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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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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0>45号)和《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x市财政局xx市卫生局xx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xx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宜人社发<2010>20号)文件有关规定及县卫生局绩效工资改革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正式事业在编在职、聘用合同人员。
二、工资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薪级工资保留补贴、护贴等组成。
三、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倾斜。
    四、具体指标核算比例做任务
    (一)各任务科室:内科、外科、儿科、手术室、妇产科、中医科、护理部、检验科、影象科、放射科、口腔科等。
    (二)临床医生:诊疗费90%;手术室70%;麻醉费70%;床位费40%;药品收入的3%,接生、引产、人流等70%;B超、心电图、常规化验、X光片、生化、彩超即所有辅查医生科室按15%计任务,医生个人按5%直接计提奖励性绩效。手术室管理人员以手术室总费用与麻醉费的6%计任务。
    (三)护理部:护理费、注射、洗胃、抢救等90%;床位费40%;住院总药费3.5%(护理部必须为住院病人取药)。
    (四)放射科:照片80%;
    (五)影象科:心电图55%;B超、彩超50%;。
    (六)检验科:常规化验、生化60%;采血费80%。
    (七)中医科:牵引、按摩、理疗、针炙等90%。门诊药费16%,住院药费8%。
(八)以上各科室领取材料:经购进价增加8%在总任务中减去。结余材料按照100%计入。
(九)医生每收一名住院病员给予5元,写一份病历5元,护士3元,质控1元(此项直接计入奖励性绩效)。病历不符合要求,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给予扣除。
    五、总体核算思路

    (一)完成工资任务数领取全额工资。
    (二)奖励性工资核算=(完成总任务-工资-加班费-值班费-维修费(视具体情况而定)-材料费-饮水费-基础性绩效)×(医护40%,检验、影象、放射等35%)×每月综合目标考核得分计算。
    (三)综合科奖励性资金按医生组53%护理部47%分配后核算资金。
    (五)未完成任务指标情况:以差额的100%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六、行政管理人员及其他津贴补助
    (一)全院平均奖按计任务总人数进行核算。
    (二)专职在编行政工作人员领全额工资及全院平均奖金90%。会计及院办主任、后勤科科长按取得资格证及职务领全院平均奖的110%,未取得资格证领取100%。兼职出纳及系统管理员领取补助450元。
    (三)专职院长暂领全院平均奖的1.5倍,年终根据卫生局考核结果及相关规定多退少补。业务副院长(侯永超、刘桂兰)在科室做任务及核算奖金,另外领取平均奖的20%做为管理性绩效,出现较重大医疗事故、纠纷(赔偿在5万元以上)或群体性上访事件及其他产生重大社会恶性影响事件,当月院长下浮管理性绩效的10%,业务副院长下浮当月管理性绩效的50%。
    (四)科组负责人领取本组平均奖的120%。
    (五)科组以上干部发加班津贴:院长200元(院长电话费用于公务,实报实销),书记、副院长、工会主席230元,科组负责人、会计、出纳150元。兼职干部以本职位的最高津贴为准。
 (六)行政人员出差报车费,其余人员经院办安排出差按实际天数补助工天计任务,报车费。
    (七)放射科补助特殊岗位津贴给予每月60元。
    (八)值班费:临床一线每人每日30元,二线每人每日20元;行政值班每人每日20元。
(九)加班:临床属下班人员参加手术的给予每人次15元,辅检科室休息时间加班的给予每次10元。药房、收费室、检验科、B超室由科室内部安排休息;公卫中心由于每月例会或集中预防接种日及其他应急工作在周末节假日,而又无法补休的,给予每天30元加班补助,综合科、妇产科、院办人员、合医办由于工作原因未休完节假日的给予每天30元的加班补助。
(十)临床一线、二线无资质人员奖金由科室自行调剂。
(十一)后勤清洁工领取平均奖的10%,如因为清洁原因影响单位形象或考核,取消当月奖励性绩效。
    (十二)西药房、收费室、合医办、院办不计任务、不减材料(凡领取材料需院领导签字审批),医院平均奖为基数,无资质60%,有资质70%。
    (十三)公卫科人员按照去年年终考核全县第五名为基数,完成科内全部工作任务,专职副院长以院平均奖的120%为基数,骨干在编人员以平均奖的100%为基数,临聘人员有证的以平均奖70%为基数,无证的以平均奖60%为基数,根据县卫生局每季度的考核,取得第1-5名,基数上浮5%。领取取得第6-15名,领取基数奖金,取得第16-20名,基数下浮5%,取得21名及以后名次,取消当月公卫科奖励性绩效,每季度考核后兑现下季度的奖励性绩效,如卫生局不实施季度考核,先按照基数发放,根据年终考核多退少补。
七、其他
    以上规定遇特殊情况由院务会具体另行商定。详见有关会议记录。本方案从2012年4月起执行。

 

中心卫生院综合目标考核细则

一、    劳动纪律考核办法(计20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按时上班。

迟到,早退1次10分钟扣1分

超过10分钟加扣1分

超过30分钟按脱岗处理扣2分

超过1小时按旷工处理

不得无故旷工。

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工一日扣2分,另扣三日平均工资

坚守岗位

 不得脱岗。

   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以脱岗论处,脱岗10分钟扣2分,超过10分钟者每超过5分钟加扣0.5分

