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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组织人事工作情况专题汇报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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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组是为人民解决一切困难的党组织,迅察组的任务是找出人民群众的问题和帮助解决问题,巡察和整修一些问题。 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巡察组织人事工作情况专题汇报三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一】巡察组织人事工作情况专题汇报

2018年以来,我局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这条主线,以健全干部管理制度为核心,着力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干部管理素质,为推动全局中心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局组织人事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人事工作总体情况

(一)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配置情况。根据“三定方案”,我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市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为9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干部9名(含兼职)。内设机构9个股室:办公室、人事股、计划与财务股、思政与安全股、普通中等教育股、初等教育股、学前教育股、社会办学与审批股、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目前配置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主任科员1名;9名股级股室负责人。

目前局机关人员共84人(含劳务派遣2人),外借9人。2018年以来共退休15人,调出4人,跟岗8人,主要用于补充临近退休和疫情防控的股室人员。

(二)干部选拔任用情况。2018年以来,提拔任用局机关股室正股级干部1名,任职岗位调整交流10人;提拔任用各级各类学校正股级干部24名,任职岗位调整交流61人次,提拔任命副股级干部78名。

二、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规定情况及存在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

(一)落实“四项权力”,做到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公开。在选人用人工作中,我局在开展调研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政策文件,落实各项监督机制,力求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大家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大家明白,干部上岗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大家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让大家了解,切实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工作的尺度交给广大干部教职工。一是落实了“知情权”。坚持把选拔职位及条件公开,让干部教职工先知情,再推荐。二是落实了“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要求全体干部教职工参加。三是落实了“选择权”。充分尊重干部教职工意愿,把在民主测评中得票数相对较高的同志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四是落实了“监督权”。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干部教职工的意见。

(二)把好“四个关口”,做到选拔任用工作公平、公正。2018年以来,教育局党组按修订后的《中共福安市教育局党组关于股级干部选拔聘任工作管理办法》,选拔任用工作采取了“动议、民主推荐、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严把“四个关口”。一是严把推荐关。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考察的必经程序。提拔的所有股级干部,都是在民主推荐中得票多、在干部教职工中威信比较高、业绩突出的干部。二是严把考察关。在考察过程中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做到 “三查、三谈、五审”:“三查”,即查意识形态、工作业绩、人事档案;“三谈”,即与单位领导班子、与分管同志、与教职工谈;“五审”,主动请纪检部门、计生部门、综治部门、金防部门、学校支部党费收缴补缴情况等进行会审。三是严把讨论决定关。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坚决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的各项要求,做到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未通过部门会审案的不研究。四是严把公示关。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同时把任前公示与任职谈话制度相结合,主要领导和分管纪检工作领导都分别逐一对任职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要求其本人就廉洁自律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出承诺,还对任职干部组织开展廉政知识测试。同时,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做到了记录完整,考察公示、任免呈报等过程性资料齐全、规范,归档及时。

(三)遵守“四个严格”,做到选拔任用工作纪律严明。

在选拔任用干部时,严格执行了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防止了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一是严格任职资格。我局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强化干部选贤任能、优胜劣汰、能上能下机制(加强对股级干部的管理,男同志达58岁、女同志53岁聘任为兼职督学),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牢固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意识形态关,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选用干部的第一要求,使政治素质好,思想解放,文化程度高,政绩比较突出的年轻干部进入了股级中层干部队伍。二是严格程序。把好了“四个关口”,即推荐关、考察关、讨论决定关和公示关。三是严格监督制度。选拔任用前,坚持把选拔职位及条件公开,让干部教职工先知情,再推荐。

2018年以来,我局在落实组织人事方面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党员干部的培训及日常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三是干部人员年龄结构不尽合理。就以上存在的问题,党组将认真分析和深刻反思,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一是继续将组织人事工作政策法规列为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继续要求组织人事干部深入学习领会精神,使他们不断提高认识,深化理解,吃透精神,把握本质,对干部工作政策法规了如指掌、熟练运用。重点抓好新走上领导岗位的股级干部的学习与培训、贯彻与执行。

