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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用权心得体会】严以用权学习心得:恪守严以用权坚持为师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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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用权学习心得:恪守严以用权 坚持为师生服务

  “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新形象是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学习研讨内容之一。我就近期学习习总书记关于“严以用权”的重要论述,谈谈自身的认识和感悟。

  一、践行“严以用权”,必须深刻领会科学内涵和重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新时期作风建设的新内涵新要求,直指领导干部作风的核心。根据自身学习理解,我认为“三严三实”中,“严以用权”是核心,修身和律己的主要目的是为用好权力,而谋事、创业、做人是否“实”,归根结底也取决于如何对待权力、怎样行使权力。

  (一)“严以用权”的科学内涵

  “严以用权”,需正确认识“权”。一是权力从何而来?有人认为,权力是上级给的;有人认为,权力是自己辛苦“换”来的;甚至有人认为,权力是依靠双手“捞”来的。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权力的主体,是权力的唯一“所有者”,党员干部是权力的受托者,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的二是用权为谁?有人把权力掌握在自己手中,可以随心所欲,自由支配;有人把权力当成自己的“私人财产”,权为己用,权为亲用。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必须“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三是如何正确对待权力?毛泽东同志非常简洁的说:为人民服务。邓小平同志讲,要以“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用权的标准。习近平同志认为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因此,权力的来源,就是权为民所赋;权力的目的,就是权为民所用;权力的功能,就是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严以用权”,需要深刻领会“严”。这个“严”有三层的含义:第一层含义是要严格区分公私界限,从思想上、行为上杜绝以权谋私,拒绝各种特权;第二层含义是要严格按法办事、严守规则和制度行使权力,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第三层含义是要严格接受师生监督,时刻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及时加以改进。“严以用权”,严字当头,严是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指出,要做到“严以用权”,必须遵循“十个要求”,即敬畏权力、慎用权力、为公用权、依法用权、履责用权、务实用权、刚直用权、阳光用权、廉洁用权、公正用权。

  (二)“严以用权”是党员干部勤政廉政的基本准则

  1.“严以用权”是践行党的宗旨的根本准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决定了党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这就要求我们党员干部要时刻将广大师生利益放在心头,要时刻牢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坚持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弃非分之想,时时自重自警,守住党员领导干部为政做人的底线。

  2.“严以用权”是衡量领导干部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信念坚定,党性要强摆在好干部的首位,“严以用权”是领导干部做人用权必须遵循的根本准则。领导干部要甘当人民公仆,用手中的权力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

  二、践行“严以用权”,切实做到知行合一、为民用权

  100个好干部,有100种画像。在学习焦裕禄、谷文昌、柴生芳等同志的先进事迹时,我们可以发现清廉是他们所有人的“标配”,他们一生始终廉洁为政、清白为人,自觉把党纪国法、公义廉耻作为心间戒尺,将干事创业、为人处世的根基立稳在了从严自律上。他们用权以廉、持身以正的宝贵品质,正是今天党员干部尤需补充的精神钙质。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我们要坚持正面践行,切实以那些优秀共产党员为榜样来激励自己、感召自己,使自己真正用好手中权力;要坚持反面为镜,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检身正己,自觉坚守从政做人底线,始终做到对手中的权力保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的约束,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将“严以用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好表率。

  (一)加强权力观教育。党和国家赋予民政工作极强的政策性和法规性,我们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权力观,明白权力是一种信任和一种重托,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越要牢记权力的本质、自身的责任。要做到用权不任性, 敬畏手中的权力,始终保持谨慎,自觉保持慎初、慎微、慎独和慎权;要做到用权不谋私,面对金钱和物资始终做到心中有杆秤,手中有戒尺,任何时候都要讲原则、守底线,不为私利所困,不为私情所惑;要做到用权不懈怠,正视自身的身份和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勤于履职,在精神上不迷茫,在工作上不知足,在事业上不停步。

  (二)严格遵循法治。“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党员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在我省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新时期,我们要增强法治思维,要运用法治方式,研究问题、处理问题,都要先找法律法规依据,切实做到法律红线不触碰、法律底线不逾越。

  (三)始终严守纪律规矩。讲规矩是既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也是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要找准自己行使权力的位置,在其位谋其政,有配合意识、服从意识,自觉做到不弄权、不揽权、不越权。

  (四)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有权力的地方必须有监督,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能见度,才能让权力接受最广泛、最严格的监督。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有平和的心态,要把接受监督作为一种常态,作为一种境界,养成在监督下学习、工作和生活的习惯;要有宽广的胸怀,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虚心接受同志们的批评和帮助,切实解决自己思想作风上存在的问题;要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防范廉政风险,促进广大干部秉公用权、廉洁自律。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只有不断加强自身思想道德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强化宗旨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规矩意识、廉政意识,依法用权、秉公用权、为民用权,做到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兢兢业业做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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