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总结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个人总结锦集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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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是全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行使国家的检察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个人总结锦集三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个人总结1

20xx年,我院在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检院刑事执行检察局的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区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区市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三大专项行动”,围绕“123456”工作思路,以争创一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为目标,全面加强和规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20xx年主要工作

(一)加强刑罚执行监督。一是始终坚持“减假暂”案件同步监督制度。审查监狱呈报罪犯减刑案件1265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8件,纠正不当减刑5人;派员出庭监督减刑案件46人次;审查法院裁定1094件。二是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按照“两院两部”的部署安排,对20xx年3月底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收监、未暂予监外执行刑罚的罪犯进行了核查摸底。共清理出未执行刑罚罪犯13人,监督法院交付执行9人,剩余4人正在监督交付中。三是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情况。对全市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法院刑事裁判生效的所有涉财产刑执行案件进行清理核查,全市各法院涉及财产刑执行案件5315人42297万元,已执行1296人2145万元。其中涉及“五类罪犯”财产刑案件532人35555万元,已执行208人940万元。

(二)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检察。一是开展了纠正社区矫正人员脱漏管专项检察活动。指导各县区检察院对社区矫正人员是否存在脱管、漏管、虚管问题进行了专项检察,共发现脱管2人、发现重新犯罪4人、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1人,建议收监执行5人。同时,针对矫正教育管理不到位、交付执行文书不齐全、重新犯罪等问题,提出书面检察建议35份、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二是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管理平台建设。在去年各县区检察院社区矫正检察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建成了集各县区社区矫正人员信息、矫正检察、业务统计、综合分析为一体的市级社区矫正检察管理总平台,规范了社区矫正检察工作。

(三)加强刑事执行强制措施监督。一是加强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工作。通过看守所在押人员期限报警系统,加强对侦查、起诉、审判阶段诉讼期限的监督,以口头和书面的方式催办公安、法院诉讼阶段即将到期案件120件。严格执行换押制度和羁押期限变更通知制度,有效地预防了超期羁押案件和久押不决案件的发生。二是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0件(人),成功办理15件。三是开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对银川市检察院和兴庆区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2案2人执行活动进行了巡回检察。

(四)开展强制医疗执行监督。一是针对强制医疗执行制度不健全、法律文书送达不及时等问题,提出书面检察建议4份。二是对全区未依法将决定强制医疗病人送交指定强制医疗机构执行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发现7人未交付安康医院强制医疗。后经我院与法院、公安机关协调,已交付执行4人。

(五)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20xx年,我院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件,经初查,立案2件3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件1人,渎职侵权案件1件2人,科级干部2人,案件数与去年同期持平,立案人数与去年同期增加1人,侦结3件4人(旧存1件1人),移送审查起诉4件5人(旧存1件1人)。法院均作有罪判决且已生效。受理审查起诉罪犯又犯罪案件3件3人,侦结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均为100%。同时,结合司法办案,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监管场所开展警示教育宣传4次,受教育人数300余人,撰写专项调查报告1篇、个案预防调查报告1篇、案例分析报告2篇,向发案单位提出预防检察建议2份,开展行贿档案查询19人次。

(六)加强案件管理监督。评查各类卷宗179册,其中减刑156册,假释2册,暂予监外执行5册,控申3册,自侦案件5册,公诉案件4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监督整改。制作电子卷宗6案8册。提出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3份,口头预警提示20余次。制定了《关于办理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的规定(试行)》。

(七)深入开展“三个专项行动”。一是开展吸毒人员管控大收戒专项行动。协调自治区戒毒管理局、银川市公安局和3个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安排部署了吸毒人员管控大收戒法律监督工作。组织检察人员对强戒人员监管活动进行了巡回检察,对573名解除强戒手续是否合法进行了监督。二是开展矛盾问题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以监管场所为重点排查对象,认真排查消除影响监管秩序的不稳定因素。配合监管场所开展安全防范检察90余场次,清理销毁在押人员监室违禁品50余件;针对监管活动中存在的监管不严、违规违法等问题,提出书面检察建议16份、纠正违法通知4件。追回服刑人员非涉案车辆、银行卡、身份证、社保卡、手机、现金等财物价值50余万元。三是开展服务型窗口单位建设专项行动。受理申诉、举报、控告案件3件,接待在押人员家属40余人次,接听维权热线电话90余人次,提供律师阅卷3案3人次。在全国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重要案件信息5条、程序性信息5条、法律文书3份,在监管场所电子触摸屏公开“减假暂”案件信息600余条。开展了“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执法监督员视察了监狱检察室,听取了意见建议。