二是注重从“四严”入手,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坚持原则,正确把握干部工作方向,严格执行标准,准确把握选拔任用尺度,严格履行程序,规范选拔任用过程,严格遵守纪律,恪尽职守,公正廉明,保证党的教育理论、路线、方略的贯彻落实和我市教育事业的顺利发展。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和培养。针对我系统干部队伍年龄偏大的状况,要对年轻干部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通过“给任务”“压担子”,促使他们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业务技能,增强竞争力。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干部和选任工作的监督。从制度上突出对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努力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干部的满意度,打造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勤政廉洁的高素质教育干部队伍。

【篇二】巡察组织人事工作情况专题汇报

根据中共宜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四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的通知》要求,2014年以来,我办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无“三超”、“两乱”、假履历、假档案、假身份、吃空饷等问题,没有参与跑官要官、拉票、说情、打招呼、党政领导干部兼职任职等问题。现将我办组织人事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人事工作总体情况

(一)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配置情况。我办“三定方案”编制人数13名,实有13人,已满编满员。领导职数配置为党组书记、主任1名,党组成员、副主任2名,科级职数5名,内设四个科室(秘书科、计划财务科、项目管理科、科技宣传科)及机关支部,目前已配置党组书记、主任1名,党组成员、副主任2名,副调研员2名,正科级领导3名,正科级干部1名,副科级领导2名,副主任科员1名,根据“三定方案”及领导职数配置的相关要求,我办科级职数无超配情况,目前已超配副处级非领导职数1名。

(二)干部选拔任用情况。2014年以来,党组提拔任命副科级干部3名,其中副科长2名,副主任科员1名,任职岗位调整1人。即:朱训同志、易建军同志于2016年月分别提拔为科技宣传科副科长、项目管理科副科长;周懿同志于2015年1月转业(副营级)任命为副主任科员;陈琪同志于2016年4月由项目管理科科长重用为秘书科科长。

二、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情况

(一)落实“四项权力”,做到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公开。在选人用人工作中,我们在认真组织学习的基础上,落实各项监督机制,力求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大家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大家明白,干部上岗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大家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让大家了解,切实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工作的尺度交给广大干部职工。一是落实了“知情权”。坚持把选拔职位及条件公开,让干部职工先知情,再推荐。二是落实了“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要求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参加。三是落实了“选择权”。充分尊重干部职工意愿,把在民主测评中得票数相对较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四是落实了“监督权”。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

(二)把好“四个关口”,做到选拔任用工作公平、公正。2014年以来,我办选拔任用工作采取了“制定方案、申请报名、审查资格、民主测评、考察公示、决定任命”等程序,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严把“四个关口”。一是严把推荐关。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考察的必经程序。提拔的所有科级干部,都是在民主推荐中得票多、在干部职工中威信比较高、业绩突出的干部。二是严把考察关。在考察过程中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进行了全面考察,做到“三查、三谈、三审”:“三查”,即查思想动态、工作业绩、人事档案;“三谈”,即与单位干部职工、与分管领导、与同科室人员谈;“三审”,主动请纪检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综治信访部门审。三是严把讨论决定关。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坚决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各项要求,做到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未竞争上岗方案的不研究。四是严把公示关。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同时把任前公示与任职谈话制度相结合,主要领导和分管纪检工作领导都分别逐一对任职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并要求其本人就廉洁自律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出承诺,同时,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做到了记录完整,考察材料、任免职审批表等资料齐全、规范,归档及时。

(三)遵守“四个严格”,做到选拔任用工作纪律严明。

在选拔任用干部时,严格执行了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防止了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一是严格任职资格。我办坚持“凭实绩、重德才、看民意”选用干部,并将信念坚定作为选用干部的第一要求,使政治素质好,思想解放,文化程度高,政绩比较突出的年轻干部进入了科级中层干部队伍。二是严格程序。把好了“四个关口”,即推荐关、考察关、讨论决定关和公示关。三是严格推行竞争上岗。根据中组部、国家人事部《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和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办干部选拔任用均实行竞争上岗,没有破格提拔干部的情况。四是严格监督制度。选拔任用前,坚持把选拔职位及条件公开,让干部职工先知情,再推荐。

