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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班级自习课规章范文(精选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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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职权所制定、发布的针对某一类事件或某一类人的一般性规定,是抽象行政行为的一种。在中国,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省级政府、省会市和较大市的政府以及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政府可以制定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高中生班级自习课规章范文(精选四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高中生班级自习课规章

  一、辅导教师应在预备铃前到岗,组织学生作好晚自习的准备工作。

  二、辅导教师负责班级学生的出勤检查,对迟到、缺席的学生调查原因并做好记载。对请病假、事假的学生,应有班主任的准假手续,否则以缺席处理。

  三、每节课上课铃响后,教师均要点名一次,维护和保持好课堂纪律,对课堂情况做好记载。

  四、热爱关心学生,严格管理,对违纪学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若遇本人解决不了的重大问题,可请值周领导配合解决。

  五、晚自习结束后,辅导教师要负责组织学生有序离开教学楼,防止出现拥挤、踩踏等安全问题。

  六、晚自习辅导教师不得无故请假,若确需请假的,由请假教师必须在本校内找寻一位自愿代替本人的所有工作职责的教师,作好书面说明并由自愿代替的教师签字同意后方可向学校申请请假。

  七、晚自习辅导教师发生严重失职行为时,经学校行政研究讨论后作出严肃处理,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晋级、评聘高一级职称资格,解聘学校与该教师签定的专业技术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作出处理;

  八、几类严重失职行为:

  (1)由于辅导教师迟到、旷课、早退导致学生发生各种相关事故的:

  (2)对缺席学生没有记录、不及时联系和了解情况、不及时上报值周行政领导而导致学生发生各种相关事故的;

  (3)末经值周领导批准,擅自离开教室导致学生发生各种相关事故的;

  (4)酒后上岗及导致学生发生各种相关事故的;

  (5)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的;

  (6)辅导教师下晚自习未组织学生有序离开教学楼导致学生发生种类相关事故的;

  (7)未经学校准假擅自离岗的;

  (8)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学生或学生家长各种钱物的;

  (9)私自对学生进行钱物惩罚的。

【篇2】高中生班级自习课规章

  第一条学生管理

  1、晚自习是学生学习时间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位学生都应充分利用晚自习进行预习复习、完成作业等学习活动。不允许学生看与学习无关的报刊杂志,不准传递与学习无关的任何物品。

  2、晚自习期间,学生必须保持安静,不允许大声交谈、喧嚷,不准出声朗读

  3、晚自习期间,全体学生一律在教室上自习课。不准离开座位随意走动,更不准擅自离开教室,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则应向辅导教师请假并说明原因,经辅导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

  4、住校生在上课期间每天必须上晚自习,遇重大活动由德育处另行安排。住校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回家或离校,须持有写明理由的请假条到德育处申请,得到德育处主任批准(签字)后才能离校。返校后同样要销假。

  5、各班必须安排专人在晚自习结束后整理教室(关灯、关门窗、锁门等)

  6、晚自习作息时间:每周星期日~星期五,每晚两节课。

  第一节7:00—8:25

  第二节8:35—10:00

  第二条教师管理

  晚自习作为教学辅导课,辅导教师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上下课。班主任要提供本班上晚自习的学生名单。

  1、晚自习铃声一响,辅导教师就进入教室,负责清点班级人数,作好记录。同时,负责维持班级纪律,保持教室的安静,自习期间不允许学生在教室随意走动,没有特殊情况不允许学生走出教室。辅导教师中途不能离开班级。

  2、晚自习第一节课由辅导教师集体答疑,讲卷等,但决不允许讲新课,应把时间还给学生自主学习。

  3、一个月可用星期天晚自习统一考试2次,但必须报经年级组长和教务处同意,由年级组长统一安排,其它时间不允许用晚自习组织考试。考试也必须严格按作息时间执行;未到课间休息时间,不允许学生因考试而提前出教室。

  4、晚自习辅导教师一律在讲台前坐班,除备课、批改作业外,不准在教室接听手机或发短信或上网聊天。

  第三条检查与管理

  教务处负责安排行政领导值班。值班的行政领导负责各班晚自习辅导教师到位情况、迟到、早退现象的登记,做到准确无误;经常巡查各班晚自习情况,处理晚自习期间的突发性事件。