(八)加强刑事执行检察队伍建设。一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讨论了《党章》、《准则》、《条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教育党员干警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二是深化“三基提升工程”。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上级检察院举办的各项业务培训16人次,组织16名干警参加了全市对口业务竞赛活动,办公室、监察室分别获得三等奖,1名干警获得二等奖。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成立检务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活动,督查机关和派驻检察室业务工作、工作纪律、环境卫生、车辆管理等32次,通报12期,干警的纪律作风明显好转。

(九)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基础建设。为了适应新时期法治建设的需要,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作用,根据《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十二五”时期全国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在上级检察院和银川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院党组的努力下,经多方协调,已完成了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立项、审批、代建等工作。

(十)加强宣传和调研工作。一是在宁夏公共频道《直播60分》和银川公共频道《直播银川》栏目报道一线检察官杨有鹏、女检察官帮教看守所女在押人员等专题片4次20余分钟;在《检察日报》、《宁夏日报》等纸媒发稿91篇;在新浪微博发布博文2600余条,粉丝7200余个;在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400余篇;今日头条客户端发布文章150余篇。二是在《人民检察》《中国检察官》《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指导》《宁夏检察》《银川检察》等刊物发表调研文章14篇。其中《浅议我国假释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构想》荣获全国刑事执行检察重点课题研究征文二等奖。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主动服务全市经济发展上工作措施不多;二是刑事执行检察新增业务开展不平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还未全面开展;三是个别干警还存在“懒、散、庸、惰”的问题,纪律作风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20xx年工作要点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区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区市检察工作会议精神,以争创一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为目标,全面加强和规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以党建带队伍,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建成“两宜两化”城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治服务。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规范化建设。要全面推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执检子系统,以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的管理和监督。协调有关政法部门建立财产刑执行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机制,推进新增业务全面开展。

(二)狠抓司法办案工作。要认真总结去年查办职务犯罪的经验和做法,继续加大对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要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高度重视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办案质量、效率、安全的有机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三)加强“一院一品牌”创建工作。以全国第五届派驻检察室规范化等级考核评定为抓手,争取在保持宁夏女子监狱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的基础上,将银川市看守所检察室创建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协调银川市看守所、妇联、团委、关工委等部门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基地。

(四)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加大对检察官的管理监督和问责力度,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充分发挥员额制检察官在司法办案中的重要作用,对“只拿待遇不愿尽责、担当不够不敢担责、能力不足不能负责”的要按照有关程序退出员额。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开展各种教育活动为载体,加强干警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提高干警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履职能力。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续整治干警纪律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加强对青年干警的培养,增强青年干警的责任担当,发挥青年干警的能动性。

(六)加强抓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要求,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警,要多过问,早提醒,及时纠正,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高检院有关廉政规定,坚决反对“四风”。

(七)加快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检察机关和银川市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加快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争取20xx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个人总结2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检察机关的职责主要是围绕“三大公诉、三大监督”,即刑事公诉、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以及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诉讼监督、行政诉讼监督展开,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还保留了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部分职务犯罪的侦查权。刑事执行检察是刑事诉讼监督的重要内容,包括对刑罚执行、刑事监管、强制措施执行等活动的监督。目前,县检察院承担了全县250余名在押人员、40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的刑事执行监督任务。20xx年以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院紧紧围绕刑事执行关键环节和问题难点,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有效维护刑罚执行公平公正和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为“平安泗阳”“法治泗阳”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

20xx年以来,我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收监执行案件办理等多项工作获上级院肯定,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考核位居全市第一。全省刑事执行检察理念创新研讨会、全市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现场会等多个会议在泗阳召开。

(一)抓好刑罚交付、变更检察监督。一是紧盯刑罚交付执行。高度重视刑事判决、裁定交付执行情况,通过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专项检察,核查清理出未交付执行案件5件,纠正交付迟延、拒绝收监等问题8人次。如在李某某收监执行监督案中,因其未成年子女无人抚养致无法执行,我院联合民政、公安将其未成年子女安置在社会福利机构,顺利完成收监执行。二是紧盯刑罚执行变更。暂予监外执行是对罪犯刑罚执行方式的重大变更,极易引发司法腐败问题。我院将刑罚执行变更列为监督重点,坚持“每案必介入、每案必核查”,加强行政奖惩、病情鉴定的事前监督,同步介入刑罚执行变更的提请、审理、裁决等各环节。审查暂予监外执行案28件、收监执行案29件,派员出席庭审、听证57件次,监督并纠正不当情形10件。如办案中发现一社区服刑人员因参与赌博被治安处罚,通过2次检察建议、2次纠正违法,消除与其它部门的认识分歧,成功督促收监执行。

