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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范文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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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范文五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 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安排,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银发〔20xx〕1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永昌县乡村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制定如下创建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目标要求,立足全县乡村实际,通过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推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健全,金融产品更加多元,融资供求对接更加精准,金融生态环境更加优化,金融消费维权更加到位,更好地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在36个乡村振兴示范村探索推进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模式和经验,初步形成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格局。20xx年,在48个行政村推开,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2022年,实现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全覆盖。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金融重点支持领域

将信贷资源更多地配置到涉农领域,争取未来三年每年累放涉农贷款及涉农贷款余额较上年处于增长状态。积极争取扶贫、支农、支小再贷款,有效发挥货币政策工具导向作用。持续加大扶贫小额信用贷款的投放力度,努力实现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取得最后胜利。(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人行永昌县支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1、做强高原夏菜产业。聚焦培育农业产业强镇,实施优质精品绿色蔬菜基地项目,以种植面积在2万亩以上的朱王堡镇、水源镇、六坝镇、城关镇、焦家庄镇等5个镇为重点,稳步扩大高原夏菜标准化种植面积,到2022年全县高原夏菜种植面积达到25万亩。加大建设戈壁生态循环农业信贷投放力度,到2022年全县新增戈壁生态农业3800亩,总量达到6000亩。

2、做优牧草产业。加大对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牧草交易中心、牧草精深加工、粮改饲、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到2022年全县新增优质紫花苜蓿生产基地8万亩,完成粮改饲3万亩,优质牧草种植面积达到30万亩,建成集牧草收储、检测、分级、物流为一体的大型交易中心1个。

3、做大畜牧产业。对接优质畜牧产业项目,着力打造国内最大的奶绵羊生产基地、西北地区重要的湖羊供种基地、优质奶源基地和优质肉羊养殖基地。支持元生农牧奶绵羊生态牧场项目建设,扶持发展养殖大户和合作社,推动奶绵羊扩群,力争到2022年奶绵羊养殖规模达到14万只。支持优质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和集中养殖区建设,2020年在毛卜喇村新建10万只优质肉羊养殖基地1个。实施奶业振兴行动,支持新希望万头奶牛养殖场项目尽快建成投产,并逐步扩大养殖规模,力争到2022年全县奶牛存栏量达到1万头以上,年产鲜牛乳5万吨。

4、做精后续特色产业。着眼打造更多具有永昌特色的后续产业,进一步做精玉米制种、食用菌、马铃薯、红辣椒、中药材等产业。到2022年全县食用菌生产面积达到6万平方米。加快建设马铃薯标准化生产基地,到2022年全县马铃薯种植面积稳定在10万亩以上。加快推进正和元药业中药保健品生产线、电子商务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和中药材种植基地项目建设,到2022年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4万亩。

5、完善市场营销体系。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产地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争取到2022年全县“三品一标”认证产品达95个,扶持发展农产品电商经销组织12家,入围“甘味金品”知名农产品品牌3-5个。

(二)持续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

创新“项目名单制”、“抵押+”、风险分担、线上大数据综合等多种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争取每年推出1-2项特色创新金融产品。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农业设施等抵押贷款,盘活农村存量资产,确保全县上述抵押类贷款取得突破性进展。(责任单位:人行永昌县支行、县财政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1、农业发展银行作为“乡村振兴银行”,要全力服务好国家粮食安全、农业现代化、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领域,积极配合金昌市推进“戈壁生态农业”发展项目,大力发展田园综合体建设和订单农业,提高农业经营效益。

2、工商银行要积极推广“蓝天贷”、“惠农担保贷款”、“戈壁农业设施贷”等特色融资产品,大力支持县域特色产业、戈壁农业、乡村旅游等生态产业。加强银担、银保合作,积极探索“两权抵押”、“林权抵押”、“知识产权和专利权质押”,创新拓宽融资担保方式。

3、农业银行要以“陇原农担贷”、 “特色产业发展贷”等特色产品为抓手,突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做大“高原夏菜贷”、“饲草贷”等专项富民产业贷款项目。严格实施普惠金融利率,解决小微企业融资贵的问题。

4、建设银行要深拓普惠目标客户群,做大做强“云税贷”、“小微快贷”等重点业务。积极推动“裕农通+”模式,使其成为老百姓身边的村口银行。通过推广“乡村振兴银行卡”,让广大村民能在全国范围内免费取款、汇款、便民缴费、医保卡就诊落到实处。

5、邮政储蓄银行要进一步扩大三农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对广大农户提供无抵押、无担保、3年循环的快捷信用贷款。积极发挥与金控、农担合作推出的“金邮小农贷款”、“农担加油贷”等产品,发挥好贷款期限长,额度大的优势。

6、甘肃银行要加快推进贷款产品,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贷款”、“活畜抵押贷款”等。

7、永昌农商银行要坚持服务县域、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大力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兴陇合作贷”等特色信贷创新产品,加大“一镇一业”和“一村一品”培育。

