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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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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心得体会

  继往开来,与时俱进。金秋十月,中国的依法治国进程迎来重要时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为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行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

   历经36年改革开放,中国又到了抉择的时刻。深水区的改革,注定是一场深刻的革命、艰难的博弈。越是这个时候,越需要攻坚克难的决心、统筹兼顾的智慧,越需要心往一处想的共识、劲往一处想的行动。

  改革开放永无止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连日来,习近平总书记表示“中国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李克强总理用“壮士断腕”形容改革的决心、媒体热议的“383”改革方案,诸多举措,汇集成一个清晰的信号:十八届五中全会,将开启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

  当前,无论是国内外学者政要,还是普通黎民百姓,对即将召开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寄予厚望,表现在对中国即将挺进的深度改革讨论热情空前。十八届五中全会将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会后的中国将以怎样的智慧和勇气去“啃硬骨头”“涉险滩”,让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持续喷涌,“深化改革”的“红利”将长期保持中国经济平稳健康科学发展,世界和国人充满同样的期待。

  改革,就是利益的调整。如果说改革开放之初普惠式的改革让所有人受益,如今的改革则需要打破固有利益格局。十八大以来,不论是中央领导同志的公开表态,还是陆续推出的改革措施,都让人们看到了中央坚定不移推进改革、打破固有利益格局的决心。“老虎和苍蝇一起打”的雷霆出击、“八项规定”“六项禁令” 的铿锵有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求真务实,正是最大范围凝聚改革力量之举。

  35年前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序幕,一路走来成就“富裕中国”,成为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35年后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承担着改革攻坚的重要使命,一路前行建设“富强中国”,共圆伟大复兴之梦。上世纪90年代初,当苏联、东欧发生巨变之后,邓小平不是让改革停下脚步,相反却加快推进改革, “南巡讲话”把改革开放推向新的高潮,中国经济出现了持续的快速增长。如今,改革已进入了深水区,进入了攻坚阶段,改革模式本身也需要加以变革。十八届五中全会,激发中国变革新活力,再启中国增长强动力,升级中国经济硬实力,同心共筑中国梦,我们充满期待。

  实践证明,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中国的今天,没有改革开放,也就没有中国的未来。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号角已经吹起,让我们以更大的勇气去继续探索深化改革的道路与模式,以更坚定的信心去践行改革开放的理念,用新的姿态迎接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

  依法治国事关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依法治国唤起的制度力量,必将有力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

  提高执政能力熔铸法治国家之魂——

  法治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大力建设法治中国,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必须担当的时代使命。

  解决中国的问题,关键在党。党中央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国家治理体系必须现代化——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说:“无论是破解难题、化解矛盾、凝聚共识,还是激发动力、促进和谐、推动发展,只有更加自觉并善于运用法治——这个集中体现现代化治理本质要求的思维和方式,才能在法治轨道上寻求制度化解决之道。”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时代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国家治理必须通过法制化才能定型精细化,增强执行力和运行力。”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认为,党的政策在治国理政的实践中进一步成熟后,通过立法程序将其上升为法律,用宪法法律加以确认、完善和定型。

  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国家治理能力必须提升——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依宪治国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说,“要把宪法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与保障,强调法治思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强调宪法的教育与普及,形成社会共识与凝聚力;强调宪法确立的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实现社会正义。”

  建设法治政府夯实法治国家之基——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国家是统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是“两翼”。

  “依法执政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执政的基本方式,依法行政是各级政府的基本准则;法治国家是主体,法治政府是重点。”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指出。

  对于法治国家来说,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是中心环节。

  当前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的行政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

       简政放权先行,制度建设跟进。我国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法无授权不可为”;明确“负面清单”,“法无禁止皆可为”;出台“责任清单”,“法定职责必须为”。这将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让政府当好市场秩序的“裁判员”和改革创新的“守护神”。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是对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

  为推动已出台政策措施落实,今年6月国务院在自查和实地督查基础上创新工作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全国工商联和部分研究咨询机构,围绕简政放权、棚户区改造等部分重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展开评估,以便与自查和督查情况进行对表分析。

  在第一方执行、第二方监督之外,引入客观中立的第三方评估,如同一面镜子,帮助政府发现问题、找到差距,推动政策实实在在地得到落实。

  创新第三方监督,对政府权力的监督制约,要完善来自人大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北京大学教授姜明安指出,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即在于完善这种外部监督机制,如人大的预决算审查制度、质询制度和法院的行政诉讼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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