2014年以来,我办在组织人事方面总体情况较好,但是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干部培训及日常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三是人员结构不尽合理,年龄断档情况较严重,专业性人才缺乏;四是领导分工及干部岗位长期没有调整。就以上存在的问题,党组将认真分析和深刻反思,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一是继续将组织人事工作政策法规列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继续要求组织人事干部深入学习领会精神,使他们不断提高认识,深化理解,吃透精神,把握本质,对干部工作政策法规了如指掌、熟练运用。进一步重点抓好新走上领导岗位科级干部对《条例》的学习、理解和执行。

二是注重从“四严”入手,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坚持原则,正确把握干部工作方向,严格执行标准,准确把握选拔任用尺度,严格履行程序,规范选拔任用过程,严格遵守纪律,恪尽职守,公正廉明。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和培养。针对我办干部队伍“青黄不接”的状况,要对年轻干部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给任务”“压担子”,促使他们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农发业务技能,增强个人核心竞争力。

四是要切实加强对干部和选任工作的监督。从制度上突出对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努力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干部的满意度,建设一支能够担当农发改革发展重任、勇于战胜艰难险阻、善于处理矛盾纠纷的干部队伍。

【篇三】巡察组织人事工作情况专题汇报

一、基本情况

吐祥中学,是一所县管农村高完中。内设机构8个,分别是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教科室、督导室、体卫艺处、保卫科、后勤处,单位编制人数188人,现有在编干部职工184人,其中组织任命人员3人、上派学习2人。

为更好地适应教育转型升级发展的需要,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干部推到重要岗位。根据岗位工作需要,中层干部提拔均由学校党组织主导公开选拔,内设机构均经县编办批准成立,无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不存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情况。

学校党组织近三年共选拔任用了3位中层干部(分别是:教科室主任、体卫艺主任和办公室副主任)、通过从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及学生管理人员中选拔后备干部,为学校完成各项重大任务提供了人才保障,进一步提高了干部的总体业务能力。

二、严格规范干部选拔和教师选调工作

(一)干部选拔严格按程序进行。一直以来,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学校党组织都严格按照上级相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来开展工作。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任职资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好关。我们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了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征求意见、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发文任职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二)教师选调公正公平公开规范。近几年来,县上取消我校到大学招聘应届生的自主权后,教师的补充主要是向全县各初中和小学选调优秀教师。学校按岗位设置先请示教委同意后,严格按程序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择优选调教师。近几年,我校选调了很多优秀的年轻教师,极大的推动着我校教育教学工作进步,获得了丰硕的教育教学成果。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

虽然近年来我校在推进组织人事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进程上取得了一定成绩,未发生有违法违规提拔任用干部行为,未发生选调教师有权钱交易的现象,但与更高要求还存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结构不够科学。主要是干部性别比例不够合理,全校干部全为男性,无一女性。二是对干部培养不够重视。主要是干部培训太少,没有把专家“请进来”培训、也没有把干部“带出去”学习,县委党校培训机会又少。三是师资结构不合理。有的学科教师过剩,有的学科教师紧缺,导致岗位设置和工作量的核定不科学,存在超工作量和工作量不足的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以本次规范组织人事工作巡察为契机,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

1.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建设。一是严格按照上级“三定文件”精神,做到不超编不擅自内设机构。二是打破传统,可以让一些女教师担任班主任、年级组管理成员,并逐步引导表现优秀的女教师走上管理岗位。三是在学校中层干部竞聘时对某些岗位适当设置性别、学科的要求。四是在研究人事任命时,适当考虑性别、学科的均衡性。

2.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工作。一是制定详细的干部评价管理办法。把干部的量化积分、教代会代表测评、校领导测评三者结合起来评价中层干部。二是经常开展干部理论学习、警示教育、谈心谈话,熟悉了解干部履职情况、作风情况等。三是加强干部档案意识。

3.进一步规范干部任免程序。中层干部聘任严格执行校内公开竞聘程序,报县教工委批复后上岗;其他干部如年级组管理人员、教研组长等任命,学校党支部必须专题研究,保证党的领导,保证党管干部、党管一切,拟定对象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安排谈话,然后下发正式任职书。

4.进一步加大干部培养力度。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的培训模式,每年组织中层干部进行管理业务培训,可以是听讲座,可以是向名校交流学习。适当减轻中层干部的教学任务,保证有比较充足的时间精力搞管理。

5.合理设置岗位,严格核定工作量。不断完善师资结构科学配置,进一步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核定工作量,力求做到公平、公正,消除超工作量和工作量不足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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