(三)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推动银联“云闪付”的普及运用,进一步打造乡村电子银行“户户通”,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加大助农取款服务点的规范化升级改造,加载征信服务、金融消费维权、金融知识宣传等服务功能。应用甘肃省农(牧)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推动信息采集面及入库数据逐步扩大和信息共享应用。充分发挥“农金室”、“便民金融服务点”、“助农取款服务点”、“现金服务点”等的作用,协助金融机构做好信用信息采集、小额信贷的贷前调查、农业综合保险服务、电子支付方式推广、金融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促进实现农村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和金融支农政策精准落地。(责任单位:人行永昌县支行、县财政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四)不断完善农业保险覆盖和普及

不断创新农业保险险种,逐步达到农户与种养品种两个全覆盖,努力做到对农户种养殖应保尽保,应赔尽赔。通过自建、协办等方式向乡村两级延伸服务网点,配备保险专员,推进保险人员、产品、服务“三下乡”,实现服务网点对乡镇、保险服务对农户的全覆盖。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机制,加大财政补贴力度,拓宽财政补贴险种,合理确定农业经营主体承担的保费水平。落实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完善农业再保险体系。(责任单位:人行永昌县支行、县财政局,涉农保险业金融机构)

(五)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高度关注不良贷款变动情况,严防发生新增不良贷款和跨行业蔓延。采取定目标、定责任、定措施的工作机制,明确化解不良贷款措施,有效降低不良贷款存量。加大不良贷款化解力度,对新增贷款严把准入关,做到“不压贷、不抽贷”,支持企业度过暂时性困难,在延缓风险暴露进程基础上化解消除信贷风险。(责任单位:人行永昌县支行、县财政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六)持续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积极发挥部门联动作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厉打击企业和个人逃废债行为。加大征信宣传力度,规范信用信息使用和管理,不断提高公众诚信守约意识,促进社会信用环境健康发展。(责任单位:人行永昌县支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四、工作步骤

(一)摸底阶段。人行永昌县支行会同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及各金融机构对全县乡村振兴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共同协商确定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的思路、方法和措施。各金融机构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做好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工作的具体方案。

(二)启动阶段。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选取2—3个产业优势明显、地域辐射性强、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的乡镇开展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

(三)实施阶段。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示范点研究确定适合不同贷款主体的利率标准,研究开发专门的信贷产品,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最大程度上满足新型经营主体的信贷需求,最大程度降低贷款利率。各金融机构做好阶段性总结,及时反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发现的问题,总结上报好的做法、成效、经验。人民银行永昌县支行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情况进行指导和监测。

(四)总结阶段。各金融机构对本单位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领导小组对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进行验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五)推广阶段。组织召开永昌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总结会,全面推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效果,并向全县各乡镇推广,到2022年完成示范县的创建。

 五、保障措施 

(一)协调推动政策落实。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永昌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在人行永昌县支行设立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政策措施,协调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加大配套政策支持。 做好“三农”金融事业部和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考核等工作。切实加强再贷款台账管理和效果评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涉农领域融资成本。切实落实政策性贷款贴息及奖补、涉农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及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等政策。

(三)强化监测评估和宣传引导。建立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统计制度,及时动态跟踪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工作进展情况。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定期进行结果通报。及时总结和提炼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模式,加强宣传引导,营造金融全面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良好氛围。

第二篇: 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决策,强化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围绕唐村镇镇村建设发展的实际需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聚焦“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大目标,主动做好金融服务对接,为唐村镇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支撑和配套服务,加快推进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改善提升镇域环境,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

二、工作重点

(一)围绕“生态宜居”主线,建设美丽乡村发展示范区

一是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按照全镇“美丽乡村”建设综合规划和精品线路、片区提升总体规划,农商银行向村民发放农民住房贷款,对建筑、装修等经营户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积极支持特色产业发展。二是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支持本镇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工程质量、管护机制等标准化建设,实现乡村硬化、净化、绿化、美化、亮化,推动“水电路气房讯”等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逐步增加美丽乡村达标村数量,提高美丽乡村覆盖率;支持镇驻地综合改造提升,对镇驻地道路提升、道路管网、公共服务设施、农贸市场等设施配套建设大力支持。三是支持田园综合体建设。对符合条件的田园综合体,在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给予全方位金融服务,大力推广“林权抵押贷”、“乡村旅游贷”,加大对乡村旅游优质项目和农家乐优质经营户金融支持力度。

(二)围绕“产业兴旺”主线,提升农村现代产业体系

结合我镇经济产业特点,积极为农业现代化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探索大棚抵押贷款等形式支持蔬菜、蓝莓、早熟西瓜等生态观光园建设,引导农业规模化和品牌化发展;通过农商银行发放家庭农场贷、小微企业主流动资金贷款等方式,重点支持唐村镇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林权抵押,加大对本镇特色林果种植的支持力度;大力支持有特色、有品牌的生态农业项目,加快推进农业科技互联网+生态农业发展基地建设,依托金融支持,改变传统发展模式,提升农业现代化、融合化水平。

(三)围绕“乡风文明”主线,健全农村信用信息体系

一是加强增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农户金融信息库建设,各村成立信息采集小组,与农商银行强化合作,持续开展客户金融信息采集,建立唐村镇“全民金融信息档案”,力争2020年实现全镇居民金融信息档案全覆盖。