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处理

包庇脱岗者,同脱岗者处理

上班时擅自离岗、串岗,一次扣0.5分

工作时间不办私事,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工作时间办私事者一次扣1分

带小孩上班一次扣0.5分

上班玩棋牌者一次扣1分

上班时间不得无故关门。

上班喝酒一次扣1分

上述情况科室负责人同扣1分

无故关门一次扣当事人2分

无故关门一次扣科室负责人2分

上班时间应衣帽整洁,佩戴胸牌。

不穿工作服一次扣0.5分

不戴胸牌一次扣0.5分

不戴帽子、口罩操作扣0.5分

穿工作服离院一次扣1分

请假必须履行手续:科室向分管院领导请假在考勤处备案,职工向科室负责人请假,请假者自行安排好带班以及工作交换,事假超过三天的由院长批准,方可离岗。

对事假要从严掌握,每人每月休假累计8天,超过1天扣2分。

未及时销假每次扣1分

非特殊情况不得电话请假,回院完善请假手续,未完善一次扣1分

单位或科室安排的会议培训,早会必须按时参加,并且遵守会议纪律。

不参加会议、培训、早会的一次扣1分

因事请假未参加的一次扣0.5分

会议迟到或早退的一次扣0.2分

不遵守会议纪律一次扣0.2分


二、医德医风考核细则(计20分)
1、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加强学习、牢记宗旨、热爱本职工作。 不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每次扣1分。
2、珍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力,为病人保守秘密。 平等对待患者做到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患者 对待病人有厚此薄彼现象,被投诉经核实的扣2分

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服务热情周到,态度和蔼可亲,无“生、冷、硬、顶、推、拖” 现象 被投诉服务态度差,有“生、冷、硬、顶、推、拖”现象。经核实的扣2分。
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规范 造成较坏影响的扣2分
认真施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严禁推诿病人 性质恶劣,严重影响医院形象的扣2分,推诿病人1次扣10分,两次上报卫生局待岗。
语言不文明每次扣1分
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且引发争吵的主要原因在医院工作人员本身的扣5分

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坚持廉洁行医自觉抵制各种形式商业贿赂,严格执行卫生部廉洁行医规定 在医疗服务活动中,有索要、收受病人及家属财务的一次扣3分
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任何形式回扣的一次扣10分
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推销药品、保健品、器械等物品谋取私利的一次扣5分
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谋取私利的一次扣10分
不开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藏、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为服务对象出具虚假证明文书的一次扣3分,造成一切后果自负
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的一次扣2分
隐藏、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一次扣3分,造成一切后果自负。
5、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医务人员有滥用药品行为的一次扣1分
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措施 有开大处方行为的一次扣1分,造成一切后果自负
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不乱收和私自收费。 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收、乱收、或者私自收费情节严重的,属科室的,科主任负主要责任和当事人各扣10分
属个人工作失误造成多收的,每次扣当事人2分
6、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7、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服从指挥,调配,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医疗活动。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一次扣5分
不服从指挥,调配的一次扣10分
造成严重后果的一次扣15分
团结同志,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取,无闹纠纷现象。 故意捏造或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损害单位及他人名誉的一次扣5分
  科室之间或同事之间闹不团结,工作受到影响的扣科室或当事人5分造成严重影响的扣当事人10分。
积极参加在职继续教育,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工作中出现一般差错,未造成不良后果的一次扣5分。
发生较大差错的并造成不良影响负次要责任的,参照《管理办法》执行。
发生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参照《管理办法》执行。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1、病历书写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文字工整,字迹清楚,表达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书写过程中出现错误时,应用双线杠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每份病历必须有医患沟通,必须有血尿常规、心肺疾病及50岁以上病人必须有心电图及胸片,手术病人必须有手术同意书和麻醉同意书,重危病人必须有病危通知书。传染病报告率100%,门诊日志完整率100%,处方规范符合率90%以上,甲级病历在90%以上,乙级病历在10%以内。 字迹潦草,不清晰,有涂改的一处扣2分,医疗文书不完善,缺一样扣5分,急诊病历接诊6小时未完成一次扣5分。
弄虚作假一次扣3分
下降1个百分点扣2分

2、除药物过敏反应,皮试阳性医嘱单上的“取消”二字用红笔外,一律用蓝黑或碳素墨水书写。 书写颜色错误的每处扣1分未按时记录的一次扣2分
3、出院病人首次护理记录应在患者入院后4小时完成,不跨班次完成(特殊情况除外)
4、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等逐项填写,项目齐全,无空缺,年龄按公历写实际年龄、小于7岁的精确的月,婴儿写实际天数,不超过一天的按小时记录。 不详一处扣1分
5、其他栏内:应记录语言困难,昏迷,造瘘,上尿管,无名氏等特殊情况以及家庭住址,电话号码 未记录的一项扣2分
6、病情叙述者姓名,关系由护士记录,签名由病情叙述者签全名,不得代签,不会写字的盖手印。 代签或弄虚作假的扣3分
7、严格执行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查对制度,定期巡视病房。 遇患者及家属投诉、医生投诉,一次扣5分。
8、出入液量,引流量根据医嘱记录总量(7小时总结)、出量记录液量毫升栏,性质计入观察栏。  
                                                                        附件3:

xx镇中心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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