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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调查报告总结(合集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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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养老服务调查报告总结(合集十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1篇: 养老服务调查报告总结

区作为xx市的中心城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起步比较早,成效显著,不仅荣获全国唯一的居家养老示范区称号,也获得了第四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优胜奖。为了进一步追踪了解xx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现状及需求情况,区社会经济调查中心于20_____年8月开展了xx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问卷调查,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xx区社区总数及分布情况,本次问卷调查共抽取了有代表性的9个社区,被抽中社区内的50岁及以上居民作为调查对象。本次调查采用上门访问、当场填报的方式,实际有效调查300位老年居民。

1、调查样本均衡分布于9个典型社区

从辖区实际情况出发,根据社区规模及老年人分布状况,本次问卷调查遵循科学的抽样原则,主要选取了天一家园社区、马园社区、新高社区、平桥社区、芝红社区、秀水社区、徐家漕社区、汪弄社区、北郊社区等9个社区。为了确保调查样本具有较好的代表性,汪弄社区、天一家园社区和徐家漕社区分别调查40位老年人,其余6个社区分别调查30位老年人。

2、调查对象的年龄分布集中在50-70岁

在300位老年人中,调查对象的年龄多数介于50-70岁,是未来社区居家养老的潜在需求者。具体来看,年龄在50-59岁的老年人占30.3%,60-69岁的老年人占33.3%,70-79岁的老年人占21.0%,8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相对较少,仅占15.4%。从性别比例来看,男性被调查者所占比重为33.7%,女性被调查者占66.3%,以女性老年人居多。

3、调查对象未与子女同住现象比较普遍

在300位被调查的老年人中,98%的老年人拥有一个及以上的子女,其中一个子女的占42.3%,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占55.7%,无子女的情况较少,仅为2.0%。但是调查显示,老年人由于多种原因未与子女同住现象比较普遍,如64.0%的调查对象表示未与子女同住,仅有36.0%的调查对象与子女同住。从调查对象的身体情况来看,健康状况良好,82.3%的调查对象生活能够自理,仅有2.7%的调查对象生活不能自理。

4、调查对象对养老费用的心理承受能力较高

调查显示,城区居民收入水平较高,人均月收入高于20xx元的老年人比重达到31.0%,在1000-20xx元之间的比重最高,达到58.7%,低于1000元的仅占10.3%,而且80.3%的人以退休工资或养老金作为主要经济来源。由于收入水平的提高,老年人对养老费用的心理承受能力也相对较高,分别有21.7%、53.0%的调查对象认为可以接受每月20xx元以上和1000-20xx元的养老费用,仅有8.6%的调查对象只能承受每月不超过500元的养老费用。

为了进一步掌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现状及覆盖程度,我们特别设置了关于知晓度及满意度的相关问题。调查显示,xx区社区居家养老的发展潜力巨大,但知晓度和满意度均有待进一步提高。

1、六成以上调查对象偏好于家庭养老

调查显示,在目前的各类养老模式中,大多数调查对象倾向于选择家庭养老。其中,46.0%的调查对象选择由子女负责的家庭养老,18.7%的调查对象选择社区居家养老,两类家庭养老的比重合计达到64.7%,超过六成。其次,机构养老模式比较受欢迎,分别有13.7%和10.0%的"调查对象倾向于福利院或者老年公寓。相比之下,众多调查对象不愿意选择聘请保姆或投亲靠友的养老模式,选择这两类模式的调查对象分别仅为2.3%和0.7%。

2、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知晓度不高

虽然xx区社区居家养老模式较好,但这次调查显示知晓度仍然不高,仅有半数以上的调查对象了解社区居家养老这一养老模式,知晓度较低。具体来看,2.7%的调查对象表示很清楚社区居家养老模式,19.0%的调查对象表示知道,28.7%的调查对象表示了解一点,三者合计比重达到50.4%,超过五成;仍然有49.6%的调查对象表示不了解社区居家养老模式。

3、享受过社区居家养老的调查对象满意度较高

调查显示,享受过社区居家养老的调查对象对这一养老模式比较满意,仅有8.7%的调查对象选择不满意。具体分类来看,有10.9%的调查对象持很满意的态度,31.5%的调查对象表示比较满意,两者合计比重达到42.4%,超过四成。但是由于多重原因的影响,仍然有48.9%享受过社区居家养老的调查对象对这一养老印象不深、满意度不高,选择了一般的选项。

4、社区提供的养老服务形式缺乏多样性

调查显示,社区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形式较为单一,缺乏多元化、综合性的服务。具体来看,选择所在社区仅提供一项服务的比重为58.4%,提供两项服务的为29.2%,提供三项及以上服务的仅为11.9%。从服务形式来看,主要集中在层次较低的服务上,分别有35.8%、28.4%、28.0%、27.2%的调查对象表示社区提供了健身保健、钟点工、休闲娱乐和日渐照料服务,仅有11.5%的调查对象认为社区提供了知识讲座服务。

5、老年活动中心成为社区精神文化服务的主要载体

目前,社区越来越重视老年人的精神需求,精神文化生活服务成为社区老年服务的重要内容。调查显示,79.3%的调查对象表示所在社区以各种形式提供过这一服务。其中,61.3%的调查对象表示老年活动中心是所在社区提供精神文化生活服务的主要平台,另外分别有27.3%、13.0%的调查对象选择了文艺活动、兴趣班、培训班等形式。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区老龄化趋势愈加明显,这也意味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将日益增多。为了准确了解实际需求,我们对300位老年人进行了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意愿调查分析。

1、近四成调查对象愿意选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调查显示,调查对象选择社区居家养老的意愿程度一般。其中,39.3%的调查对象表示十分愿意选择社区居家养老,而26.7%的调查对象不愿意选择社区居家养老。此外,34.0%的调查对象表示未考虑是否采用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主要原因是这部分调查对象的年龄普遍不高。

2、地理优势成为选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原因

调查显示,在愿意选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调查对象中,地理因素成为影响他们选择的主要原因。一般而言,老年人普遍希望生活在熟悉的环境中,分别有59.3%、44.1%的调查对象认为选择社区居家养老就可以不离开熟悉环境以及作为家人照顾不到的地方的补充。另外,分别有31.4%和28.8%的调查对象认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服务多元化和费用较低是他们选择这一养老模式的重要因素。

3、服务内容不全成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短板

调查显示,不愿意选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重要原因是这一模式的服务内容不全,服务水平不高,形式不够多样性,无法满足不同调查对象的各类需求。在不愿意选择社区居家养老的调查对象中,选择无法满足需求占83.8%,超过八成;选择所在社区无此服务的比重占43.8%,选择服务质量不好的占32.5%,选择经济负担不了的占22.5%。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然产物。深入了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际需求,有助于我们弥补当前发展中存在的不足,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1、医疗保健、家政服务成为需求最大的项目

调查显示,调查对象对于社区居家养老的预期较高,希望能够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服务项目。具体分类来看,选择医疗保健及家政服务的调查对象最多,均超过了四成,分别达到52.3%和45.7%;其次是要求提供方便营养的餐饮服务,所占比重为31.3%。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希望提供聊天、健身、娱乐等精神文化服务内容的调查对象越来越多,所占比重分别达到26.3%、25.3%和24.7%。

2、居家养老服务人员需要具备多面手特质

调查显示,调查对象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技能要求较为苛刻。其中,分别有56.0%和47.3%的调查对象认为服务人员应具备医疗保健指导及家政服务等各项技能。而且老年人需求已经不仅仅满足于物质层面,有40.3%的调查对象希望服务人员具备聊天解闷、心理辅导等心理护理的技能。此外,18.7%的调查对象希望服务人员能够帮助老年人进行日常生活理财。

3、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期待高质量的发展

调查显示,调查对象认为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偏低,希望今后不断完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朝着良好的方向不断前进。具体来看,53.0%的调查对象希望社区能够完善服务项目来满足调查对象的各类需求;其次41.0%、38.3%的调查对象希望能够健全服务设施、提高服务人员素质,分别从硬件、软件两方面对社区居家养老提出了殷切希望。此外,24.3%的调查对象认为社区可以通过增加服务活动的频率来提高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水平。

综合上述分析来看,近年来xx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势头良好,养老服务的体系不断完善、内容不断增多、水平不断提高,这一模式深受老年人的欢迎。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xx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也存在一些不足,如覆盖面、知晓度、满意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服务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服务水平也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要今后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服务内容、强化培育专业队伍、提高服务质量、健全养老保障机制,形成良好的发展氛围。

第2篇: 养老服务调查报告总结

20xx年底,全区总人口86万,其中60周岁以上常住人口16.53万人,占总人口的19.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3个百分点,老龄人口呈现出规模大、增长速度快、日趋高龄化的特点。全区共有养老机构42个,床位5126张(其中民生工程建设床位3775张)。其中:(一)农村敬老院28所,床位 4291张(含开发区敬老院228张),农村五保供养对象4092人,五保机构供养能力已达100%。目前供养标准散居五保户人年均不少于2250元,集中供养对象年人均不少于3750元。(二)社区养老机构2所,床位数75张,活动人数15人。(三)社会办养老机构12所,其中经过民政部门审批并登记的 5所,床位数500张,收养对象170人。(四)xx区福利院床位数260张,入住院民228人。

