作用,扩大社会影响力和认知度,不断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三、坚持以人为本,做到改革创新。民政事业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改革,注重创新。在工作布局上实现全覆盖,做到城乡并举互动?在工作对象上保障和服务特定社会弱势群体的同时,面向社会公众,搞好公共服务?鸦在工作管理上由“办”民政向“管”民政转变?鸦在工作方式上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在资金投入上由单纯的“等、靠、要”向多元化方面转变,建立民政事业经费与经济发展同步增加的自然增长机制,广辟社会融资渠道,开创民政工作的新局面。

四、坚持以人为本,做到求真务实。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必须坚持求真务实作风,一切要从实际出发,实是求是,不要虚假的繁荣,不要虚假的政绩,一切以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赞成不赞成、群众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的标准,要多干群众急需的事,多干群众受益的事,多干打基础的事,多干长远起作用的事。在民政系统形成一种“实干者光荣,空谈者可耻”的氛围。做到经常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把人民交给我们的事情做好,切实抓好城乡低保、救灾救济、社区建设、优抚安置、民问组织管理、区划地名管理、社会救助管理、婚姻登记管理、收养管理等民生工作,以实际行动落实好科学的发展观。

第2篇: 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

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需要从两个方面来把握。首先是“人”这个概念。“人”在哲学上,常常和两个东西相对,一个是神,一个是物,人是相对于神和物而言的。因此,提出以人为本,要么是相对于以神为本,要么是相对于以物为本。大致说来,西方早期的人本思想,主要是相对于神本思想,主张用人性反对神性,用人权反对神权,强调把人的价值放到首位。中国历史上的人本思想,主要是强调人贵于物,“天地万物,唯人为贵”。《论语》记载,马棚失火,孔子问伤人了吗?不问马。说明在孔子看来,人比马重要。在现代社会,无论是西方还是中国,作为一种发展观,人本思想都主要是相对于物本思想而提出来的。

其次是“本”这个概念。“本”在哲学上可以有两种理解,一种是世界的“本原”,一种是事物的“根本”。以人为本的本,不是“本原”的本,是“根本”的本,它与“末”相对。以人为本,是哲学价值论概念,不是哲学本体论概念。提出以人为本,不是要回答什么是世界的本原,人、神、物之间,谁产生谁,谁是第一性、谁是第二性的问题,而是要回答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什么最重要、什么最根本、什么最值得我们关注。以人为本,就是说,与神、与物相比,人更重要、更根本,不能本末倒置,不能舍本求末。我们大家所熟悉的“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以及“学校教育,学生为本”等,都是从“根本”这个意义上理解和使用“本”这个概念的。

以人为本思想是我们党摒弃了旧哲学人本思想中封建地主阶级、资产阶级的阶级局限和历史唯心主义的理论缺陷,借鉴国际经验教训,针对当前我国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一种片面的、不科学的发展观而提出来的。这种片面的、不科学的发展观认为,发展就是经济的快速运行,就是国内生产总值(GDP)的高速增长,它忽视甚至损害人民群众的需要和利益。这种发展观“见物不见人”,其实质是一种“以物为本”的思想,它和以人为本所代表的是两种不同的发展观。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始终强调把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任务。科学发展观并不否认经济发展、GDP增长,它所强调的是,经济发展、GDP增长,归根到底都是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保证人的全面发展。人是发展的根本目的。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目的是以人的发展统领经济、社会发展,使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果与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相一致,使发展的结果与发展的目标相统一。正如胡锦涛同志所说,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以人为本,不仅主张人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回答了为什么发展、发展“为了谁”的问题;而且主张人是发展的根本动力,回答了怎样发展、发展“依靠谁”的问题。“为了谁”和“依靠谁”是分不开的。人是发展的根本目的,也是发展的根本动力,一切为了人,一切依靠人,二者的统一构成以人为本的完整内容。只讲根本目的,不讲根本动力,或者只讲根本动力,不讲根本目的,都不符合唯物史观。毛泽东同志指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同时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胡锦涛同志说,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试金石。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胡锦涛同志所有关于以人为本的论述,都十分明确地指出,我们所讲的以人为本,是以广大的人民群众为本,这里的人,不是抽象的人,也不是某个人、某些人。一切为了人,一切依靠人,就是一切为了人民群众,一切依靠人民群众。这里讲的人和人民,是同一个意思。

在中国历史上,“人”和“民”有时通用,人本也即民本。但在当代,作为一种哲学价值观,人本和民本又是不同的。前面指出,人是相对于物和神而言的。人本是讲人与物、人与神的关系,而民本则是讲人与人的关系。民是相对于官而言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就是中国儒家政治哲学的集中表述。