二是推动农村信用环境建设。开展“信用镇、信用村、信用户”创建活动,对全镇已经建立档案的居民,以村为单位,由农商银行集中评定授信额度,实现所有村庄的信用评定全覆盖,缓解居民担保难,满足广大居民生活消费和生产经营需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信用氛围,建立起适合我镇农村经济主体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

三是依法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切实强化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加大对失信企业和个人的惩戒力度,遏制农村地区非法集资蔓延趋势,净化社会信用环境,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农村金融生态。

(四)围绕“治理有效”主线,推进农村支付环境建设

一是推进普惠金融服务点建设。在全镇所有村居、社区设立普惠金融服务员,依托村委、社区、党员活动中心等载体,打造智慧型、便捷化普惠金融服务点,满足居民对现金存取、转账汇款、领取补贴、生活缴费、交易结算等各项基础金融服务的需求,全面开展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社保卡、粮食直补等财政、社保业务代理和政府惠民资金代理收发,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

二是充分发挥挂职干部作用。切实发挥金融挂职干部作用,积极参与乡村社会事务管理,及时掌握更多项目信息和资源,提升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能力和精准度。

三是持续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农商银行组建“红马甲”金融知识宣讲队,持续开展“金融知识下乡”、“金融夜校”和为村民播放“露天电影”等工作,向社会公众普及金融知识。

(五)引导农村产权交易,加快农村产权改革进程

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农商银行强化与齐鲁产权交易中心邹城分公司合作,积极为唐村镇农村集体和农民提供股金理财、股权融资和其他涉农增值配套服务,加大农村股权质押贷款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投放力度,探索开办大棚贷、农村闲置宅基地收储和闲置建设用地抵押贷款、水权抵押贷款等农村产权抵押业务,助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农民的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

一是开展金融精准扶贫。突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产业带动、精准到户并重,结合扶贫车间、光伏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实行财政贴息和贷款利率优惠,积极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二是加大创业人员支持力度。积极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开展“双创”,引导广大农民创业致富、就业致富。三是全力做好农村信贷服务。鼓励农商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满足农户购房、购车、房屋装修、婚丧嫁娶等消费类资金需求。四是畅通农村支付结算服务渠道。丰富支付结算手段,加大农商银行ATM、CRS、POS等自助机具布放力度,让乡村居民享受与城镇居民一样的金融服务。

 三、工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抓好全局统筹。各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按照职能分工,牵头带领有关村、企业、部门,畅通沟通渠道,确保金融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完善信息台账。各村居与农商银行要成立金融信息采集小组,逐户建立客户金融信息档案,全面开展辖内村庄的授信全覆盖,建立起适合农村经济主体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

三是做好政策宣传。各相关部门、农商银行要加强乡村振兴宣传,转变宣传理念,创新宣传方式,大力宣传金融方面的政策,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做好镇域群众的政策解读工作。

四是落实金融干部挂职。市委组织部提名农商行唐村支行行长刘春涛挂职唐村镇金融副镇长,具体负责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从农商银行抽调客户经理到各村担任金融助理员,在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中切实发挥有效作用。

第三篇: 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引领带动金融资源倾斜乡村振兴,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提升行动。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聚焦乡村振兴的融资和服务需求,深化改革创新,建立完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长效机制、支持政策、产品体系、发展模式,宣传推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典型经验做法,发挥串点连线成面的整体示范效应,带动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地区,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持续推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培育出一批各具特色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样板和发展模式,形成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整体效应,促进金融机构下沉、金融资源下放、金融服务下移,努力成为全省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典范、标杆。力争到2022年,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农村金融资源回流机制基本形成,金融支撑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切实做到“应贷尽贷、应保尽保,金融服务提质拓面”,并实现以下目标。

金融涉农贷款持续增加。保持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贷款、首贷、中长期贷款较快增长,实现“量增、价降、面扩”。农业龙头企业直接融资规模逐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有效提升。

金融服务水平显著改善。乡镇金融服务网点覆盖面不断加大,助农取款服务实现可持续发展,科技金融、移动支付在农村地区得到普及应用。

金融产品体系更加丰富。因地制宜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农业农村抵质押物不断拓宽,金融机构涉农信贷管理机制改善优化,新技术在农村金融领域得到应用推广。

金融生态环境明显优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农村地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更加健全,农村金融风险分担补偿体系进一步完善。

三重点工作

(一)实施“金融服务产业兴旺”工程

1、精准服务农业特色产业。立足漳州资源禀赋,创新“农特产品贷”,推广发展“助果贷”“花卉贷”“快农贷”等“一业一品”,精准支持水果、蔬菜、茶叶、食用菌、水产、畜牧、花卉苗木、林竹、中药材、乡村旅游、乡村物流业等11个漳州乡村特色产业。优化外汇管理服务,推广跨境业务区块链服务平台,支持我市农产品加工出口。

2、加大对现代农业支持力度。加大对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动产村融合、产城融合发展,开展农业产业融合金融服务试点工作,探索金融支持产业融合新模式。积极满足农业科技研发、农产品加工业、智慧农业产品技术推广、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及烘干等现代农业重点领域的合理融资需求。推广商标权质押贷款,支持特色农产品品牌培育和中高端农产品连锁经营体系建设。