二、

(一)政府主导,加大投入,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基础设施逐步改善。自20xx年将敬老院建设纳入民生工程以来,我区坚持政府主导,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硬件建设,先后投入建设资金10806万元,共建设养老服务机构37个,新增建设床位3775张(其中农村敬老院33个,3570张),均购置家俱、电视机、电扇等相关配套设施,有效改善了养老服务机构的设施及生活条件。自建院开始,乡镇政府就安排敬老院配套生产用地,供种植蔬菜、养殖牲畜用,以解决、提高院民的生活水平。目前,我区敬老院的环境面貌焕然一新,所到乡镇,最醒目的就是民生工程建设的敬老院、学校及幼儿园。

(二)完善政策,建立机制,五保老人的生活、医疗得到基本保障。区委、区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敬老院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扎实做好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xx区农村敬老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对做好五保老人的养老保障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完善了具体措施,各乡镇养老服务机构也建立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一是认真落实供养及管养经费。20xx年全区“五保”老人集中供养标准为3400元/年、人,分散供养生活费标准为 20xx元/年、人(分散供养按季打卡),全部列入财政预算并按期拨付;全区建立了敬老院及院民供养经费机制,并按600元/人、年的标准将管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区财政负担50%),每半年拨付一次,保证管养经费的足额到位,不足部分由乡镇兜底。二是切实解决医疗保障问题。全区所有五保老人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范围,全额资助五保老人参加“新农合”,五保老人住院的给予“新农合”补偿和医疗救助,住院看病不设起付线,对住院结算后由五保老人个人负担的费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再给予50%的比例救助,五保老人生活实行用水补贴等等。三是切实提高供养水平。全区共为养老服务机构安排生产基地 70亩,用于发展生产,改善老人生活。

(三)加大力度,增加覆盖,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稳步推进。近几年来,我区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立覆盖不同人群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促进了社会养老保障水平的提高。一是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保、城乡医疗救助等重大医疗保障制度,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二是建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补充、完善被征地农民和村干部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五保老人除享受五保生活补助外,与其他居民一样同等享受60元/人、月的城乡居民养老补助。三是从20xx年起已连续两年向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助,20xx年发放高龄补贴664.5万元。

(四)强化管理,积极创新,社会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按照民政部门颁布的《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规范》的要求,我区不断细化措施,强化管理,促进了社会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升。20xx年,我区投入管养资金907万元。其中,院民生活费496万,工作人员工资203 万,工作人员及院民管理费96万元,日常维修管理费用100万元,工作人员养老保险12万元。具体做法:一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全区统一制定了敬老院基本服务规范、院长责任制度、饮食生活安全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各养老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管理,建立了院务、财务、门卫、食堂管理制度,建立了院民台帐、健康档案,同时对院内服务人员坚持进行定期考核,强化服务人员的责任。二是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在区养老服务机构推行经营方式改革,实行“公建民营” 试点。沈村敬老院采取“公建民营”方式,在不改变其用途及保障五保老人入住的前提下,将沈村敬老院新院转租实行社会化入住,放开让有入住要求的老人入住并合理收费,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支付给经营人一定的补助等。

第3篇: 养老服务调查报告总结

为认真做好《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的贯彻落实工作,及早研究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经市民政局研究决定,于2013年11月6日启动了对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状况调研。本此调研采取普遍调研、抽样调研和典型调研相结合的方法,采用入户问卷,调查走访和召开座谈会的形式进行。全市共抽查了10个县区,24个城镇社区,51个行政村,成功访问了19048位老人。

经过逐村逐户普查统计,全市60岁以上老人41.6166万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13.73%,其中农村老人24.54万人,城镇老人17.06万人,分别占老年人总数的59%和41%。通过对比分析,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呈现“一快二化三多”的状况,一快就是增长快。年增长速度为3.2%,预计到2020年,将达47万人,约占总人口15%以上。二化是指高龄化和空巢化,我市70岁以上高龄老人19.25万人,占全市老年人口总数的46%;由于我市主要以劳务输出为增收项目,农村“留守老人”达12万人,城市“空巢老人”5万人,分别占到全市老年人口的29%和12%;三多就是贫困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多。全市“三无”老人2525人、“五保”老人50633人、贫困老人41664人,三类人员共占老年人总数的21%;失能老人12488人,半失能老人21626人,分别占老年人总数3%和5%。

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坚持民生为本,积极构建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城乡养老保险实现了全覆盖,全市已有50299位企业离退休职工和城镇其他就业职工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47292位老人按月领取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建立;70周岁以上高龄补贴有序发放,全市享受高龄补贴老人192514人;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更加规范,惠及全市8.5万老年人口;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全面实施,18104位老人享受到了每年1200元的计划生育奖励扶持资金;“五保”和“三无”老人供养政策不断完善,农村敬老院建设全省领先,全市已建成敬老院200个、社会福利院5个,共有床位25860张,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了61.5%;养老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全市已建xx县级老年公寓4个,民办老年公寓3个,社会化养老床位达到了1640张;居家养老服务、社区日间照料、农村幸福院建设试点取得明显成效;养老惠老、爱老助老等志愿者服务活动进入常态;各职能部门都能从各自的职能出发,加大养老保障投入,老龄事业步入了良性发展态势。

目前,全市200所敬老院、5所社会福利院和7个社会化老年公寓,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为事业单位的144所,注册为民办非企业组织的6个,落实管理服务人员编制250人,聘用服务人员2198人,50%达到持证上岗;管理及服务工作人员工资逐年提高,达到了2300元/月;集中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经费每人达到1200元/年。同时,各级敬老院积极开展以院养院、以副补院工作,基本保障了入住院民的生活水平。

从调查问卷分析看,作为贫困地区,我市老年人整体经济收入低,自我保障力差,全市有基本工资保障的老年人75646人,占老年人总数的18.2%,其中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25347人,企业离退休职工27090人,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3209人,81.8%的老年人主要依靠自己劳动创收或子女供养。

由于老年人的收入差距、居住地域、家庭情况不同,对养老服务的需求也多种多样。从问卷的19048位老年人回答的情况看,15619人选择居家由子女养老,占被访问老人的82%;1905人选择社区养老,占被访问老人的10%,1524人选择机构养老,占被访问老年人的8%。因受传统观念影响,只要是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的老人都习惯住在家里由子女赡养,希望村(社区)能经常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化体育健身活动;身体一般,子女又不在身边的老年人,最需求的是村(社区)能提供上门送餐、日间托老、家政服务、服务热线、文化娱乐和上门看病就医服务;真正需要机构养老的是生活不能自理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和家庭困难老人。从调查的1.9万老年人的反馈情况看,老年人普遍对社区开展助餐、家政、医疗护理、日间托老、呼叫热线等便民服务有需求;对社区文化体育健身活动场所、社区老年文化活动有渴盼。

从调查情况看,老年人及老年人家庭能承受机构养老费用2000元以上占被访问老年人10%,主要是本人有离退休工资或子女条件较好的老人;21%的老年人能承受的机构养老费用在1500元左右;69%的老年人只能承受1000左右的机构养老费用,特别是农村没有固定收入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和生活困难老人,承受费用均在1000元以下;对居家上门服务能接受的服务费用是10元/次。

1、养老服务供需矛盾突出。我市41.6万老年人口,仅有7所不足2000张床位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以安康城区为例,5.1万老年人,仅有一所容纳30人的低标准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而大量居家养老的老人需要社区为其提供上门送餐、医疗护理、家政料理,呼叫热线等服务,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才开始探索,投入方式、服务内容、运行模式、管理办法还不成熟,能为老年人提供的服务十分有限。

2、养老服务机构功能单一,覆盖面窄。我市虽然建设了一大批容量大、高规格的敬老院,但敬老院对入住老人要求必须是生活自理的“五保”老人,且配套设施简单,服务单一,以吃住为基本保障,而留守老人、贫困老人、失能和半失能等社会老人本身无条件入住,而另一方面敬老院配套功能也无条件满足。当前最缺乏医护结合的养老服务机构,满足失能、半失能老人的特殊养老服务需求。失能、半失能老人主要依靠家庭养老,生活状况十分恶劣。一个家庭要有一名失能老人,就必须有一个劳动力专门在家照护,不但不能从事经济创收,还要支出基本的医疗费用,给家庭也带来了沉重负担,这部分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十分突出。我市养老服务机构主要以政府投入建设为主,决定了我市只能建设保底兜底作用的"低档次养老机构,部分收入高的离退休干部、条件优越的空巢老人想入住功能完备的高、中档养老机构还相对较少。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市通过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吸引来安休闲养老、“候鸟式”养老、生态养老的老人越来越多,集休闲、养生、娱乐为一体的高档次养老服务机构还没有建立。

