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连锁便利店规章制度范文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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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规章制度内容广泛,包括了用人单位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根据1997年11月劳动部颁发的《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劳动合。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连锁便利店规章制度范文四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连锁便利店规章制度1

一、加盟授权

甲方为“快E点”连锁便利店运营方,负责在青岛市(含各区市)范围内“快E点”连锁便利店的加盟事宜,具有与乙方签订加盟协议的完全权限。

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地点加盟“快E点”连锁便利店,加盟店家数为1家,加盟方式为自主管理方式。加盟时间为5年。乙方获得加盟授权的前提是遵守甲方的加盟店管理规定。

二、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利用专业知识及经验指导乙方选址、店面装修的义务;

2、甲方有利用专业知识及经验指导乙方提高经营管理的义务;

3、甲方负责乙方加盟店的货品配送,有提供合理供货价的义务*;

4、甲方负责乙方加盟店的货品配送,有及时送货的义务,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送货,有向乙方说明,并在断货期间向乙方提供其他供货选择的义务;

5、甲方有向乙方收取协议约定加盟费的权利;

6、甲方有按《“快E点”连锁便利店加盟管理规定》对乙方加盟店进行监督、检查的权利,如乙方有违反规定情况,有按规定要求乙方整改的权利,直至取消加盟资格,并不退还加盟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的义务;

2、乙方有遵守《“快E点”连锁便利店加盟管理规定》的义务;

3、乙方有维护“快E点”连锁便利店形象和声誉的义务;

4、乙方有按协议规定向甲方支付加盟费及风险押金的义务;

5、乙方在建店、经营管理上有要求甲方提供专业指导的权利;

6、乙方有要求甲方及时配送货品的权利。

三、加盟费用及合作收益分成

1、双方签订协议时,乙方应向甲方缴纳1万元加盟费。如乙方遵守协议,按照《“快E点”连锁便利店加盟管理规定》守法经营,则在协议期限内,甲方每年返还乙方人民币元加盟费。如乙方违反协议和《“快E点”连锁便利店加盟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不利的品牌影响,这句删掉,该条件成立不好判断)则加盟费不予返还。

2、双方签订协议时,乙方应向甲方缴纳人民币5000元风险押金。如乙方违反《“快E点”连锁便利店加盟管理规定》,则按规定从乙方风险押金中扣除违规处罚,乙方应在扣罚内的72小时内补足风险押金。

3、自主管理加盟模式,由乙方自负盈亏,甲方不分享乙方经营利润,同时,也不分担乙方经营风险。

四、风险承担、品牌使用及保密义务

1、乙方以自主管理方式加盟,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在协议合作期间,乙方与其他第三方发生的任何法律纠纷、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2、甲方授权乙方在约定期限内,约定地点及店面使用“快E点”商标,并仅限于加盟店自身品牌宣传和形象使用,除非取得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快E点”商标作任何其他用途。

3、甲乙双方对于因合作关系而知悉对方的商业信息、内部数据、财产数据、个人数据或其他商业机密,应遵守保密约定,不得泄露给第三方知悉。

五、续签

六、违约责任

七、附则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若发生不可协商之事,可向甲方属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连锁便利店规章制度2

甲方:

甲方在此由 代表

乙方:(特许加盟主) .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银川市新百便利有限公司开设新百便利店铺一事达成合同如下:

第一条:本合约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新百”公司开发,完善成型,用于便利店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是公司的注册商标、标志、模式、店铺的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会计系统、专业培训及有关营运、配送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公司店铺”:指使用属于公司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便利零售店。 “公司商标”:指称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特许加盟”:是指由乙方自行投资、店铺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按照与甲方的约定:依照甲方的标准进行统一形象、统一采购、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品牌的加盟合作方式。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人

1、本合同的当事双方为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共同投资,雇佣的关系。

2、乙方不具有代行总部或为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特许加盟期间,该店

铺内的员工不是总部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员工由加盟主自行选择,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加盟店的经营在不违背公司统一制度、规则及流程下由乙方自主,独立承担

经济责任。

第三条: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给予加盟店使用甲方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以及在第七条中规定的场所开设、经营公司店铺的权利。

第四条:商标的使用承诺

1、乙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规范使用公司的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