3、强化新型经营主体融资服务。建立分层分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支持体系,支持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全面推广供应链融资业务,发挥核心农业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支持“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民”等经营模式发展。

4、支持漳台农业融合发展。加大对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漳浦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和南靖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的支持力度,在信贷产品、担保方式、还款方式等方面开展创新,打造金融支持闽台农业合作的示范田。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台资企业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促进台农企业投融资便利。推广“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颁证工作,便利台企台农在漳创业发展。

(二)实施“金融助推生态宜居”工程

1、主动融入美丽乡村建设。综合运用信贷、债券、PPP等融资工具,增加中长期资金投入,推动农村“五好”公路、农田水利、数字宽带等基建领域提档升级。推广“乡村宜居贷”等产品,在风险可控的同时积极为全市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农房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工作提供融资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2、助力打造乡村生态产业链。加快发展绿色金融,逐年提高绿色信贷占比,支持健康养殖、循环农业、休闲农业等绿色生态产业发展,促进乡村生态与经济良性循环。做好文化旅游业银团贷款、项目融资等传统信贷服务,推广旅游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未来门票收益权质押、“助旅贷”等文旅信贷模式,打造乡村生态旅游产业链。完善台商投资区绿色金融发展示范区、华安县绿色金融发展示范县建设,发展排污权、林权等抵押贷款,推动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

3、畅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推进“普惠金融百千万2.0工程”,加快县域、乡镇银行网点布局,推广“一村一金融”、“党建+金融助理”、“垄上行”金融服务队、“背包银行”等模式,填补金融服务空缺。鼓励保险机构利用现有银行业乡村渠道,依法合规提供保险服务,降低网点铺设成本,提升保险机构在乡镇和行政村的服务覆盖面。强化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建设,将服务点打造成集金融知识培训点、贷款零售服务宣传点、金融需求信息登记点、小额便捷支付点、小面额人民币物流配送点、农村“云闪付”支付平台六项功能为一体的“五点一平台”农村金融服务模式,推动平和县先行试点上线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电子导航地图,提升服务覆盖面。推进金融科技应用,推动“刷脸付”试点工作、移动支付互联互通。加快移动支付便民工程下沉县域农村,推广东山县“云闪付+水产微商”模式,打造融资结算销售一体化服务体系,助推“农产品进城”。搭建现金服务“互联网+”平台,在漳州台商投资区、长泰县创建现金服务示范区。在长泰县岩溪镇、平和县坂仔镇试点建立国库普惠金融示范乡镇,实现国库服务民生、服务基层全覆盖。

(三)实施“金融促进乡风文明”工程

1、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创建活动,探索统一信用评价标准与信息共享机制,先行开展东山县“信用船”评定工作。推广整村授信,给予“信用户”授信额度、利率优惠、信用贷款比重等方面优惠政策,着力提升涉农贷款信用类占比。实行动态管理以及信用警示退出机制,营造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氛围。推动信用体系建设成果与文明家庭创建、道德模范评选评价活动等有机衔接,推广“乡风文明贷”“党员先锋贷”,助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2、加强农民金融知识教育。充分运用助农取款点、普惠金融学校、金融服务站等宣传阵地,助力金融知识宣传下沉农村。结合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引导驻村金融助理、金融服务队、巡回宣讲队等进村入户,开展“农村金融讲堂”等形式宣传教育,提高农民运用金融工具的意识和能力。线上线下融合开展“百镇千村万户”金融知识进农村活动,实现全市行政村金融宣传全覆盖。

(四)实施“金融助力治理有效”工程。

1、跟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金融服务。配合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部署,借鉴漳浦“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经验,加快完善农村资产评估、产权流转抵押登记、争议仲裁等配套制度。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选择若干产权权属清晰、基层治理有力、融资需求旺盛的行政村(镇),探索试点建立涵盖经营性资产股权、资源型资产等农村各类产权的收储、流转、拍卖、仲裁等机制,推广做大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探索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质押贷款、村财(村财出资成立“乡村振兴基金”)委托贷款、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等融资方式,促进农村资产和金融资源的有机衔接,拓宽农村融资渠道。

2、加大打击金融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漳州市反诈骗中心“双轮驱动”和“122”金融工作组机制优势,建立涉诈、涉赌账户“黑名单”处置机制,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农村地区跨境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提升反洗钱工作有效性,强化账户资金监测、识别能力,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打击农村地区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涉众型违法犯罪。关注弱势群体过度借贷、多头借贷和信用卡透支风险。配合政府部门加大打击金融逃废债力度,切实维护农村金融秩序稳定,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五)实施“金融支持生活富裕”工程

1、加大金融精准扶贫力度。推动诏安、云霄、平和3个原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的扶贫再贷款限额使用率高于上年。持续发放扶贫小额信贷、“产业扶贫贷”、生源地助学贷支持“夹心层”、不稳定脱贫、低收入群体就业就学,助力稳定脱贫。加强扶贫信贷风险防控,对确已逾期不能收回的贷款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追偿,启动风险补偿机制予以核销抵补,妥善应对还款高峰期风险。