3、养老服务机构自我保障力差。公办养老服务机构供养标准低,医疗设施配备不到位,每个机构配备1-2名管理人员,聘请2—5名护理人员,管理和服务水平都在社会低状态下运营,勉强维持。目前正在运营的3家民办养老机构,因政府没有给予任何政策优惠,全靠自己融资,主体房屋建成后,后期房屋装修、防火、防滑、无障碍设施等配套设备受资金或政策影响,无法一次性到位,需要入住机构养老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因民办养老机构医疗设施不配套,不能入住,而真正能掏出钱又愿意在老年公寓颐养天年的老人,又嫌民办养老机构条件差,不愿意入住,这样就造成了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低的尴尬境地。养老机构本来就是一个投入大、风险大、利润低、周转时间长的微利行业,这就造成了民办养老机构负债大,运行艰难状况。

4、养老服务业发展缺乏刚性的政策支持。我市虽然出台了《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意见》(安政办发【2010】42号),但政策扶持粗线条,支持力度不强。如:民建老年公寓、康复中心、临终关怀医院、医疗保健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老年服务设施,对政府及相关部门土地供应、资金扶持、财政补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没有明确规定,只是提出号召和意向,由于政策的弹性,到了具体项目就无法落实了。养老服务业发展由于缺乏刚性奖励扶持政策,所以目前社会力量投入社会养老服务业积极性不高,全市仅有民办老年公寓3所,且规模不大,配套不完善,不能满足老年人迫在眉睫的养老服务需求。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工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有利于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保障老年人权益,有利于拉动内需、扩大就业、形成我市服务业发展新的增长点。根据我市区位优势、生态环境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提出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目标是:以打造独具陕南特色的生态养老基地为引领,构建公办养老机构为支撑、社区居家养老为依托、民办养老机构为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到2020年,使全市各类养老床位达到39250张,其中农村敬老院总床位达到33000张,集中供养率达到65%,净增床位7500张;市、县社会福利院总床位达到1100张,“三无”老人的集中供养率达到43.6%,净增床位660张;公办养老床位达到2150张,净增床位1450张;民办养老服务床位达到3000张,净增床位2500张。100%的城镇社区建设起日间照料中心,50%的村建立起幸福院互助院。

1、合理规划。科学制定全市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在重点规划好生态养老服务产业园区的同时,将老年休闲娱乐场所(公园绿地)、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公寓、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根据人口总量,统筹规划养老服务设施的类别、规模、规格,切忌不顾社会需求,一哄而上,浪费资本资源。在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过程中,注意整合资源与新建设施相结合,设施改造与功能提升相结合,布局结构与服务需求相结合。按照“建设一批、立项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进一步优化项目布局,满足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要明确新建住宅小区500户以上的,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列入土地出让合同,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由开发商移交给民政部门统一调配使用;老旧小区没有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不能满足需要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完成达标建设。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要纳入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依托行政村、较大自然村,充分利用农家大院、闲置校舍等建设托老所、老年活动站等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通过科学规划,逐步推进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大格局的形成。

2、分类实施。围绕“打造一个生态养老服务产业园区,实施两个投入机制,重点推进五项工作”的思路,分类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形成。打造一个生态养老服务产业园区,即依托高新开发区、恒口示范区、瀛湖旅游风景区,统筹规划建设一个集老年产品研发、生产、物流配送、展览展销等一体化的养老服务产业园区。充分发挥我市森林覆盖率高、空气清新、水质丰优、富硒保健、交通便利的区域资源优势,通过政策扶持,广泛吸引民间资本投入建设3-5个功能突出、特色鲜明、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休闲养生、特色医疗、文化教育、科技服务养老基地,打造独具陕南特色的养老新模式,引领全省养老服务业发展。实行两个投入机制,即公办和民办两个投入机制。政府要重点建设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托底保障作用。公办养老机构要重点为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提供集中供养,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低偿优惠供养。政府投入建设的养老服务机构要以实用适用为原则,避免讲奢华铺排场;政府通过出台优惠政策,推行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行业,推进生态养老、休闲养老等不同档次、不同类别养老服务机构的应运而生,满足不同层次社会老年人的需求。重点推进五项工作:一是推进公办社会福利性老年公寓建设。到2020年末,每个县区要有一所医养结合的面向社会失能、半失能老人开放的老年公寓。同时,城市近郊要建成一所300张床位的社会福利院、一所200张以上床位的回民老年公寓、一所200张床位的老年人康复医院或临终关怀医院。二是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要通过新建、改扩建或项目引导的方式,整合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文化、社区医疗等资金,合理规划布局设立具有一定规模、适应社区需求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使老年人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到人性化、亲情化服务。依托日间照料中心,采取政府补助困难老人、购买服务、协调指导、评估监管等方式,鼓励网络平台、家政公司等各类服务实体进入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开展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康复护理、紧急呼叫等服务,满足绝大多数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三是有序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要选择人员居住集中,村干部热心,老年协会建设完备的村开展农村幸福互助院建设。整合农村党建活动室、卫生室、农家书屋等资源,完善农村互助院功能,按照“政府主导、村级领导、社会参与、老协运营”的建设管理模式,通过发挥村民自治功能和老年协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社会组织作用,组织开展邻里互助,志愿服务,倡导低龄为高龄服务、会员间互助帮扶,实行互助养老服务储蓄,解决农村留守老人养老实际问题。经过多年运营,达到良性发展,实现政府省心,老人满意的双赢目的。四是持续加强老年协会建设。实践证明,基层老年协会是老年人活动的场所、维权的靠山、倾诉的娘家人,在活跃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家庭纠纷调解,开展互帮互助,传承孝老文化等发面发挥着积极作用,要切实贯彻《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意见》精神,协调解决老年协会活动场所、活动经费、活动器材问题,积极为老年人老有所为、开展活动搭建平台。通过整合农家书屋、全民健身、社区建设、幸福院建设项目资金,完善配套设施,丰富活动内容,让更多的老年人都能参与到老年协会组织的活动中来。五是积极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卫生管理部门要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要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乡镇卫生院、农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立社区医院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对于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入住的参保老年人按规定享受相应报销待遇。要鼓励全科医疗人才到基层服务,配齐乡镇医院基本医疗设备,确保小病不出村(社区),大病不出县,重病不出市,分层分解就医,缓解市级以上医院人满为患的诟病。

3、政策扶持。要尽快出台鼓励扶持民办养老机构的办法,主要解决民办养老机构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社会融资政策。增加养老服务业项目信贷投入,适当放宽信贷条件,提供优惠利率,在必要情况下政府的财政可以予以贴息补助。二是土地供应政策。对民办养老机构征地,可按照公益性用地予以征用,并减免相关地方性收费。三是医疗服务政策。鼓励养老机构内设医院、门诊等机构,经审批合格后,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合疗定点范围。没有条件的机构,也可以与当地条件好的医院建立定点合作关系,医院要给予优惠和支持。四是税费优惠政策。要减免相关的营业税、所得税以及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等。对城市养老机构捐赠的企业,可以抵扣企业税收。各类养老机构要实现与居民用电、用水、用气、同地同价。五是政府补贴政策。各级政府的财政要每年列支一笔资金,对民办养老机构给予一定的开办补助和运营补贴。建议:新建养老床位每张补助3000元,一个民办养老机构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运营费按每年养老机构入住人员每人500—1000元/年予以补助,一个养老机构年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六是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将失能半失能老人、低收入家庭困难老人情况进行分类,不同类别的老人可享受到不同标准的政府货币化养老补贴(发放代金券),老人可拿代金券在社区日间托老所、农村幸福院享受就餐、休息、学习、娱乐和托管等服务,在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享受医疗服务,在家可享受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供的家政、养护等服务,也可以在公办或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入住养老等,尽量为困难老人居家或机构养老提供优惠保障。七是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部门要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门人才,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大专院校结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根据养老服务机构、社区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的规模大小安排适量的公益岗位,通过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免费专业培训后,安排到养老服务机构工作;养老机构应当积极改善养老护理员的工作条件,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提高职工工资待遇;要对养老机构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医疗机构、福利机构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政策。

4、规范管理。依据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出台我市《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服务机构年度检查办法》、《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养老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工作标准》、《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及服务管理工作考核评估标准》等规范性文件;民政、老龄、财政、卫生、住建、质量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根据文件规定对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年审、年检,促使养老服务机构的硬件设施、内部管理、服务水平不断的改善和提高。要成立养老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通过组织开展互查互评和交流,促进养老服务机构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保证养老服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5、齐抓共管。坚持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高度重视,密切协作,有序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要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问题。发改、财政、规划、人社、公安消防、质检、工商、供电、税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努力形成民政、老龄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各级建设养老服务机构,必须进行法人登记。明确由民政、老龄部门实地考察初审后,下达筹办行政许可通知,建成竣工,经相关部门质检合格后下发设置行政许可文件,并每年接受一次年检;发改部门负责立项和审批;规划部门根据全市总体规划负责养老服务机构的规划和布点;国土部门负责按照需土地的审批划拨;财政部门应根据社会化养老工作所需的资金比例,列支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发展保障金;人社部门负责落实公益性岗位的相关政策;消防、供电、税务、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配合落实相关减免政策。民政、老龄部门作为总牵头单位,要做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组织、管理和指导工作,加强与各单位协作,搞好政策衔接,每年要牵头组织召开一次协调小组会议,通报情况,协调解决养老服务业发展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第4篇: 养老服务调查报告总结