第3篇: 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

同志们,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第2天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就主持了以“切实实施民法典”为主题的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学习时强调,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检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带头贯彻实施民法典,带头保障民法典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今天,我讲课的题目是《深入学习民法典,扎实实施民法典》,我有三个方面感受和大家学习一下。

一、深刻认识颁布民法典的重要意义

颁布实施民法典对我国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实现了几代人的夙愿”。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都高度重视民事法律制定实施。革命战争年代,先后制定实施了涉及土地、婚姻、劳动、财经等方面的法律。新中国成立后,

我国相继制定或修订了婚姻法、土地改革法等重要法律和有关户籍、工商业、合作社、城市房屋、合同等方面的一批法令。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事商事法制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先后制定或修订了一大批民事商事法律,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顺应实践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把编纂民法典摆上重要日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对编纂民法典作出部署。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经过5年多工作,民法典终于颁布实施,实现了几代人的夙愿。

二是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与国家其他领域法律规范一起,支撑着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保证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

三是民法典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对于法治的新需求、新要求,也顺应了民众的新需求。体现了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提高,对公平正义、人格尊严、环境安全等方面的诉求随之提高,所以需要通过这样的法典依法更好地保护自身的民事权益。四是民法典推进了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为之奠定了制度基础。民法典是多年来民事立法的实践和司法实践的经验总结,也是制度的集成。五是民法典贯穿着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原则。人格权置于民事权利之首,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六是民法典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

二、加强学习,推进民法典的普法宣传

民法典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作为党员干部,一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坚持先学一步、多学一点、深学一层,深刻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重点问题,把掌握和运用民法典作为维护人民权益、做好群众工作、推动改革发展的必要知识、必备能力、必需本领,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二要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民法典的宣传教育。结合“七五”普法工作,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推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我们党员干部要积极发挥党员带头作用,模范作用,以身作则,向群众解读号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以及“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教育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三要加强民法典运用,依法依规推动中心重点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要求,深入学习民法典,认真履职尽责,坚决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不断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确保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坚决维护民法典权威;要加强配套法律法规制度建设,让民法典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坚持在工作中,忠于法律、捍卫法律,严格执法、敢于担当,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积极维护民法典的权威,帮助人民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切实实施民法典,践行初心为民,司法为民的宗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作为党员干部要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要将学习贯彻工作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结合起来,助力复工复产,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要将学习贯彻民法典与初心为民服务结合起来,更好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序良俗,用法治的力量引导人民群众向上向善。正确贯彻实施民法典、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为民服务初心,勇挑人民利益重任,切实运用民法典推动人民利益权益公平公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作为党员干部要贯彻实施好民法典,必须吃透民法典精神,正确理解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重要制度,正确适用民法典的规定,保障人民权益。就必须深入学习民法典,将民法典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依靠人民,为了人民,服务人民的宗旨,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贯彻条文,贯彻立法精神,秉持公正司法,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权益最大化,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利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民事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有力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4篇: 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从理论上弄清以人为本的确切内涵,对于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以人为本,是指以全部社会成员组成的集合体中的“每一个”个人为本。中国共产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把以人为本作为其核心,正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幸福生活的高关注,是以所有人的自由发展为最终目标的。在现实生活中,任何一个普通公民,无论性别、年龄和民族有何不同,都应该拥有平等的作为人的“尊严”和“价值”,政府、社会和他人均不得歧视。也就是说,他们都是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所关注的对象。因此,可以说,我们党提出的以人为本这一命题,蕴涵了党在各个不同阶段的最低纲领与党的最高纲领的内在有机的统一。

其次,以人为本是指以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人为本。既包括以现实存在的人为本,同时也包括以历史上的人和未来的人为本。一方面,当代人不能仅把自己当作具体、现实的人,而把“老祖宗”当作抽象、虚幻的人,否则就会陷入历史虚无主义。另一方面,当代人也决不能把子孙后代当作抽象、虚幻的人,否则就会淡化可持续发展理念,断子孙生路。我们既要在前人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基础上,艰苦奋斗、改革创新,为后人创造和积累更多的物质、文化财富,同时又要保护环境、珍惜资源,重视承接历史。

再次,我们党所强调的以人为本,从根本上来说,是要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本。在一个社会环境里,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完全一致的,而极少数人的根本利益则是与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相对立的。如果以极少数人的根本利益为本,就必然以牺牲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代价。在当代中国,以人为本就是要坚持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主体地位,就是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劳动者为主体的,包括其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在内的最广大人民群众为本。只有真正把实现、保障和发展人民各方面的需要和权益作为一切活动的出发点,作为衡量是非得失、成败功过的标准,才能真正体现我们党在发展问题上的根本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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