志、记号、标签和招牌。

2、乙方不得在公司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使用的商标。

3、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甲方的商标。

4、 加盟店使用甲方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⑴降低甲方形象,损害甲方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⑵除为经营加盟店铺而向员工传授甲方经营技术资产及甲方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甲方经营技术资产。

第五条:店址的选择

1、乙方的加盟店店铺设在平方米。

2、甲方不得在本加盟店半径100米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同类的便利店铺。

3、若出于市场竞争的原因,虽然违背上面的原则,但如果我方不开设店铺时,竞争对手仍会开同类店铺时,乙方则同意甲方的开店计划,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加盟权利。

第六条:店址的变更

1、因地理环境变化或其他原因,乙方希望变更加盟店的经营店址时,可以向甲

方提出变更申请。

2、总部认为变更要求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且协助乙方进行新店址的选择

同时作出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3、乙方应支付新店址的装修与其他因搬迁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追加建店

1、乙方除现有加盟店铺外,还要新建加盟店铺时,必须与甲方另行签订新店的

特许加盟合同。

2、如总部认为该项追加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而且也符合公司连锁总体

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总部不承认十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乙方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特许加盟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

盟合约中所规定的款项。

第八条: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保证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

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或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员工参加总部规定

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需的知识与技术。

3、开业后,如总部有培训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

定的培训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与技术。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4、加盟店开业前后的七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总部将派出总部的技术人员

进行开会和经营指导。加盟主应承担一定的费用。(标准按店长的工资标准核算)

5、经营中若总部有促销、会议或学习指示时,加盟主必须按总部的规定参加,

发生的有关费用自行承担。

6、加盟店在经营中,经知会经营者或店长后,允许总部的有关工作人员进店检

查加盟店的所有经营情况。

7、总部根据培训教育计划,随时可为加盟店的员工提供培训。

8、总部为门店提供本店的各种经营数据及销售分析等帮助。

第九条:店铺开发的相关事项

1、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的店铺结构、内外装修必须按公司的统一

要求与规格进行。

2、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臵、用具、招牌等的

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3、基于连锁管理的需要,加盟主必须从总部统一购买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硬

件设备可按公司的要求自行购买。

4、对于加盟店的店铺改造、购臵设备申请,总部要认真研究,并于加盟店协商、

协调,决定样式、品质,帮助实施。

5、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封口纸、购物袋、标价签及其他附属品、原物料、

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总部的专用产品,同意从总部购买,其价格必须由

加盟店同意。

6、确认本条所列各项购买资金全部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条:促销

1、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

2、加盟店要单独或与其他店铺共同进行宣传、广告、展示等促销活动,必须事

先向总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和进行的方法,征得同意后才能实行。

第十一条:进销价格的设定

1、总部承诺给加盟店、直营店提供的商品进价是统一与一致的,不会有区别对

待的问题。

2、加盟店若认为公司制订的统一售价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可向总部说明

情况。总部应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要求和加盟店所处的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满足加盟店对本店商品售价调整的要求。

第十二条:协助销售

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1、提供商品品种目录。

2、提供店铺及市场上的销售情报。

3、提供有关促销方案、竞争方案支持。

4、协助店铺进行内部管理支持。

第十三条:店铺经营中的相关事项

1、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对店铺结构,内外装饰及设施摆放等不得

擅自更改,必须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为维护公司的形象,同时保证商品的质量,加盟主不得从除公司以外的任何

处进货,若经发现,公司有权做出相应处罚直至取消加盟资格。

3、加盟主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诸如财务制度,门店管理等制度,

若发现违规现象,将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对加盟主予以处罚。

(1) 每日的销售流水必须及时传送回总部;

(2) 每日的每笔销售必须录入公司统一的收款机;

(3) 每日的营业收入必须全额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

(4) 必须遵守公司给予顾客的服务承诺。

第十四条:特许加盟保证金

1、为了保证公司有形与无形资产的安全,加盟主在于公司签订特许加盟合同时。须向公司缴纳额度为 拾 万 仟 佰 拾 元人民币作为品牌保证金。

2、保证金作为合同执行期间,加盟主忠实执行特许加盟合同的担保。

3、总部可以用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充抵加盟店拖欠总部或直送店供应商的债务。加盟主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齐保证金。