尊敬的各位领导:

人口老龄化是当今社会各国面临的共性问题,发达国家已与上个世纪中后期步入老龄化社会。中国于20xx年也进入老龄化社会,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已达10.18%。预计到20xx年我国将达到人口老龄化的高峰。河梁社区目前的人口数为5680人,老年人口为712人,占总人口的12.54%。各种养老需求正在悄然发生变化,养老事业正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因此,加强对养老模式等系列养老问题的研究,分析目前养老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老年人对养老资源需求的影响因素,对于推动未来养老产业的发展,从容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的到来,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最近我们对本地养老服务业发展进行了调研,结合外地的做法和经验,就进一步加快本地养老服务业发展提出了对策建议。

目前养老的主要模式有四种:一是传统的子女、后代居家赡养老人;二是五保老人(含城镇孤寡老人)的集中供养及分散供养,经费由财政负担;三是福利机构的自费代养;四是空巢老人的居家养老。

一是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不够大,个体私营企业参保率低。二是政府针对“五保”老人兴办的敬老院供养水平还比较低,公办的老年福利机构体制不活,入住率偏低。三是民营养老机构仍处在起步阶段,

政府缺乏支持政策,全社区仅有9个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规模较小,而且护理人员队伍不够稳定,经营状况不佳。四是政府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缺乏系统规划,因地方投力限制,投入严重不足,同时,居家养老还处在社区组织的自愿服务阶段,还没有建立系统化的低偿服务政府补贴机制。五是老年人文化娱乐场地严重不足,设施不够健全,资金普遍缺乏,影响了老年人参与文体活动的积极性。六是传统养老观念束缚养老事业发展。老年人家庭观念较强,不愿离开家人入住养老场所。

1、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积极支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各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发展,逐步形成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事业投入机制。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建适宜老年人集中居住、生活、学习、娱乐、健身的老年公寓、养老院、敬老院,鼓励下岗、失业等人员创办家庭养老院、托老所,开展老年护理服务,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的养老环境和条件。对创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应区分不同情况,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其中,属孤寡老人且没有生活来源的养老服务,应由政府投资建设为主;属生活困难的高龄老人,可按市场化方式运作,实行民办公助,由政府购买部分服务,并给予相应政策优惠;属较高收入群体的,应实行市场化经营,政府给予一定的支持。支持兴办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性质的医疗机构,鼓励医疗机构开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服务。

2、积极推进社区养老服务。所有社区都要兴建福利型养老服务中心,或居家老家服务站点,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要拓展以老年人为对象的老年生活照顾、家政服务、心理咨询、康复服务、紧急救援等业务,向居住在社区家庭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鼓励发展居家老人服务业务,社区负责为空巢家庭建立档案,并根据空巢家庭的要求实行包干制或定期服务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安装有远程中央控制和服务的电子呼叫系统。社区卫生部门要定期上门为老人体检,对长期老年病人上门问诊、送药到门。

3.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模式,进一步完善其功能。在发展社会养老模式的同时,不能忽视居家养老的作用。居家养老模式的.益处主要体现在:①可以在及时为老年人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的同时,不改变老年人的生活环境,从而照顾到了老年人“故土难迁”的习惯。②可以在排除子女后顾之忧的同时,维护老年人与其子女双方的自尊心。③可以开辟新的就业途径,解决社区下岗失业职工的再就业问题。④可以缓解社会养老的压力,减轻政府的负担。因此,居家养老服务适合中国的国情,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潜力。但仍需在管理上规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增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生机与活力。

4、加快老年人文化娱乐、教育健身等基础设施建设。要不断加大老龄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兴建具有一定规模、满足不同老年人需要的、层次不同的老年活动中心及老年学习、体育活动场所和设施。组织老年人开展经常性的老年文体、学习活动,街道办事处周周有活动、社区天天有活动,进一步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5、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素质。加快培养老年医学、管理学、护理学、营养学以及心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提高社区和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积极鼓励职业教育机构设立与养老服务相关的医学、管理学、护理学、心理学、社会学以及具有地方特色的老年食品用品开发等专业,培养有知识、懂技术、会管理的养老服务专业人才。推行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采取委托培养、政府资助的形式对各类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进行规范系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在岗技能培训,实行职业资格和技术等级认证制度,持证上岗,逐步实现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大力提倡社会互助,积极发展志愿者队伍,规范志愿者培训,建立专业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服务队伍。

6、进一步加强《老年法》的宣传,要突出颂扬参与、支持、赞助老年人事业的单位、个人及各类好人好事。要动员全社会积极迎接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使大家了解当前社会的人口结构现状和普遍存在的4-2-1家庭模式带来的危机。影剧院、体育场馆、公园、城市交通等相关社会服务机构要尽可能为老年人提供开放免费的优质服务。同时要倡导现代养理念,改变传统养老观念。要以“老人节”宣传月等节庆活动为抓手,在全社会营造尊老爱老、人人关心老年人事业的良好氛围。

第5篇: 养老服务调查报告总结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在今后长时间内要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作为全国经济发达地区之一的常州,早在1985年就进入老龄化城市行列,比全国提前15年,到末,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64.28万,占全市总人口358.74万的17.91%。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9.8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76%,占老年人总数的15.39%;90岁以上老人1.0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0.29%,占老年人总数的1.62%;百岁老人180人。全市人均预期寿命达76.84岁。我市人口再生产从传统型过渡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现代型,必然伴随着人口年龄结构的老化,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老龄工作和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十分重视,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意见)、(关于对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实行政策扶持的意见)等文件,推进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和老年群团组织建设,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组织开展关爱老人心理健康活动,等等,不断推进老龄事业发展,使全市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逐步提高。

为积极践行和谐老龄化战略,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服务理念,有效解决养老服务需求,从今年3月份起,常州市民政局和常州市老龄办组织开展了市区养老服务需求大调查。调查采取实名填写问卷形式,利用民政和老龄信息平台进行汇总分析,对市区城镇户口按一定比例抽取了10084名老年人。在地区分布上,武进区2300人,新北区1155人,天宁区3218人,钟楼区2711人,戚墅堰区700人;在性别比例上,男性占49.53%,女性占50.47%;在年龄结构上,60-69岁的老人占35.99%,70-79岁的占51.74%,80岁以上的占12.27%。从而有效地保证了调查的科学性。主要内容包括老年人就餐、日间照料服务、精神关爱等方面需求情况。整个调查经历了准备、实施和汇总三个阶段,总共历时两个月的时间。

本次调查严格按照社区准入制要求,贯彻费随事转的原则,由各区按抽样调查老年人数印发(常州市区养老服务需求调查问卷),由社区具体组织填写,并将收集的信息录入网上填报系统,由社区信息平台进行汇总分析。在整个调查过程中,社区干部认真负责,有的利用星期天和晚上深入到老年人中间耐心调查,然后将调查问卷逐份上报,一旦发现差错及时纠正,问卷回收率达到100%。这次调查的一个明显特征之处在于采用实名制填写的形式,防止出现虚报谎报的现象,也便于以后的抽查,确保了此次调查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通过这次市区养老服务需求大调查,基本摸清了居家养老、社区就餐和日托服务等方面需求,为我市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政策,加大老年设施投入和发展老年服务提供了决策依据。

(一)老年人基本状况

1.文化程度偏低

在被调查的10084名老年人中,文盲、小学文化程度的分别占总数的11.57%和31.85%,初中、中专、高中文化程度的分别占29.64%、8.42%、9.51%,而大学专科、大学本科以上的仅占5.86%和3.15%,老年人文化程度偏低的特征很明显(见图1)。

2.63%以上的老年人是“空巢”老人

从居住方式来看,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独居和与配偶居住的老人分别占11.38%、52.49%,与子女同住或与孙子女同住的占35.17%,老年人“空巢”现象日趋严峻。

3.身体状况与生活自理状况

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身体健康或一般的分别占32.53%、35.98%,有慢性疾病或有严重疾病的占27.60%、3.89%(见图2),说明我市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总体处于较佳状态。生活能够完全自理的占调查总数的87.98%,半自理的占10.26%,不能自理的占1.76%,具有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占绝大多数。