【篇3】高中生班级自习课规章

  为培养优良学风,维持正常晚自习秩序,使学生能合理高效地安排学习时间,提高学生专业学习水平,院自律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引导督促的原则,出台此项管理制度,严肃晚自习纪律,加强学院管理,望同学们严格遵守。

  一、管理规定:

  1、每周周日至周四19:00-21:00上晚自习。

  2、机电学院2012级所有在校生必须在本班自习室上晚自习,各班指定负责人考勤及纪律,并向检查人员如实汇报。

  3、早退以及不在本班指定自习室自习者一律按旷晚自习处理,旷晚自习者给予通报批评,如有特殊原因必须向督察队办理请假手续,并将有效请假条交由学习部保存,以便检查,无效假条视为旷课。

  4、学习部对晚自习的检查每晚两次,并汇总管理,次日公布检查结果,坚决杜绝迟到、旷晚自习、早退现象。

  5、晚自习上课期间,必须保持走廊及所有教室的安静,坚决杜绝嬉戏、打闹、下棋、打球、打扑克、玩手机、睡觉、吃零食等行为。如有发现,从严处理。

  6、学习部每周一公布上一周的晚自习综合成绩,对成绩差的班级以及旷晚自习的`同学给予通报。

  7、晚自习期间各班不得组织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报督察队批准。各班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切实保证晚自习出勤率。

  二、班级考核及奖罚办法:

  以班级为单位,按每周、每月、每学期对各班晚自习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出勤率及纪律状况。分别评出周、月、学期晚自习综合考核优秀班级及月、学期晚自习综合考核最好班级,并以此作为学期“优秀班级”评比的重要依据和适当的物质奖励。

  评分标准

  1、出勤人数(70分)

  旷晚自习者每人每次5分,经批准请假的人数在5人内不扣分,超过5人超过部分每人扣2分,扣完为止。

  2、纪律(30分)

  在教室或走廊大声喧哗,随意走动,自习时间放音乐,在教室接、打手机,发手机短信,吃东西,一人次扣2分,扣完为止。起哄、打架等严重违纪事件,影响到邻班学习,或集体性迟到、早退或不上晚自习的班级则当日班级纪律分为零分,且全院通报批评并严肃处理。晚自习纪律较差的班级当日评分中扣10分。

  学习部将加强常规管理,加大惩罚力度,为同学们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创造安静的学习环境。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积极配合学生会的工作,共创优秀学院。

【篇4】高中生班级自习课规章

  第一条 自习室开放时间为每天晚九点至第二天早七点。本自习室仅供本舍同学学习使用,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使用该自习室。

  第二条 自习室内不允许用书包、书、等物品占座。自习室内禁止存放任何物品。每日值日生打扫自习室卫生时,均会将自习室内物品清空。若违反一次,则给予通报批评。

  第三条 自习室上自习期间,严禁屋内锁门。如若从事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则处以通报批评处分。

  第四条 如因自习室使用问题发生纠纷,对无理取闹者剥夺其使用自习室的权利,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条 保持自习室秩序,不得在室内进行各种娱乐活动,严禁大声喧哗及任何影响他人学习的活动。自习时手机调成振动,接听电话是自觉到室外。若违反一次,则给予情况通报;违反两次,则给予通报批评。

  第六条 爱护自习室的设备,不得在桌椅、墙壁、玻璃等处乱写乱花,不得踹门、撬锁、不准私自将桌椅携出室外。如若违反一次,则给予通报批评。

  第七条 禁止在自习室内吃零食,严禁乱丢果皮,保持自习室内清洁卫生。如若违反一次,则给予情况通报;违反两次,则给予通报批评。

  第八条 自习室内严禁吸烟酗酒,严禁使用明火,室内电源插座禁止使用,节约用电,不开长明灯。如若违反,则给予通报批评。

  第九条 自习室内卫生由新能源学院各班级轮流负责,从大一班级开始,每周均有一个班级负责,具体值日安排由各班级自行商议决定后,由学委制成值日表并上交新能源学

  院学习部,由学习部统一张贴在自习室内,请值日生严格按表执行,各班学委起到督促的作用。

  第十条 学习部每天早七点四十至八点进行卫生检查,平时不定时抽检,如发现卫生问题,给予当日值日生通报批评。

  第十一条 若同一班级连续三次或三次以上值日均不合格,则给予该班学委通报批评。若同一班级连续五次或五次以上值日均不合格,则给予该班班长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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