4、保证金不计息。

5、不论加盟主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有退出合同等

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主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总部具有要求加盟主赔偿损失的权力,同时可以没收加盟主四分之三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

6、在合同期满或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后,在加盟主于总部交接清楚后,公司

总部应归还加盟店全部保证金。

第十五条:加盟费

加盟店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向总部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加盟店在加盟期间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号、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店的加盟费用。

第十六条:特许金

加盟店在加盟期间,作为使用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新产品开发、经营技术跟踪服务和接受总部帮助的加盟店需根据卖场面积每年每平方米24元计向总部交纳特许金,故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特许金人民币 . 元。

第十七条:利润分成

1、公司每月收取加盟店毛利额的20%做为总部对门店进行商品开发、营运指导、

促销策划、财务核算以及商品配送等服务支持的费用补贴。

2、免收其它管理费用。

3、以上费用总部将在每月的加盟店结算时予以扣除。

第十八条: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为维护金虎便利店铺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统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

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总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形式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

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员工管理、店铺综合管理等方面的指导,帮助店铺实施标准化营运。

第十九条:物品的保养、维修

1、加盟店要确实保养好店铺建筑、设备及其他供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维护公

司形象。

2、加盟店如不能很好做到有效维护,公司总部有权指定第三者进行有效维护事

务,所发生的费用由加盟主承担。

第二十条:盘点

1、加盟店应每月进行一次商品盘点,从而全面核查店铺内商品的质量问题及损

耗情况;

2、加盟主对盘点的损失应按公司规定的比例承担(售价实盘额的千分之四),超

出部分由店内员工自行承担。

3、盘点时,店主可以自行安排操作,并由店内派出人员到总部录入盘点数据,

信息部将给予数据录入安排,只收取实盘售价金额万分之四做为支持费用;若由总部盘点小组代理的话(使用公司盘点机时,不需要进行盘点数据录入)则需要支付公司盘点费用,该费用的收取标准为:每次盘点时,收取售价实盘额的万分之八。

第二十一条:专心营业义务

1、加盟店主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提高该店的营业额。

2、除非得到总部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它经营。

3、加盟店必须遵守总部制定的营业日及营业时间从事经营。全年无休,二十四

小时营业。

4、节假日需按总部策划的促销活动方案作出相应宣传。

第二十二条:守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其它加盟店公开该店的效益报告;

加盟店也不得将公司提供的商情报告及价格信息外泄。

2、加盟店有义务约束本店人员并保证不外泄公司的商业信息。

3、总部在加盟店加盟期间提供给加盟主的营业手册等,在合同期满时,即刻归

还总部。

第二十三条: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及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与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第二十四条:纠纷报告义务

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执或其他纠纷须及时报告总部,总部采取的相关措施加盟店应予以遵从。

第二十五条:合同期限

本特许加盟合同有效期为 第二十六条: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发生如下任何一项行为时,公司总部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 加盟店拖欠需交总部的款项或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

(2) 加盟店拖欠总部指定的日配供应商的货款。

(3) 加盟主的其他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2、加盟店发生如下行为,总部可不做预告而解除合同

(1) 加盟主未得总部的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2) 加盟店店铺使用权丧失

(3) 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受到拘留或失去经营能力。

(4) 法院、政令要求加盟店终止营业

(5) 加盟店向公司以外的人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3、加盟店若遇不可抗因素,店铺无法继续营业时,可向总部提出店铺关闭申请,

总部考核同意后,可批准。

⑴店铺关闭后,加盟费、特许金不予退还。

⑵品牌抵押金在双方清算完毕后,无遗留问题时,在关闭后的半个月内退还加盟店

⑶加盟店的商品,在无质量问题、保质期问题及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总部按现进价收回,但需收取进价总额的3%作为费用。

⑷加盟店内的设备、设施双方可在协商的基础上,折价回收。

第二十七条:损害赔偿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公司总部所在地法院为初审专属受理法院。

第二十八条: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主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加盟店的充分理解。

加盟店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的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附件予确认,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协商

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人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

以上合同一式二份,当事人双方签名盖章后各执一份。

甲方名称:(公章) 乙方名称: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签名: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连锁便利店规章制度3

自带经营场地加盟**公司。由**公司按其”**便利店“的连锁管理方式统一经营,统一运作,使用”**便利“的统一形象标志,按照”**“的统一标准进行商品配送、网络管理、财务结算并加入商品退调系统。在**公司提供保底利益的基础上对毛利额按一定的方式进行分配。