4.配偶与子女情况

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配偶健在的占总数的74.21%,配偶不在的占24.26%,没有配偶的为1.53%。再从老年人子女的数量来看,有1个、2个、3个子女的分别占14.75%、37.50%、26.88%,居前三位,有4个和5个及以上子女的占12.22%、7.32%,无子女的占1.33%(见图3)。目前,多子女老年人还占多数,但已明显呈现日趋减少趋势,独生子女老年人目前虽还居少数,但也明显呈现日趋增多趋势,家庭小型化趋势不可逆转。

5.60岁前主要从事的工作

从被调查的老年人60岁前主要从事的工作来看,21.72%是干部、43.17%是工人、21.82%是农民、6.88%是科技人员、2.21%是自由职业者、0.90%是军人、2.97%是无业人员,还有0.33%是其他工作(见图4)。

6.月经济收入情况

从经济收入来看,月收入在500元以下、500-1000元、1000-1500元的分别占21.13%、12.88%、36.25%,月收入在1500-元、元以上的占18.11%、9.65%,1.98%的老年人没有经济收入(见图5)。由此可见,大多数老年人经济收入偏低。

7.养老金来源

选择离退休金是养老经济主要来源的有3050人,另外子女给予、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也是老年人的重要经济来源。

(二)老年人最迫切需求情况

1.精神赡养是最需

调查发现,老年人对精神赡养的需求是最强烈的,40.44%的人现在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精神赡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养老保险面逐步扩大以及子女的经济扶养能力日益提高,老年人物质生活质量基本有了保障。但是生活的幸福不仅是物质生活上的满足,还包括精神上的享受。从这项调查显示,老人们更渴望情感上的关爱,企盼心灵上的充实。

2.家政服务市场大

调查显示,29.97%的老年人最需要家政服务。现在社会节奏加快,子女大都忙于工作,不在父母身边的情况比较多,没有时间料理老人的生活,所以对于家政服务的需求会越来越大,也促使家政服务的市场不断扩大。我们可以推测,今后家政市场的发展对于解决就业问题将会起到一定作用。

(三)老年人助餐服务与日托服务需求情况

1.目前老年人吃饭的提供方式

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20.73%的人认为吃饭是个问题,79.27%的人认为吃饭不成问题。目前自己做饭的占总数的85.20%,由子女、钟点工、全职保姆做饭的分别占10.59%、1.32%、1.01%,到社区助餐点、与他人搭伙、叫快餐或去饭店吃饭的分别占0.63%、0.33%、0.11%,其它方式占0.81%(见图6)。由此可见,目前老年人自己做饭的占绝大多数,这与68.51%的老年人身体健康或一般,87.98%的老年人生活能够完全自理的情况相符合。

2.对社区助餐点的调查

在这次被调查的对象中,37.86%的老年人听说或了解社区助餐点,62.14%的人没听说或不了解,可见老年人对社区助餐点还是比较陌生的。通过阅读问卷上有关社区助餐点的介绍后,选择愿意由助餐点提供吃饭的有4198人,占调查总数的41.63%,这次参加调查的人数仅占市区老年人总人数的5.042%,按调查比例推算,市区共有8.326万名老年人乐意接受助餐服务,这说明助餐点在我市存在较大的需求空间。老年人助餐点是由政府资助建设,以社区为主导,为社区老年人提供膳食加工配制、外送、集中用餐等服务的场所(价格通常在5-15元:一顿中餐5-7元,一日三餐10-15元)。目前,天宁街道斜桥巷社区、西新桥居家养老服务站以及皇堂弄居家养老服务站等等已经有了为老人提供就餐的服务。但从全市来讲,老年人助餐点的数量还很少。从总体而言,还有很多老人不愿意选择到助餐点吃饭,究其原因,主要是87.91%的人生活能够完全自理和85.20%的人平时是自己做饭的,所以不需要由助餐点提供吃饭。

在愿意由助餐点提供吃饭的老年人中,因为省事方便的占62.04%,因为价廉物美的占15.20%,其它原因的占22.76%。在不愿意由助餐点提供吃饭的老年人中,因为不喜欢的占23.69%,因为口味不适的占21.36%,其它原因的占54.95%。

3.对老人日托所的调查

在这次被调查的对象中,33.26%的老年人听说或了解日托所,66.74%的人没听说或不了解,可见老年人对日托所也不熟悉。通过阅读问卷上有关日托所的介绍后,选择一定去日托所的有405人,占调查总数的4.02%,按调查比例推算,市区共有8033名老年人一定去日托所。此外,在被调查对象中,有5046人会考虑去日托所,这说明日托所在我市有一定的发展空间。日托所,即“老人之家”,像小孩入托那样,白天到日托所,晚上回家。老人在日托所可看书读报聊天,也可打牌弈棋,或开展其他有益的文体活动,还可以就餐,日托所的优点在于收费低于养老机构,对半自理的老年人可以提供护理。由于日托所对于半自理的老年人可以提供护理,所以对于10.26%的生活半自理人群应该有很大的吸引力。

在愿意进日托所的老年人中,有47.66%的人是因为年龄较大且无人照料,24.30%的人是因为要满足精神文化需求,22.80%的是因为身体欠佳,5.24%的是因为日托所收费低于养老机构。

4.志愿者服务

在我们这次的调查中发现,18.09%的老人愿意帮助日托所做些志愿者服务,48.71%表示偶尔可以做一点,26.03%不愿意做志愿者服务,7.17%未选择。在宁波市海曙区,有一支专门为独居困难老人提供服务的义工队伍,他们服务的内容和时间可以像银行存款一样进行储蓄,等到自己年老时又可以提取储蓄,享受服务。群众将其称之为“义工银行”。而我们的这次调查结果表明,在我市开展“义工银行”存在一定的群众基矗

(四)养老形式调查情况

1.居家养老是首选

调查显示,80.27%的人最愿意选择的养老形式是居家养老,11.56%选择机构养老,6.34%选择老人日托所,1.83%未选择(见图7)。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主要是生活照料和康复护理,逐步向精神慰籍领域拓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方式主要是上门进行个案服务,同时发展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机构,对老年人进行综合性的集中服务照料。居家养老服务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对破解日趋严峻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发展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居家养老”模式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市区已建有26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93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基本做到了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市、区两级财政共拨付养老服务补贴250万元。

2.选择养老机构的档次

在愿意到养老机构养老的老年人中,选择500-800元/月和800-1200元/月底分别占58.30%、31.52%,仅有6.49%、3.69%的人分别选择1200-1500元/月和1500元/月以上(见图8),这与当前老年人的经济收入水平普遍不高有很大的相关性。

(五)子女对老人精神赡养情况

1.大多数老人不感到孤独,九成以上子女愿意陪老人聊天

调查发现,80.97%的老年人不感到孤独,19.03%感到孤独的老年人更愿意找亲人或朋友聊天。90.91%老人的子女愿意陪其聊天、听其诉说,只有9.09%老人的子女不愿陪他们聊天。对“给钱给物让老人衣食无忧就是孝顺,您认为这种说法对吗?”这道题选择对、不完全对、不对的分别占15.01%、64.51%、20.48%。由此可见,我市的子女比较注重与父母的谈心,从精神上来关爱父母。

2.子女对老人的孝顺情况

在这次被调查的老年人中,57.66%的老年人认为子女很孝顺,39.88%的认为子女比较孝顺,认为不孝顺的仅占0.83%(见图9)。子女经常来看望的有82.68%,占大多数,偶尔来、生病时才来、节假日才来到分别占9.53%、0.66%、3.82%,只有0.35%的子女从不来看望老人。这个调查结果表明常州子女对老人的孝顺状况令人可喜。而子女不常来看望的有81.57%是因为子女工作忙,6.20%是因为子女在外地,0.88%是因为有矛盾冲突,11.35%是因为其他原因。而子女关心老人的主要方式是上门看望和打电话。

3.老年人与孙子女的关系

调查显示,在有孙子女的老年人中,有62.78%的老年人替子女照顾第三代,37.22%不照顾第三代,这说明我市的老年人对第三代很有爱心,所谓的“隔代亲”。而且调查还显示68.37%和29.51%的孙子女经常来或有时来看望老年人,2.12%不来看望,说明第三代也很关心老年人。

4.老年人活动场所和活动内容

小区休闲广场和公园是老年人的主要活动场所。在平时经常锻炼或参加其他娱乐活动的9791名老年人中,经常去小区休闲广场和公园的分别占38.62%、21.91%,老年人的活动内容丰富多彩,主要有看电视、与朋友聊天、读书看报、打牌搓麻将等,参加老年大学学习、外出旅游的居少数。

三、满足市区养老服务需求的对策建议

(一)关爱“空巢老人”,重视精神赡养

全社会都要来重视解决“空巢老人”问题,家庭成员要负责,年轻人要多承担体力劳动,给足老人生活费用,抽空常回家看看,多给老人们精神慰藉。社会服务功能要强化,社区要为他们提供面对面、心贴心的服务,要扩大志愿者队伍,开展形式多样文体活动,使“空巢老人”空巢不空,独居不孤,欢乐常伴。

