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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推进会_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突破口切实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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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突破口切实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我们要建设的美丽中国,既要做到城市美丽,又要做到农村美丽”。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2013年10月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之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统筹城乡发展和农村环境建设,结合我省欠发达省情实际和农村发展阶段性特征,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总抓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性保障,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突破口,积极主动作为,有力有序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坚持规划先行,高起点严标准建设。坚持“无规划不建设、无设计不施工”的理念,发挥规划的先导性作用和基础性地位,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做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导则》等文件,遵循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规划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方案,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开展了县域村庄布局规划、村庄整治规划和村民住房设计的编制工作,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规划体系。在编制县域村庄布局规划上,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定位和经济社会长远发展方向,对现有村庄进行科学分类,确定需要整体搬迁、撤并集中和保留提升的村庄,统筹考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明确村庄整治的重点和时序,明确优先建设的重点村和中心村。2014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都完成了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在编制村庄整治规划上,与扶贫开发、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和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等规划相衔接,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凸显田园风光、农家情趣和乡村文化,尊重乡村风俗和民族习性,防止强迫农民“上楼”,不搞钢筋水泥崇拜、简单复制城市社区模式、把农村建成缩小版的城市。两年来,已编制完成了300个“千村美丽”示范村和758个市、县级美丽乡村的规划。在做好房屋建筑设计上,编印了《xx省美丽乡村民居特色风貌图集》,区分xx特色等五个主要风貌片区和类型,精心设计了180种各具特色的农村住宅模式,供村民选择。各市县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根据地理气候、民俗风情、历史脉络等要素,注重保留村庄的原始风貌,慎砍树、禁挖山、不拆房,保护乡情美景,弘扬传统文化,突出民居特色,契合农民心愿。在执行规划上,把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作为考核党政干部的重要内容,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一届接着一届干,一张蓝图抓到底,确保规则真正管长远、顾当前、利发展。
    二、强化政策引导,分层次有重点推进。坚持发挥政策措施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讨论完善、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了总体要求、奋斗目标、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统筹推进“水路房全覆盖、万村整洁、千村美丽”三大工程。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先后制定了《“千村美丽”示范村建设标准》、《“千村美丽”示范村考核验收办法》、《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等相关配套文件,每年都制定出台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实施意见》,有效发挥了政策的引导、规范和保障作用。在具体工作中,坚持紧盯重点、突出特色、分类实施、分层推进。一是以保障农村基本生活条件为底线,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扶贫攻坚、双联行动相衔接,实施农村畅通工程、安全饮水工程、危房改造工程,今年底全省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比例将达到80%,农村自来水入户率将达到80%以上,改造危房21.8万户。二是以农村环境整洁为突破口,建设干净舒适的生活环境。实施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和村有垃圾场、组有垃圾池、户有垃圾箱“三清三有”,以及道路硬化、房屋亮化、村庄绿化、环境美化和改厕、改圈、改灶、改庭院“四化四改”行动,每年建成1500个以上的“万村整洁”村;狠抓农村柴草乱放、废旧农膜乱堆、尾菜乱弃和乱搭乱建等脏乱差问题治理,有效推进人畜科学分离,开展垃圾污水收集处理和村庄绿化,4441个村的环境得到有效整治。三是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导向,打造农民宜业宜居的美好家园。在水路房全覆盖和万村整洁工程的基础上,开展公共服务便利、村容村貌洁美、田园风光怡人、富民产业发展、村风民风和谐为基本内容的美丽乡村建设,每年建成150个以上省级“千村美丽”示范村,着力打造可憩可游、宜业宜居、美化亮化的农村人居环境。两年来,共建设300个省级“千村美丽”示范村和758个市、县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四是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为重点,推进示范村富民产业的扶持发展。注重把美丽乡村建设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结合起来,深入实施“365”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扶持发展以玉米、马铃薯为主的旱作农业、以牛羊为主的草食畜牧业、以优质林果、高原夏菜、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推进“一村一品”产业培育,带动农民群众增收。通过几年的培育发展,全省1058个美丽乡村示范村的特色优势产业基本形成,产业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