加盟金 人民币贰万元整,一次性支付合同生效后,该笔费用不予返回。

加盟信用保证金 信用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合同结束后双方没有争议,且无债务债权关系予以返还(不计利息)。

应自备经营场所 应保证5年左右使用期限,营业面积60--100平方米(左右),电力:20kw 设备 由可的免费提供,加盟方应妥善使用、保管。

门店证照 由加盟方自办,可的愿提供协助。

装潢 经营场所由加盟方自己装潢,费用自担,**公司将提供标准和要求。门店照牌由**投资进行装潢。

人员 加盟方自行招聘,**提供免费培训。

经营性费用 水电、工资、物耗、房屋租金、维修由加盟方承担。

毛利/月(以$代替) **分配 加盟方分配

$

连锁便利店规章制度4

甲方:温州绿色便利店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认同甲方主导的加盟连锁理念,并申请加盟合作,经甲方批准同意就乙方加盟合作甲方“绿色生活便利店”连锁经营项目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同意以下加盟条件

1、乙方拥有自己的便利店或超市,而且具有正规的合法的营业执照。

2、乙方可自行租赁商铺(2年以上租期的)用来加盟甲方免加盟费。

3、乙方在营业过程中具有良好的口碑,并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

4、乙方加盟店,除烟草外,所有的配货均由甲方统一配送管理,如甲方货物有贵重于市场价格,乙方由甲方书面提出自行采购此类产品。

5、乙方加盟后,必须按照甲方的服务标准,为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与甲方合作后,有权利保持店面原有的内部的结构。

2、乙方有甲方合作后,要在原来的店面招牌上过上甲方的招牌或者挂上所有甲方招牌的横幅或者宣传资料。

3、乙方不得未经书面同意将甲方提供的货物或店面转让或出售给第三方,如果违反,甲方将终结合作关系,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4、乙方在进货上,可享受甲方所提供的商品货物的优惠政策

5、乙方认可加入甲方的供应链体系,接受及配合甲方各类促销活动

6、乙方与甲方合作后,所有由甲方提供的商品,零售价必须按甲方要求统一销售

第三条:甲方额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利在乙方店面上过上甲方的招牌或者挂上印有甲方招牌的横幅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货品质量、日期、包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3、如有货物调换,乙方须在商品还有三分之一保质期前甲方提供调换货,如有超出,甲方有权不调换,乙方自己处理

4、货物因质量或包装损坏问题,甲方给乙方退回货物

第四条:甲方给予乙方的支持

1、甲方商品入驻乙方店内时乙方提供货架,若冷冻类商品进驻乙方时,同时也可为乙方提供给冷冻柜,二者甲方只收取部分押金,若甲乙双方合约解除,甲方将收回为乙方提供的货架和冷栋柜,同时退还乙方交付的押金

2、乙方加盟甲方后,甲方可向乙方提供货款支持,具有支持事项如下

⑴、乙方采购的所有商品由甲方先代为付款

⑵、

3、乙方加盟甲方后,若想改变店内原有的风格,甲方可为乙方提供

门店装修设计图样

第五条:结款方式:

1、乙方进货以现金方式结算或者转账给甲方,甲方以货到付款的方式与乙方合作,甲方给乙方同意送货至乙方时,乙方如果不是因为商品问题而拒收货物,货物的运输、人工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初步定为100元/次,

2、乙方进货后,也可通过银行采购卡方式与家甲方结款,该方式定为月结。

第六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依据双方合作意向和温州绿色便利店有限公司特许的加盟条款,甲乙双方合作的最短期限为两年,正常情况下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终止加盟合同,也可以继续签订合同

2、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有效期为__年

3、乙方自愿在____市____区____街___号,开设面积为____平方米的”绿色生活便利店“___号____店

4、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终止,任何一方均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另乙方提供续约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重新签订新合同,以做双方执行相关义务及权利的依据,未按时办理续签合同手续者,向合同期满之日起,合同即自行终止,甲方可向乙方收回加盟特许经营权

第七条:经甲乙双方协议,补充事项:

补充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法律效力

1、对甲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协议

2、协议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者增减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署书面条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和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授权代表: 法人/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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