继续开展“牵挂你的人是我”龙城志愿者与空巢老人共度元宵佳节活动。市民政局和市老龄办连续两年组织了“牵挂你的人是我”龙城志愿者与空巢老人共度元宵佳节活动。这项活动给老人们送去了关怀和帮助。今后我们将继续开展好这项活动,并在原来的基础上要扩大此项关爱活动的影响,让更多的人来关爱空巢老人。

抓好老年精神关爱示范点建设,推进全市老年精神关爱工作。积极探索老年心理研究,在做好老年人精神关爱工作进行调查的基础上,撰写有质量的调研报告。继续做好常州老年服务中心开展的老年心理咨询服务工作,积极为基层做好示范作用。扎实抓好全国老年精神关爱江苏示范基地常州示范点建设,总结推广钟楼区老年心理关爱示范点心理咨询室和社区心理咨询室试点的经验,努力推进全市老年精神关爱工作。

(二)提高养老金待遇

尽管我市已连续几次上调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待遇,但调查显示,大多数老年人经济收入偏低,总体生活水平不高。加上近年物价上涨幅度较快,因此,要继续提高老年人的养老金待遇,在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的基础上,使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提高。

(三)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

要进一步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范围,真正建立面向所有老年人的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要逐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建立监督机制,及时评估中介机构服务效能,确保服务落实到位;要对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制定上门服务制度、服务监督制度、服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等规章制度,确定生活服务标准、养老护理标准、服务效果评价标准等各项标准,规范服务项目和内容,对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实行资格认证、持证上岗,逐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四)建立社区助餐点和老人日托所

政府要出资在老年人集中的社区设立老年人助餐点和日托所试点,并对助餐点和日托所的的性质、任务、要求、运行机制等都要有配套政策及相关规定,培训工作人员和招募志愿者,建立后招标按市场化来运作,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助餐点和日托所日常运作予以相应支持,并在试点运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满足高龄、独居、纯老家庭的老年群体一日三餐的需求以及生活照料的需求。

(五)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满足老年人入住需求

尽管调查显示,只有11.56%即1166名老年人最愿意选择到养老机构养老,但即使按照这个标准,市内养老机构床位也应达到2.31万张,而目前仅有1.28万张,尚有1.03万余张的缺口。因此,要落实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以及外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规划建设不同档次的养老机构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入住需求。对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分类管理,明确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逐步改变目前较高收入人群大量占用公办养老机构资源的现象,在合适的时机,为中低收入老年人群发放养老服务专项补贴,使中低收入老年人能够住得起养老机构。

(六)大力扶持,多形式发展社区家政服务

出台相关政策,培育家政服务业,吸引家政服务的相关企业加盟,同时进一步扩大政府援助服务对象范围,完善送时服务机制和制度,让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有偿、低偿和无偿的家政服务。

(七)加快各级老年文体活动场所建设

加快市、区及基层老年文体活动场所建设,按照老年人口的分布和不同层次老年人的活动需求,形成档次不同、面积不等、配套事宜的梯次排列格局。增加室内活动场所和室外活动设施,方便老年人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引导老年人特别是空巢老人走出家门,融入社区,融入社会,度过幸福的晚年。积极开发适合老年人特点的、物美价廉的旅游线路,开拓老年旅游市场,满足老年人出游需求。积极兴办老年大学、学校,发挥市和各区老年大学的示范带动作用,抓好街道(镇)和社区(村)老年学校建设工作,逐步完善老年教育4级办学网络,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提高教学质量,丰富教学内容,满足老年人的求学需求。

第6篇: 养老服务调查报告总结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县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剧。截止目前,全县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到7.98万人,占总人口的18.6%,70岁以上32921人,80岁以上的8444人,90岁以上676,100岁以上6人。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和家庭小型化的不断发展,老人对生活照料、医疗健康、精神文化等养老需求不断增长,养老服务供需矛盾日益凸显。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最大限度的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切实提高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的客观要求,也是完善社会保障的重要举措。

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民办养老为辅助的养老服务体系已经基本形成。

一是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快速发展。“十一五”以来,我县抢抓实施“民生八大工程”和灾后恢复重建机遇,强力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按照“整合资源,统筹规划”的原则,完成了全县17所乡镇敬老院的撤并整合。投资5000多万元,先后建设了一所县中心敬老院和温泉、长林、新铺三所区域性敬老院,一所社会福利院,建设总床位达1300余张,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在加大政府投资的同时,积极支持民营资本创办养老实体,投资548万元的爱心老年公寓,现有130多位老人入住;二是社区养老服务取得新进展。今年,根据省市的安排部署,加快农村幸福院建设力度,截止目前,全县已建和在建的幸福院12个,其中周家山镇留旗营村幸福院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其余11所正在建设之中。

一是对 “三无”和“五保”老人,采取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相结合的方式,保障基本生活,为他们提供无偿服务,供养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全县农村五保户和城镇“三无”人员1319人,集中供养493人,分散供养826人。集中供养450元/月 人,分散供养375元/月.人。“三无”人员和“五保”对象在自愿条件下集中供养率达到100%。二是全面落实高龄老年人优待政策。70岁以上老年人全部享受高龄补,70岁到79岁,每人每月50元,80到89岁每人每月100元,90-99岁以上每人每月200元,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300元,列入财政预算。三是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办每月为年满60周岁以上的农村老人发放基本养老金;四是计生部门每月为60岁以上农村计划生育对象发放奖励扶助金100元,为城镇退休职工发放独生子女补助金106元。

2012年省市出台了有关做好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老年人在公园、旅游景点、风景名胜区、博物馆、纪念馆等方面实行优惠,新的《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实施以来,我们共为全县3700多名老年人办理了老年优待证。为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去年以来,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政部也相继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实施意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针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养老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

虽然我县养老服务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但养老服务设施规模、档次、服务方式、水平与当前的养老服务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虽然我县建设了四所敬老院,可基本满足全县1000多名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人员养老需求,但因地方财力不足,目前只启用了中心敬老院和长林敬老院,温泉和新铺敬老院因设备配置不到位,无法启用。同时因护理费较低,无法招聘到专业学校毕业的服务人员,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

社会养老服务事业是一项系统工程,尽管各级政府大力倡导和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但由于养老服务业属于社会公益事业,投入大、收益低、投资回收期长,加之现阶段优惠扶持政策不明晰,不利于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目前我县仅有两家民营养老院在申报之中。

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城市建设中定位不明,规划滞后,社会养老机构布局与群众和市场需求脱节。养老服务设施与学校、医院一样都属社会公益设施,但因城市建设用地紧张,征地困难,新建养老机构大多建在郊区或农村,而城区许多老人不愿意远离家庭,势必造成建成的养老设施空置或发展缓慢,虽然许多民间资本对养老服务业感兴趣,但因规划设置无位,用地困难,申报审批环节多等因素影响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居家养老作为目前养老的主要方式,缺乏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支撑,家政服务、日间照料、精神慰籍等养老服务的项目短缺,生活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老年人的护理需求缺口较大。目前我县城市社区还没有专业养老服务机构,无法满足社区养老服务的需要。

政府要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和对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的"供养责任,提高集中供养率。加大对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资金投入,提高护理人员待遇,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在社会养老服务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

积极引导、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社会养老服务行业,出台具有可操作性扶持补助政策,激励更多民间资本投资兴办各类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各有关部门要深化认识、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认真解决养老服务发展中的相关问题,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一是制定规划、合理布局。城规部门要将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新修建住宅小区要统筹考虑社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居住人口比较集中的新建小区要建设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二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依托城乡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级公共服务场所,建立以社区为中心的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养老服务设施使用效率,逐步形成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制定与养老服务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培训规划,加大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培育一批优秀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通过政府补贴提高护理人员的待遇,激发他们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使他们能安心、优质为老年人服务,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指数。

第7篇: 养老服务调查报告总结

按照全年工作安排,区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就我区居家养老服务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区现有总人口26.5万人,60岁以上人口5.94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22.4%。 75岁以上空巢独居老人317户,“三无”人员406人。

(一)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逐步扩大。自20xx年底以来,为满60周岁以上的城乡低保老人每人每年发放生活补贴300元、购买助老健康预险;为满85-9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年发放生活补助1000-1200元;对百岁老人每月发放300元生活补助;20xx年政府出资10万元,为全区75周岁以上空巢独居老人购买了500部老年机。20xx年区财政为高龄老人发放生活补贴410.6万元,目前累计1641万元。

(二)服务模式趋向多样化。一是全区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56个,实现了居家养老服务区、街、居三级网络全覆盖。以此为支撑,打造了集日间生活照料、康复保健、老年教育、精神慰藉、文化娱乐于一体的居家养老服务综合体,如xx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福乐园社区、新华家园服务中心等。二是政府为城乡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由政府出资购买服务、以社会服务机构加盟承接方式,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依托“12349便民服务热线”信息平台,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助购、助急及精神关爱等居家养老服务。自20xx年底开始至20xx年8月底,为462名居家老人提供服务154次,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全社会对居家养老认识不足,尚未形成综合合力。居家养老管理工作涉及民政、财政、老龄、人社、发改、卫生、食药监局等多部门,从我区情况来看,此项工作基本是民政部门在单打独奏,没有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家庭资源合力;没有充分发挥企业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委员们认为,这些因素一定程度阻碍了我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规范开展。

