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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书记]公司纪委书记学习《准则》与《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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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纪委书记学习《准则》与《条例》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后,按照上级党委、纪委要求,公司党委组织党员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了学习。通过学习讨论,结合个人的理解谈三点体会:

一、颁布实施《准则》与《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准则》与《条例》的制订和颁布实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制度创新,与反腐倡廉、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一道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并将有力推进反腐倡廉的常态化、长效化。

二、对党员的高标准、严要求将有力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党的执政基础。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社会主义革命取得成功和经济建设的成就举世瞩目,在于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一个时期内,党内部分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或丧失,导致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扭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滋生蔓延,严重损害党的威信和形象,危及党的执政基础。《准则》对共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四个必须“和”八项规定”,涵盖理想信念、道德情操、品行家风,要求全体党员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同时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遵守党员的行为规范,还要自觉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自觉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党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要求标准以制度形式确定下来,必将有力推进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先进性和纯洁性,夯实执政基础。

    三、是监督执纪问责的有利武器

    以往的党内纪律处分条例存在法纪不分的情况,导致部分党员以不触犯国家法律为基本要求,忽视党的纪律要求,根本体现不出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党组织的威信和作用发挥。

    由于存在法纪不分、法纪重叠的情况,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发挥也受到了影响,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严于法,使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新的纪律要求、明确的处罚依据和标准,成为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监督执纪问责的有利武器,亦成为纪检监察机构履职情况的评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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