2、支持农民创业就业。简化办贷流程,推广“巧妇贷”“能人贷”等农民创业专属信贷产品。大力发展免担保的小额信用贷款,以及互联网线上贷款产品“快农贷”“极速贷”等,支持农村创业青年、大学生农创客、农业科技人员、小微企业等创业发展。

3、推动农村消费升级。积极拓展“个人小额综合消费贷”、信用卡大额分期等消费信贷,满足农民在农房改造、装修、汽车、大件家电以及教育、文化、健康、旅游、娱乐等消费需求,促进农村消费升级,提升农民生活品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货币信贷政策支持。

发挥好再贷款、再贴现和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等货币政策工具的激励导向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创新“再贷款+”支农信贷产品,加强再贷款台账管理和效果评保,确保用足用好再贷款资金,优惠利率政策有效传导到涉农实体经济。组织开展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主题融资对接活动,为银农融资牵线搭桥。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行各类债券融资工具和向境外市场筹措资金,拓宽融资渠道。

(二)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

鼓励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实践,因地制宜探索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机制、路径、模式,重点争取在探索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金融服务新模式,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推动新技术在农村金融领域得到应用推广,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提升涉农信贷风险的识别、监控、预警和处置水平;创新农村经营主体信用评价模式,着力提升信用贷款比重;完善“三农”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发针对农村电商的专属贷款产品和小额支付结算功能,打通农村电商产供销资金链条等领域取得突破,激发金融支持潜能。

(三)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坚持示范引领、循序渐进,总结宣传一批“金融服务产业兴旺”“金融助力生态宜居”“金融促进乡村文明”“金融助推治理有效”“金融支持生活富裕”的典型经验做法,走出一条各具特色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发展之路,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样版。完善示范模式,相互学习借鉴,每个县(市)要打造一批可看可学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典型,发挥好“现场教学”作用,在全市形成串点连线成面的整体效果。对各金融机构基层网点涌现出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进行通报表扬,并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网络新媒体进行宣传推广,讲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漳州故事,共同营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四)完善金融风险分担机制。

推进市、县两级政策性涉农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逐步实现涉农融资担保县域全覆盖。加大财政奖补贴息力度,引导银行、保险、融资担保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降低涉农融资风险。积极开发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收入保险、气象指数保险和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等保险险种。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党的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到乡村振兴是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把金融服务“三农”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各级金融机构党委(党组)书记亲自抓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推广“党建+金融”等做法,不断探索基层党建与金融服务的结合点,有效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乡村振兴贡献金融力量。

(二)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漳州市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提升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提升工作,由市人民银行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地方金融监管局、银保监分局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民银行。各县(市)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推进当地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提升工作。各级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落细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健全管理机制。

各金融机构要完善内部信贷管理机制,单独制定涉农信贷年度目标任务,完善涉农业务部门和县域支行的差别化考核机制,落实涉农信贷业务的薪酬激励和尽职免责工作。要适当下放信贷审批权限,简化贷款审批流程,适度提高涉农贷款不良容忍度,对于涉农贷款不良率高出自身贷款不良率年度目标3个百分点(含)以内的,不作为金融机构内部考核评价扣分因素。农业发展银行漳州市分行要坚持农业政策性银行职能定位。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漳州(市)分行要完善“三农”金融事业部运行机制。农村信用社(农商行)、村镇银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立足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坚定主业主责。

(四)开展考核评估。

建立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统计指标监测体系,将涉农贷款、精准扶贫贷款、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金融产品创新情况以及农村地区网点、农村助农取款服务点建设、农村信用评选、金融知识宣传、农业保险等金融服务情况纳入监测体系,定期监测通报指标变化情况。建立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制度,从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两大方面对金融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政府激励、货币政策工具选择、宏观审慎评估、差别化监管、财政支持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四篇: 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为持续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按照《中共贵州省发改革办关于印发的通知》(贵改办发〔2019〕25号)精神,在总结我县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开展“农村金融信用县”创建活动,进一步优化我县农村信用和融资环境,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惠水实际, 出台本实施方案。

 二、《方案》总体目标

围绕全面推进惠水县信用工程建设工作,夯实评定“农村金融信用县”基础,建立惠水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普惠金融组织体系、产品服务体系、政策支持体系和绿色信贷体系,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步入常态化,农村金融服务明显改善,信贷投入显著增加,达到“农村金融信用县”评定标准,到2023年完成申报评定“农村金融信用县”。信用村、信用乡(镇)的农民信用意识明显提高,全县信用体系建设步入常态化,金融服务明显改善,信贷投入显著增加。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实施步骤

按照《中共贵州省发改革办关于印发的通知》(贵改办发〔2019〕25号)精神,惠水县“农村金融信用县”创建及提档升级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动员阶段

组织召开全县“农村金融信用县”创建工作推进会议,各镇(街道)、各信用社网点按要求在9月15日前召开本镇(街道)信用工程推会,具体落实工作职责,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横幅、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全面广泛深入宣传“农村金融信用县”创建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2.组织实施阶段