(二)社区服务功能尚不健全,缺乏有力地推动机制。从调研情况看,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所能提供的日常照料服务只限于打扫卫生、走访等相对简单的上门服务,更高一级的如日间陪护、医护、家电维修、上门理发、提供送餐等家政服务在我区还是空白,而这些服务却是老年人十分需要但自己又无法提供的,形成了需要的服务没人提供,而提供的服务又不是老人最需要的。20xx年我区投入建设了“电子保姆”呼叫系统,因受人员、服务内容的限制,并没有真正发挥其作用,造成了资源浪费,设备空置。20xx年由市民政局牵头重启了“12349便民服务热线”,试点设在xx区养老服务中心,通过一段时间的运行情况看,虽然为老人提供了一些服务,但实际运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是提供服务的加盟商服务水平和价位高低不等,老人消费水平不一样,对服务价位的需求不一样,供求双方容易产生矛盾。二是老人对政府购买服务的理解有偏差,老人往往提出超出服务范围要求,认为政府服务应该是全包,不应让个人产生费用,如送老人去医院打车的费用不在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内,而被服务的老人认为应在政府购买的服务里,达不到本人的要求,就质疑服务的真实性。

(三)服务覆盖范围有限,可持续财力支撑不足。一是我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由政府出资,其他社会力量很少涉及这个领域,导致资金投入单一,数量不足。二是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没有专门的工作经费保障。各社区虽然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启动了居家养老工作,开展了针对老年人的一系列服务,但是因后续资金来源有限,使服务受到制约,各社区的服务中心成了“摆设”。三是政府为高龄、特困、低保等老人每月提供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解决了一部分老人的困难,但要提供较为全面的居家养老服务,这些资金是远远不够的。由于政府财力的制约和社会参与的不足,真正享受政府购买的服务和社会提供的低偿服务的老年人数量占特殊困难老人的比例偏低。

(四)缺乏专业的服务平台和服务队伍,服务质量不高。一是由于居家养老工作社会参与度低,基本是在政府主导下,依托社区,由社区工作人员负责,而目前社区承担街道和政府部门转移的"大量行政性工作,就目前人员配置而言,工作已超负荷,无法抽调专职人员开展居家养老工作。二是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人员以下岗人员和农民工为主,文化水平低,又没有接受过正规、专业的培训,很难保证居家养老的服务质量,而服务质量的高低影响老人及家属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认同感和接受度。

(五)社会各界对居家养老的认知度和关注度低,无发展后劲。虽然养老问题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但关注的重心大多在建立养老机构、增加床位等供养能力上。对切合老年人情感和心里特点的居家养老形式,缺乏了解和认知,一些社区服务中心还处于应付上级检查、面子工程上。调查中发现,有相当一部分老年人缺乏“花钱买服务”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意识,走访过的老年人及子女、社区干部等,均认为居家养老就是“住在家里养老”,导致此项工作推动过程中既缺乏政府的有效引导,也缺少群众的鼎力支持和广泛参与。

(一)建立我区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一是加强领导,制定规划。建议由民政局牵头、各社区参与,对各个社区居家老人进行摸底,分类,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出我区居家养老规划及服务项目、服务标准等。二是试点先行,逐步推进。充分利用现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设施,明确一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居家养老工作,以助餐、护理、照料等服务项目为切入点,在具备一定条件的1-2个社区进行试运行,发现问题及时修正,借鉴试点经验逐次推开。三是健全工作监管机制。要认真细化居家养老各项服务标准,要对收费的服务项目进行公示,体现公平公开原则;要根据老年人服务需求,制定长期、短期、定期、临时的居家养老服务办法,采取协议方式与老年家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服务项目、标准、价格,建立完善“无偿、低偿、有偿”服务的市场信用体系,保证供需服务长期稳定;要联合公安、工商、人社、卫生、食药监等部门定期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服务质量、服务范围以及服务收费的收支情况进行全程监管。

(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业建设发展。建议政府:一是将“居家养老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要明确标准、细化项目、专款专用,一事一表列入财政预算计划,保证居家养老融入的公共经费足额到位,为老年人提供看得见、感受到的实实在在的服务。二是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供有利条件,创造宽松环境,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同时,借助慈善组织、企业捐赠等方式充实居家养老服务保障资金,实现服务多元化投资。

(三)加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一是要建立专业化服务队伍。立足社区优势,充分挖掘和整合社区现有人力资源,扩大网格化专业服务队伍,为老人进行有偿结对服务。二是加强服务人员培训。从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环节入手,培养一支数量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队伍。建议政府将其作为免费培训支持范围。三是完善志愿者工作机制。逐步完善老年志愿者招募社会化、管理正规化、服务常态化工作机制,促进老年志愿者队伍发展壮大,成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力量。

(四)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思想认识。一是高度关心重视老年人的养老问题。真正把养老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在行动上凝聚力量,在落实上狠下功夫。二是大力宣传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方式。各街道社区要组织力量“进门进户”,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摸底普查辖区老人养老意愿,为政府提供居家养老情况的翔实信息数据。

第8篇: 养老服务调查报告总结

1、社区志愿服务不论在任何国家、任何社会,从其创立之初就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力和作用,其发展程度也越来越成为判断一个社会文明程度之一。我在自己家乡的社区里做了几周的志愿服务与调查,收获颇多。

2、经过:在与社区内独居老人面对面的交流中,老人对我们讲述了她的生活和家庭。从谈话中我了解到老人几十年的生活里,几乎都是孤孤单单的一个人过,她的儿女常年在外,几乎从不回家。老人很孤单,和物质需求相比,老人更加需要的是精神上的满足。通过调查与研究我们发现社区大部分老人的境遇是相似的,我仅仅只是倾听他们的生活琐事,他们就表现出莫大的高兴与满足。当我在倾听老人述说的过程中,老人对她的孤单找到了一种寄托,有了生活下来的力量。志愿者的精神一步步传递,或许我们做的不多,但却给予了老人们精神上的慰藉,我们所传递的那份爱心加强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和关怀,减低彼此间的疏远感,促进了社会的和谐。

3、目的:首先是让更多人了解到老年人这一社会群体,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其次是通过调查来深入了解社区养老服务这一构成的优缺点;最后是以调查研究来发表自己的观点,对社区养老进行剖析。

1、法律法规不健全

当前我国处于经济体制转轨的阶段,且我国是在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我县由于物质基础比较薄弱,许多地方需要承担扶贫与养老助老义务,转变了传统的养老方式。由家庭养老转变为社会养老,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无例可循且还未健全,家庭养老职能的退化,社会养老压力不断加大,种种问题摆在眼前,而我国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才刚刚起步,还处于初级阶段各项职能还不完善。

2、观念认识不到位

面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我县一些社区管理服务部门、职能部门对开展和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足,观念落后,没有意识到养老职能已经由以家庭为主转变为以社会为主。没有把社区养老服务事业提高到反映一个社会文明进步水平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持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服务意识相对薄弱。

3、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够完善,专业化水平低

我县的社区养老服务还只是刚刚起步,工作机构尚未形成一定的规模,基础设施较差,配备较单一。而社区专职服务人员主要是下岗、

失业和中老年人,针对老年人服务的专业化知识和技能比较缺乏,不能充分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服务需求。

老年人生理机能的衰退和晚年的孤独感已经严重影响到老人的日常生活,年龄的日渐增加,使他们不得不依靠别人的帮助才能正常生活。据调查和分析,目前老年人居家养老中主要存在的困难有以下几个方面:

1、老年人日常生活中的主要困难

就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的调查发现,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低下,具体日常生活中的烧菜做饭、外出活动、打扫卫生、洗衣叠被等都成为困难。

2、生理机能的衰退影响着老年人的日常生活

随着老人年龄的增加,其生理机能开始衰退,记忆力下降、视听障碍、手脚不方便以及其他健康问题出现。这种生理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了他们的日常生活行为,而且有相当一部分的老年人存在至少两种以上的症状。

3、老年人日常生活辅助设备缺乏

各种老年健康问题在不同程度上妨碍了老年人的活动能力,许多老人需要借助各种辅助设备来维持正常的生活中的活动。经调查了解,老年人中视力和听力有问题的高龄老人人数是最多的,而这类的辅助设备的需求也是最多的,但市场上目前这类老年辅助生活设备并不多,给老年人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我们在调查中得知,老年人在精神文化服务、生活照料和医疗健康上的需求是相对较多的,而这三项中又以医疗健康为最,对精神文化的需求相对较低。