(二)抓好监管、指居场所检察监督。一是配合做好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派员参加交接班晨会,定期召开执法联席会议,通过以案释法讲座、集体心理疏导等方式,引导在押人员自觉维护监管秩序。联合开展安全检查30余次,就监管场所安全问题发出检察建议8份。在公诉服刑人员毕某某破坏监管秩序案中,组织100余名在押人员旁听庭审,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二是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对捕后在押人员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请强制措施变更建议被采纳59人次,包括9名外地犯罪嫌疑人,平等保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积极督促在押人员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办理的吴某某案获评全省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例。打通在押人员诉求表达渠道,严格落实约见检察官、检察官信箱等制度,受理举报、申诉30次。实时监控监管执法,依法纠正侵害在押人员权益行为。通过检察建议纠正监管场所对未成年在押人员违规使用械具问题,此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典型案例。三是积极开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规范检查。通过调取监控、查看材料等方式,全面掌握被监视居住对象人权保障情况,排查刑讯逼供、体罚虐待等违法违规问题,先后开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规范检查20余次,纠正各类违规问题12件。

(三)抓好社区矫正执行检察监督。一是健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机制。建立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和联合检查制度,定期围绕典型问题、活动部署等内容共商研讨。积极参加社区矫正人员教育大会,开展法制宣讲6次,引导服刑人员彻底改造。今年2月,省检察院社区矫正检查组莅临我县检查,实地考察众兴镇和南刘集乡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及检察监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工作思路有新意、检察监督有办法。二是督促完善社区矫正监管工作。加强社区矫正监督案件办理,会同司法局到司法所联合检查5次,发现不规范问题30余件,纠正社区矫正执行违法违规3件,监督收监执行12人,提出书面检察建议10件。开展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诊断检查鉴别专项活动,促成司法局成立鉴别小组和诊断检查复核小组,梳理出全县暂予监外执行罪犯11名,建议对4名罪犯进行医学检查,确保期满顺利收监执行。

(四)抓好刑事执行环节的民生检察。一是深入开展禁止令执行监督。围绕群众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开展“舌安工程”专项活动,在严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同时,突出加强禁止令执行监督。梳理摸排被禁止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的社区服刑人员,先后纠正脱管、漏管6人,建议处罚2人、提请收监执行1人,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纠正6人禁止令判项未交付执行的法律文书,先后被省、市检察院评为优秀纠正违法通知书,禁止令执行监督经验做法被高检院、省检察院推广交流。反映工业盐冒充食用盐流入食品作坊的研判报告,获县委主要领导批示。二是深入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责令退赃退赔、追缴违法所得等财产类判项执行难问题,联合公安、法院等机关出台《财产刑执行与检察工作实施办法》,建立财产刑执行内外协作机制。加强对可能影响财产刑执行的强制措施监督,推动74件财产刑案件立案执行。如在谢某某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中,督促侦查机关将扣押的1万余元涉案款物移交执行,及时弥补被害人损失。该案被省检察院表彰为财产刑执行监督优秀案件。

(五)抓好刑事执行检察基础提升。一是加强监督机制建设。牢固树立问题意识,分析办案难题,研判类案风险,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如反映当前财产刑执行过程中五个方面问题交织导致执结率低的问题建议,获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加强政法机关联动机制建设,围绕刑事执行监督重点难点,牵头召开联席会议,主动征求协作意见。联合公安、法院、司法局出台《禁止令执行协作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4份,推动刑事执行工作规范化。在县司法局成立全市首个社区矫正检察室,同步监督社区矫正执法各环节,推动社区矫正检察常态化。二是加强干警能力建设。扎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着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公正廉洁的刑事执行检察队伍。坚持专业化建设主线,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财产刑执行监督等“小课堂”练兵活动7次,参加专项业务培训10次,办案能力和办案质效日益提升。1名干警在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中获评“全省十佳业务标兵”。在全市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中,我院获团体优胜奖,系全市检察机关唯一,2名干警获评“业务标兵”。1名干警在全市财产刑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中获评先进个人。