按照创建“农村金融信用县”的工作目标,信用组、信用村、信用乡镇的评定标准开展创建工作。

2021年:一是城区创建信用社区1个、信用单位3个;二是乡镇新创建信用镇(街道)2个和升级达标3个以上;三是全面推广使用本地线上交易结算工具,改善农村支付环境。四是全面建立外出务工人员信息台账。

2022年:一是城区创建信用社区2个、信用单位6个;二是乡镇新创建信用镇(街道)1个和升级达标2个以上;三是持续对外出务工人员做好普惠金融服务,外出务工人员信贷资金支持持续增长,增幅不低于10%。

3.信用乡镇巩固、验收阶段

(1)信用乡镇创建巩固、验收内容

一是加大信用乡镇(街道)创建指标监测维护力度。已获得省联社批复但未完成升级达标工作的信用乡镇(摆金镇、雅水镇、断杉镇、濛江街道),本年内完成辖内信用组、信用村、信用镇的升级达标工作。二是新创建的信用乡镇(王佑镇)和已升级达标成功的信用乡镇(芦山镇、羡塘镇)要加强后续维护管理工作,防止相关指标反弹。三是2021年计划创建信用镇的网点(岗度镇、好花镇)验收前完成辖内信用组、信用村的升级达标工作。四是2022年计划创建信用镇的(明田街道、涟江街道),按照“成熟一个、申报一个的原则”,抓紧开展信用村组的创建或升级达标工作。

(2)信用乡镇创建巩固、验收程序

由乡镇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组成验收组,对本镇(街道)进行信用工程创建(升级达标)的自查自纠,主要了解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报县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各镇(街道)、各信用社网点结合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召开信用工程创建(升级达标)调度会,认真分析、总结、提炼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整改,补充完善。由惠水农村商业银行各分支机构负责完善信用乡镇、信用单位创建(升级达标)的相关申报资料,并及时向县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申报评定的进度,认真做好信用乡镇评定的迎检验收工作,实现信用镇不低于7个,信用街道不低于2个的目标。

4.“农村金融信用县”申请评定阶段

2023年12月前,达到创建普惠金融信用县的基本要求,由县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贵州省农村信用工程(农村金融信用县)评定(年审)标准》开展自评工作,达到“农村金融信用县”评定内容标准。2023年12月底前由县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向州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提交《贵州省农村信用工程(农村金融信用县)评定及验收表》及报告等相关资料,全力做好迎接州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初验收、省联社验收等相关工作。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实施普惠金融。

(1)深化网格化金融服务。各成员单位按照统筹规划、各司其职,统一部署的原则,不断完善辖内农户、中小微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信用工程建档评级工作。结合区域实际,合理划分金融服务网格,服务区域无死角,管理主体责任明确。由各镇(街道)、村支两委、支行(分理处)组成网格金融服务团队,科学配备网格管理人员,完善考核机制。将网格金融服务与社会管理、基层党建有机结合,增强金融服务综合能力。加大惠水户籍在外投资创业人员、务工人员的信息采集,积极引导惠水籍在外经商创业人员回乡创办企业。

(2)普及金融知识。以金融夜校为依托,开展金融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园区、进校园、进村寨等活动,持续培育诚信意识、契约精神、风险意识,使诚信成为市场主体的主观愿望和自觉行为。

(3)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水平。持续升级打造“信合村村通”样板;社保、医保POS机具村村全覆盖,大力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建设,不断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效、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支付结算功能,增强服务乡村振兴能力。

(4)推动互联网金融服务。充分发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电商平台服务功能,加快推广“黔农云”“黔农e贷”、手机银行普及,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5)加强重点民生领域的普惠金融服务。以客户经理担任村金融指导员或网格金融助理为载体,开展党政金融传递金融互派互挂,传递金融政策、指导产业发展,扶持创业就业等,为乡村振兴提供零距离、贴身式服务。

(6)提高金融服务满意度。金融服务流程优化、服务品质不断提升、客户体验不断提高,支农支小的针对性、有效性和金融服务满意度不断提高。

(7)丰富基层网格化管理。将普惠金融服务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和服务体系中,以客户经理担任村金融指导员或网格金融助理为载体,开展政银互派互挂,宣传金融政策、指导产业发展、扶持创业就业等,为乡村振兴提供零距离、贴身式金融服务。

(8)创建信用楼栋、商圈、社区、单位。丰富信用工程建设主体,针对楼栋、商圈、社区、单位等制定创建标准,规范创建流程,有力推进城镇居民、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单位职工等评级授信工作,有效满足广大客户资金需求,提高信贷资金供给,落实利率优惠政策,做到信用工程广覆盖。

(9)做好涉农补贴社保卡的开卡、激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启动大会会议精神,夯实二代、三代社保卡相关业务发展基础,确保今后200余项惠民惠农补贴、养老金、就业补贴等代发资金正常入账。

2.服务实体经济。

(1)提升三农、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农商行充分发挥支农支小主力军作用,“农林牧渔业”信贷需求得到优先保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增强,农业产业链融资需求有效满足,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生态农业发展、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等信贷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农户、个体工商户、干部职工、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贷款稳定增长。