1、老年人对社区日常照料的服务需求

在调查中我们了解,社区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照料主要还是子女,但由于老年父母对子女照料的依赖在一定程度上妨碍子女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且所带来的照料成本很大,这让子女很为难。所以,正常情况下老年人对社区提供的日常照料服务需求就更加强烈,如果有合适的照料人选,情况就会得到很大改善。经过调查发现总结老年人希望社区提供的日常照料服务有:小时工上门服务、日常登门巡视、上门做饭、代理购物、家庭修理、送货上门、邮寄等。

2、老年人对精神文化的需求

精神文化服务是老年人对社区居家服务要求的重要内容,有超过半数的老人存在各种内容的社区精神文化服务需求,包括文体娱乐、绘画、读书、表演展示、法律和心理咨询等。老年人因日常闲暇时间较多,对精神文化需求增加,他们在物质生活满足的情况下更加注重对精神上的需求。

3、老年人对健康服务的需求

经调查发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为老年人就医的首要选择,而上门服务或者居家护理是老年人接受卫生健康服务的另外一种方式,这种方式也是绝大部分老年人愿意接受的。调查研究发现,老年人中

慢性病较为普遍,而大多数老年人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健康问题。经走访得知,老年人对健康讲座和陪同看病的服务需求最高,其次是急救服务及专业健康护理。在我看来,发展社区健康服务有非常广阔的前景。

1、充分认识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社区养老助老服务是面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及满足老年人需要和促进老龄工作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社区应树立正确的观念,加强对社区养老服务重要性的认识,理解其对和谐社会、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深入老年人家庭生活了解他们的迫切需求,加大宣传力度,在社区养老服务事业的实践发展中对社区加以监督。

2、规范行业发展秩序

设立相关的政策法规来规范养老行业的发展,对社区从事养老服务的相关人员进行严格的专业培训、体检、考核、服务质量的跟踪等,并对其颁发由权威机构授予的正规结业证书。而对于服务人员低劣的行为应及时查处,必要时要处以惩治,管理者需承担相应的义务与责任。

3、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首先在人员的来源方面来说,应该要求相关高校设立专门的老年服务专业,提供专业的养老服务型人才,例如设立老年人心理学、护理学等专业。在管理方面,应由社区统一招收服务人员进行登记、管理、培训,然后再分配到老年人居所。并通过社区走访和发放问卷等

第9篇: 养老服务调查报告总结

尊敬的各位领导:

1.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模式,进一步完善其功能。在发展社会养老模式的同时,不能忽视居家养老的作用。居家养老模式的益处主要体现在:①可以在及时为老年人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的同时,不改变老年人的生活环境,从而照顾到了老年人“故土重迁”的习惯。②可以在排除子女后顾之忧的同时,维护老年人与其子女双方的自尊心。③可以开辟新的就业途径,解决社区下岗失业职工的再就业问题。④可以缓解社会养老的压力,减轻政府的负担。因此,居家养老服务适合中国的国情,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潜力。但仍需在管理上规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增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生机与活力。

2、创新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体制。积极探索货币化养老,对全县所有农村敬老院进行重新布局规划,合并一些规模较小、地处偏远的乡镇敬老院,采取民办公助的形式,以民间投资为主体,由市、县两级政府补贴,在县城和中心镇扩建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的高档次政府养老机构,由政府采取全额负担养老费的形式,优先收住城乡鳏寡孤独和“五保老人”,使这些养老机构真正成为各级养老服务单位的示范。继续由政府部门管理的农村乡镇敬老院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要全面建立和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全员聘用合同制、岗位责任制、民主管理参与制以及按劳分配制度,逐步实现从单纯为城乡鳏寡孤独和“五保老人”服务向为社会公众服务转变,从单纯供养向供养、教育、护理、康复和服务、经营一体化转变。同时,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采取股份制改造为主,国有民营、托管、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对现有老年福利院、养老中心等公办盈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加快改革、改组、改造步伐。对公益性收养任务,可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向民办养老机构购买服务。

3、加快老年人文化娱乐、教育健身等基础设施建设。县财政要不断加大老龄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兴建具有一定规模、满足不同老年人需要的、层次不同的老年活动中心及老年学习、体育活动场所和设施。到“十二五”末,全县50%的村和90%的社区要建立适宜老年人学习、娱乐、健身、交流等活动的老年活动场所。依托老年中介组织及市县、乡镇和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组织老年人开展经常性的老年文体、学习活动,使县上月月有活动、乡镇(街道办事处)周周有活动、社区天天有活动,进一步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4、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素质。加快培养老年医学、管理学、护理学、营养学以及心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提高社区和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积极鼓励职业教育机构设立与养老服务相关的医学、管理学、护理学、心理学、社会学以及具有地方特色的老年食品用品开发等专业,培养有知识、懂技术、会管理的养老服务专业人才。推行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采取委托培养、政府资助的形式对各类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进行规范系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在岗技能培训,实行职业资格和技术等级认证制度,持证上岗,逐步实现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大力提倡社会互助,积极发展志愿者队伍,规范志愿者培训,建立专业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服务队伍。

5、注重媒体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老年人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办栏目,全方位宣传报道我县老龄工作取得的成效,以及老年人开展文体娱乐活动的情况。进一步加强《老年法》的宣传,要突出颂扬参与、支持、赞助老年人事业的单位、个人及各类好人好事。要动员全社会积极迎接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使大家了解当前社会的人口结构现状和普遍存在的4-2-1家庭模式带来的危机。影剧院、体育场馆、公园、城市交通等相关社会服务机构要尽可能为老年人提供开放免费的优质服务。同时要倡导现代养老理念,改变传统

养老观念。要以“老人节”宣传月等节庆活动为抓手,在全社会营造尊老爱老、人人关心老年人事业的良好氛围。

第10篇: 养老服务调查报告总结

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模式,进一步完善其功能。在发展社会养老模式的同时,不能忽视居家养老的作用。居家养老模式的益处主要体现在:①可以在及时为老年人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的同时,不改变老年人的生活环境,从而照顾到了老年人“故土重迁”的习惯。②可以在排除子女后顾之忧的同时,维护老年人与其子女双方的自尊心。③可以开辟新的就业途径,解决社区下岗失业职工的再就业问题。④可以缓解社会养老的压力,减轻政府的负担。因此,居家养老服务适合中国的国情,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潜力。但仍需在管理上规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增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生机与活力。

创新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体制。积极探索货币化养老,对全县所有农村敬老院进行重新布局规划,合并一些规模较小、地处偏远的乡镇敬老院,采取民办公助的形式,以民间投资为主体,由市、县两级政府补贴,在县城和中心镇扩建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的高档次政府养老机构,由政府采取全额负担养老费的形式,优先收住城乡鳏寡孤独和“五保老人”,使这些养老机构真正成为各级养老服务单位的示范。继续由政府部门管理的农村乡镇敬老院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要全面建立和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全员聘用合同制、岗位责任制、民主管理参与制以及按劳分配制度,逐步实现从单纯为城乡鳏寡孤独和“五保老人”服务向为社会公众服务转变,从单纯供养向供养、教育、护理、康复和服务、经营一体化转变。同时,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采取股份制改造为主,国有民营、托管、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对现有老年福利院、养老中心等公办盈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加快改革、改组、改造步伐。对公益性收养任务,可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向民办养老机构购买服务。

加快老年人文化娱乐、教育健身等基础设施建设。县财政要不断加大老龄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兴建具有一定规模、满足不同老年人需要的、层次不同的老年活动中心及老年学习、体育活动场所和设施。到“十二五”末,全县50%的村和90%的社区要建立适宜老年人学习、娱乐、健身、交流等活动的老年活动场所。依托老年中介组织及市县、乡镇和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组织老年人开展经常性的老年文体、学习活动,使县上月月有活动、乡镇(街道办事处)周周有活动、社区天天有活动,进一步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素质。加快培养老年医学、管理学、护理学、营养学以及心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提高社区和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积极鼓励职业教育机构设立与养老服务相关的`医学、管理学、护理学、心理学、社会学以及具有地方特色的老年食品用品开发等专业,培养有知识、懂技术、会管理的养老服务专业人才。推行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采取委托培养、政府资助的形式对各类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进行规范系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在岗技能培训,实行职业资格和技术等级认证制度,持证上岗,逐步实现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大力提倡社会互助,积极发展志愿者队伍,规范志愿者培训,建立专业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服务队伍。

注重媒体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老年人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办栏目,全方位宣传报道我县老龄工作取得的成效,以及老年人开展文体娱乐活动的情况。进一步加强《老年法》的宣传,要突出颂扬参与、支持、赞助老年人事业的单位、个人及各类好人好事。要动员全社会积极迎接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使大家了解当前社会的人口结构现状和普遍存在的4-2-1家庭模式带来的危机。影剧院、体育场馆、公园、城市交通等相关社会服务机构要尽可能为老年人提供开放免费的优质服务。同时要倡导现代养老理念,改变传统养老观念。要以“老人节”宣传月等节庆活动为抓手,在全社会营造尊老爱老、人人关心老年人事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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