近两年来,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监督不到位情况还不同程度存在。部分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还存有短板,重配合轻监督、重事后轻预防、就案办案等问题仍旧存在。二是协调配合机制有待优化。通报告知机制还不够完善,重要处罚情况了解不及时、掌握不深入,一定程度上影响监督工作开展。三是监督能力水平有待提升。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水平还不高,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的理念转变还不彻底,干警司法办案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需要。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检察工作为契机,继续加强和改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一)加强互动推介,不断提升刑事执行检察影响。加大跨部门协作配合力度,健全信息共享通报机制,强化对刑罚执行的监督引导,努力将“四个专项”活动部署落到实处。加强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宣传推介,积极向党委、人大报告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要求,宣传介绍刑事执行监督亮点和服务民生扎实举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

(二)加强重点检察,大力解决刑事执行突出问题。探索监管场所检察新模式,借鉴监狱巡回检察理念,驻所检察与巡回检察并行开展,坚决避免驻而不察、察而不纠等问题。紧盯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不放松,重点防范纠正思想教育、公益劳动流于形式以及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再犯罪等问题。继续加大对刑罚交付、变更环节监督力度,协助解决个别实刑罪犯难执行、财产刑判决难落实等问题,防止发生“以权赎身”“花钱出狱”现象。

(三)加强能力提升,全面保障检察监督规范开展。严格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政法队伍建设要求,优化人员结构,注重人才培育,通过理论教育、业务实训和轮岗锻炼,培养在全市乃至全省有影响力的领军型人才。坚持与时俱进,及时转变观念,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升工作质效,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新形势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县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本次审议意见,进一步增强履职本领、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为建成“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泗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个人总结3

半来年,XX县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工作在院党组和上级控申部门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以高检院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三个配套文件”为抓手,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履行监督制约职能,进一步加强举报工作,全面履行控告检察工作职责,强化控告检察队伍建设,促进XX县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一、半年来控告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半年来,XX县人民检察院接待来信来访26件108人次。受理各类来信3件,经审查分流本院侦查监督科办理1件,分流本院反贪污贿赂局办理2件;接待群众来访23件108人次,分别由检察长、分管领导、业务部门作了解释和答复工作;检察长带案下访9件26人次;

主要特点是:

1.举报信件少;

2.来访群众以法律咨询为主。

二、认真做好涉检信访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访责任。院党组高度重视涉检信访工作,并注重抓好“三个结合”:即排查问题与稳控工作相结合,排查矛盾与化解矛盾相结合,排查情况与风险预警相结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求相关部门和个人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涉检信访工作。

(二)涉检信访工作的基本形势。上半年来,XX县人民检察院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加大工作力度,做好来访人员的解释说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XX县人民检察院着眼于防患,从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着手,以从源头上化解涉检信访案件为目标,把排查、评估、预警工作作为重点,创新工作机制,推动社会矛盾的化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立足检察职能,做好涉检信访工作。一是院领导高度重视涉检信访工作;二是以办理案件为根本,注重化解涉检信访矛盾隐患,健全办案质量监督机制;三是全面疏导,建立涉检信访问题排查的长效机制,坚持不间断排查的工作机制,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做到反复排查、动态排查,办案部门层层排查,层层负责;四是切实履行控申职能,全力做好信访接待工作;五是健全涉检信访突发事件处理体系和涉检信访信息收集机制、信息互通交流机制,严格执行信访接待工作细则要求,落实信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采取多种措施,搭建便民服务平台

为有效推动群众信访工作的开展,XX县人民院控申部门从多方面入手,整合力量,全方位、多角度搭建便民服务平台。针对近年来群众来检察院咨询法律等逐步增多情况,院领导高度重视,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便民接访制度,积极畅通人民群众的诉求。

一是认真落实检察长、党组成员接待日。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了检察长、党组成员接待日,并将检察长接访日程工作安排表上挂在接待室墙上最显眼处,让来访者一目了然,为群众来访搭建便民服务平台。

二是印制《党组成员便民联系卡》。为了使检察工作在阳光下工作,使检察工作亲近于民,特将我院的地址、邮编、举报电话以及所有党组成员的姓名、职务、电话印制成便民联系卡,通过接待室、案管办、办案干警、领导下访、领导到联系乡、领导到灾后重建工作现场等形式进行宣传、发放。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上半年来的控告检察工作小结,XX县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走出去的时间少、联系基层不够;

二是发动群众举报的能力不足;

三是控告、举报工作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手段有待丰富。

在下半年工作中我们将以饱满的热情和务实的作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化解矛盾为重点,切实履行好控告检察工作职责,针对问题找措施,推动XX县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工作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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