(2)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重点支持发展农户小额贷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种养业贷款、粮食市场化收购贷款、农村产业融合贷款、农村“三变”贷款、两权抵押等绿色金融产品,基本形成特色鲜明、针对性强、实用性广的普惠金融服务产品体系。

(3)助力乡村振兴。农商银行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开设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发放乡村振兴贷款,宜居乡村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生态农业发展等金融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力争金融精准扶贫贷款、涉农贷款、农户贷款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持较快增长。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继续对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支持其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确保符合贷款条件的对象“应贷尽贷”,助推乡村振兴工作稳步推进。

(4)发挥地方财政资源配置职能。根据财政部及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涉农资合资源配置方式,引导涉农资金向支农金融贡献度大的佥融机构归集,支持农商行扩大资金来源,增强支持“三农”的资金实力。

(5)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产品。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需求,找准服务乡村振兴的着力点,开发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涉农金融产品,推动农业产业“六保一投”融资模式落地,支持“村社合一”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产业发展,加大对三农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

3.打造信用环境。

(1)建立共建共创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成效。坚持“地方党政主导、农商行主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创建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目标责任明确,措施办法具体,考核奖惩机制健全,相关部门各尽其责、履职到位,共同打造“诚信惠水”。

(2)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完善联合奖惩信息的应用及反馈机制。不良贷款化解措施有力,逃废银行债务、破坏金融信用环境、扰乱金融秩序等行为依法打击,金融涉诉案件快审、快结,案件执行结案率显著提高。执行案件信息查询制度规范建立,强制执行案件信息及时公开,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正向激励机制,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3)加强干部职工贷款管理,树立单位诚信典范。健全全县干部职工诚信档案,规范贷款管理,不良贷款有效控制。

(4)加大信用工程宣传,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书刊杂志、数字媒体等多层次开展信用户、信用组、信用村、信用镇(街道、单位)创建的宣传,营造积极良好的创建氛围。

(5)加大打击逃废银行债务力度,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对单位、企业、个人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对屡次催收仍故意不偿还的,通过司法程序进行清收。依法清收行政事业单位到逾期贷款和国家公职人员到逾期借款。加大对恶意逃废金融债务案件的打击力度和胜诉案件的执行力度,维护正常的社会信用秩序。依法向社会披露和发布严重失信者“黑名单”,形成对失信者的社会性惩戒,让失信者受限、寸步难行。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县农村金融信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相应成立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落实。各部门、各镇办要高度重视创建金融信用县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深远意义,切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配合农商行做好信用工程创建(升级达标)工作,助推乡村振兴。

2.完善保障机制。一是完善推进机制。各级领导小组要适时调度,加强调研指导,交流推广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调度会。二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农村信用工程质量体系约束机制。按照“权责对等、务实高效”原则,对已评定的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户、信用企业,按完成情况比例在发展项目、专项资金、扶持资金、贴息资金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

3.强化宣传引导。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扎实做好宣传工作,大力弘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和市场经济契约精神,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第五篇: 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为全面落实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进一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力度,提升服务质量与水平,推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在我县有序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人行主抓、金融机构主办、多方参与、稳步推进、支农惠农”的思路,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推进以信贷产品和服务的创新促进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实现全县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试点推广,进一步完善配套基础工作,形成多合力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工作机制,多方式的风险分担、补偿和处置机制以及多层面的政策激励协调配合机制。试点期内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涉农贷款增速高于贷款平均增速,且涉农贷款余额占比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涉农贷款平均利率逐年下降。金融产品不断丰富,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增信机制逐步成型。金融服务覆盖面不断加大,助农取款服务实现可持续发展,移动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在农村地区得到普及应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得到持续推进。2020年-2022年,努力实现金融支农资源持续集聚、 信贷投放持续增加、金融服务持续改善、金融环境持续优化,形成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XX模式”。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打造四个区特色品牌

1.XX革命老区—围绕传承“红色”铁军精神,实行“项目化”融资模式服务。为加快新型小城镇、茶场、特色田园乡村、家庭农场集聚区等项目建设提供特色信贷支持。

2.全域文化旅游特色区—围绕坚持“绿色”持续发展,实行“商标品牌+经营权”融资模式服务。依托“XX龙虾”“XX龙虾香米”“鲍贡蟹”“XX水库鱼”“雨山茶叶”“XX西瓜”等知名农产品品牌,大力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加快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和休闲观光农业建设,推广“农业+文旅+度假”新型乡村产业经营业态,对示范乡村引进的新型产业实行优惠的金融政策。

3.西南岗等重点扶贫片区—围绕脱贫“青色”良性固守,实行“安居+乐业”融资模式服务。聚焦XX西南岗片区和XX革命老区整体开发,加快关键性工程建设,推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民生实事等项目的全面实施,尽早发挥效益,为当地居民居住条件改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和脱贫攻坚提供支持。

4.宁淮特别合作区—围绕打造“金色”融合链接,实行“智能支撑”融资服务模式。加强XX镇与宁淮产业园的融 合发展,探索“智慧+应用”、“服务+共享”等协同发展模式,聚焦产业链,提供智能融合服务。