    三、整合项目资金,多元化广渠道投入。建立起财政引导、项目整合、群众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撬动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入美丽乡村建设,做到了“多个渠道进水、一个龙头出水”。一是实行财政以奖代补。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公共财政的覆盖范围,从2014年起,省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5亿元专项资金,市、县财政同比例配套,每个示范村财政补助达到300万元。二是整合项目资金。以县为主,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危房改造、以工代赈、小城镇建设、农村改厕、土地整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造林绿化等相关涉农项目资金,重点用于环境治理和示范村建设,每个示范村达到了1200万元以上,做到了“各炒一盘菜、同办一桌席”。三是强化信贷支持。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新一轮扶贫开发紧密结合,纳入整村推进项目,2013年我省与国家开发银行达成战略合作协议,签定800亿元贷款,采取统贷统还的办法,重点用于贫困县农村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2014年完成整村推进800个。四是吸引各方投入。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与全省开展的双联行动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叠加效应。全省1.4万多个双联单位、40多万名双联干部和6220个驻村帮扶工作队深入贫困村,帮助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计划,引导和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改善农村人居工作。五是降低建设成本。注重保护原生态风貌,有效利用农村自然资源,就地取材,将废砖旧瓦、枯木原石都充分利用起来,形成特色景观,极大的降低了建设成本。目前,投入省级“千村美丽”示范村建设的各类资金达到58.02亿元,其中财政奖补9亿元、整合资金29.38亿元、群众自筹19.64亿元。
    四、完善工作机制,强保障长效化推进。着眼于形成“党政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群众积极参与”的建设格局,积极建章立制,完善保障措施。一是分级负责的组织领导机制。省、市、县都成立了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建立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形成协调一致、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以农民为主体的建设机制。充分发挥乡镇和村级组织作用,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推行“村内事、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的做法。尊重群众意愿,把发展自主权交给群众,推进项目公开、合同公开、投资额公开,引导农民投工投劳投资。三是长效管护机制。已初步形成了“户集、社收、村运”生活垃圾处理和农户门前三包、庭院三包、环卫“户轮流值班”等工作模式,探索形成了自来水管理、道路养护、污水收集处理、矛盾纠纷化解等公共设施管护运行长效机制,提高了群众的自治能力。四是宣传引导机制。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介的作用,两年来省主流媒体共播报刊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新闻资讯达700余篇。各地通过走家入户、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形成了浓厚氛围和导向。
  五、靠实工作责任,细措施聚合力落实。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工作落实年”活动,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一是制定时间表、任务书、作战图。紧盯目标任务和建设重点,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建立责任清单,对每项工作定人、定时、定标准、定任务,倒排工期、挂图作业,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有效推进。二是加强调研督导。把调研督查作为推进工作的有效手段,到实地了解建设规划、资金落实及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促进工作。两年来,省上先后组织了16批次调研督查,撰写调研报告60余篇,为省委省政府决策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对现场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出并反馈给市、县党政“一把手”,限期纠改。三是发挥考核的“指挥棒”和导向作用。每年对有建设任务的县市区和省级“千村美丽”示范村进行考核验收,按照量化打分的方式,评定成绩等次,对达不到验收要求的,扣减省级奖补资金和减少下年度示范村名额,考核结果纳入市州、县市区“三农”工作考核内容,并在全省进行通报。四是召开现场会推动工作。连续两年召开了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现场推进会,总结交流推广各地各部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查找问题,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先后推广了康县生态旅游、两当县红色文化、正宁县中心村带动、民勤县构筑生态屏障、清水县新居建设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全省上下形成了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
  六、提升美丽指数,抓软件激活力创建。切实把美丽乡村建设与推进农村综合治理、创建农村精神文明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拓展丰富美丽乡村建设的外延和内涵,增强美丽乡村建设的持续动力。一是加强农村综合治理。把农村社会综合治理作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际需要,制定完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等制度,增强农村居民法治观念。二是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发挥文化广场、文化活动室、活动演练、文化休闲、健身运动功能,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有益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不断增强农民群众团结友善意识和文明和谐程度。三是加强道德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法律服务直通车”、“法律进农村”、“送法下乡”等法律服务活动,及时处理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促进邻里和睦、村风文明、民风淳朴。组织开展卫生管理评比、环境治理达标、精神文明创建、道德模范评选等活动,形成了全体村民建设美丽家园、爱护公共设施、保护人居环境、改变生活习惯的良好氛围。四是注重发挥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从群众最直接、最关注、最迫切的问题入手,从满足群众求美、求新、求幸福的愿望出发,放手让群众自我组织、自我管理美丽乡村建设具体事务,让群众做群众的工作,让群众的事情群众办,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群众建设美丽乡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了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创建美丽乡村的热情。
    总之,通过近几年的探索与实践,我省美丽乡村建设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要求,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为底线,以村社环境整治为重点,以建设宜居村庄为导向,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走出了一条符合我省实际的美丽乡村建设的路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大力整治村容村貌,打造美丽乡村精品亮点,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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