(二)推动五大建设   1.以产业集聚推动“助推器”建设。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规模化经营,农村新型业态发展,优势产业、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等,积极推进“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新型信贷模式,围绕虾稻共生基地标准化建设,统筹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引导发展龙虾米加工企业,建立产业引导基金、编制产业项目目录,落实到具体银行对接帮办、重点支持。

2.以金融创新推动“新引擎”建设。围绕乡村振兴金融需求,创新银行内部信贷管理机制和金融产品,创新以农民住房条件改善为主的“安居贷”、以农村家庭为主的“一家贷”、以大数据信息共享并讲信守信为主的“信易贷”“快易贷”、以引进农村高端人才为主的“人才贷”、以农地经营为主的“农地贷”、以女企业家和创业女性为主的“巾帼荣誉贷”等,创新适应现代农业和现代农村发展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探索推动厂房、大型农机具、圈舍和活体畜禽抵押、水域滩涂养殖权抵押、应收账款质押、农业保单融资等信贷业务,推广“政银保”合作融资模式,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元化的农村资产抵质押融资模式。积极稳妥推广农地抵押贷款业务,继续完善确权颁证、价值评估、流转处置、风险补偿等配套制度建设。结合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进展,稳妥开展农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业务。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进展,加大对具有独立法人地位、集体资产清晰、现金流稳定的集体经济组织的金融支持力度。

3.以正向赋能推动“信用户”建设。加大农民金融素养提升。加大信用宣传引导与培植。持续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依托江苏省农村经济主体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全面采集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稳步推进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企业等主体电子信用档案建设,完善信用评价与共享机制,推进信用信息在信贷管理和社会管理中的综合应用。开展“百村千企万家”信用创建活动,建立信贷信用激励与约束办法,防范农村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

4.以精准扶贫推动“造血池”建设。为打牢扶贫基础,防止出现新贫、返贫,对脱贫农民加大创业就业支持,加大农村消费信贷,加大投资理财服务。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引导信贷资金向西南岗、XX等重点片区叠加倾斜,大力开展土地综合治理、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居民集中居住和村居生活环境改善,不断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5.以普惠供给推动“便民点”建设。围绕“互联网+农村金融服务”,推动移动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的普及应用,鼓励各类支付服务主体到农村地区开展业务。探索将支持助农取款服务、金融综合服务站建设与信息进村入户、农村电商、城乡社会保障等合作共建,不断拓展和提升服务站(点)的网络价值。强化现金服务示范区建设,指导涉农金融银行金融机构切实加大自助机具配置和维护,规范服务内容和形式,构建共享信息平台,统一服务标准,努力夯实农村地区银行金融金融机构提供优质高效现金服务的工作基础。

(三)建立六大机制   1.建立金融服务“三农”贷款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实施产业基金引导和贷款担保倾斜,推行农村贷款保证保险。建立涉农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设立涉农信贷再担保资金,不断完善信贷风险补偿办法,创新试点虾稻共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保险等。

2.建立平台服务机制。开发建设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平台,完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完善农户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农村金融司法快速通道,探索建立县域不良资产统一处置平台,完善金融服务乡村机构体系等。

3.建立信用环境建设机制。创新传导渠道,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定向降准等货币政策工具实行重点支持,以优惠的贷款利率投放涉农企业和农户贷款。进一步推动农村信用环境建设,创新农村金融知识普及方式方法。

4.建立差异化监管机制。上下联动,联合市银保监、市县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结合乡村实际,施行差异化的监管措 施。

5.建立监督评估机制。建立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统计指标监测体系,将涉农贷款、精准扶贫贷款以及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等情况,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现金服务示范区建设、金融机构网点数、金融知识宣传等金融服务情况,资产质量、农业保险、农村信用创建、金融改革、金融产品创新等金融生态指标纳入监测评估体系。

6.建立结果运用机制。每季度跟踪反馈一次、每半年检查通报一次、每年考核评比和表彰总结一次。考核结果作为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宏观审慎评估、央行金融机构评级、央行综合评价、差别化监管、政府激励、财政支持等重要参考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金融的副县长任组长,人行XX县支行、县政府办(金融办)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信用中心、各镇(街道)的分管负责人以及各银行机构和部分保险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人行XX县支行,明确各单位联络员,建立工作职责、宣传引导、动态监测、考核激励、检查监督等相关工作制度。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要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其重要性,采取符合农业生产和生活特点的宣传方式和载体,普及相关政策和金融知识,宣传试点推广工作意义、重要性及目标要求,提高各方面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深入推进农村改革营造有利的社会环境。

(三)坚持试点原则。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坚持以“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为核心,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村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实施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和合作性银行机构的整体联动,放大经济薄弱地区试点效应。

(四)明确工作责任。各镇(街道)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承担主体责任。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全县试点工作要求,出台相应的信贷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在绩效评价、资源配置、信贷授权等方面做好配套制度安排,并向人行XX县支行报备。同时,加大贷款利率、期限、额度、担保、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产品和服务创新,通过多种方式创新融资产品,切实满足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对金融服务的有效需求。

(五)开展跟踪考核。县政府办(金融办)将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试点推广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纳入到全年金融考核中。人行XX县支行牵头建立统计监测制度,对试点工作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跟踪评估,按季进行动态监测和督查,并开展年度综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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