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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交流发言集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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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下黑,原指照明时由于被灯具自身遮挡,在灯下产生阴暗区域。现引申为人们对发生在身边很近事物和事件没有看见和察觉;也多用来指越是危险的地方反而越安全。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交流发言集合3篇,欢迎品鉴!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交流发言篇1

  建设高素质队伍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学习调研培训,强化实战练兵,提升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严格教育、管理、监督,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督促纪检监察干部真正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忠诚干净担当,以高素质队伍护航高质量发展。

  政治塑核增进干部自觉自律

  为主动应对职责任务拓展、履职手段丰富、工作要求提高的新形势新考验,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提升干部自觉自律意识。

  “利用在线培训系统,不用现场集中,就能随时随地进行学习充电。”近日,北京市纪委监委某工作人员一边向记者介绍自己的学习情况,一边熟练操作着手机里的“20xx年在线培训专栏”程序,“这为我们拓展了学习的渠道。”

  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干部带来了新任务新考验,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要把学习提能作为常态,常怀本领恐慌,绷紧思想之弦。今年以来,北京市纪委监委紧密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不断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方式,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年初,针对疫情期间不宜开展现场集中培训的情况,市纪委监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用好在线网络教育资源,不间断强化业务培训,引导督促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及时学习充电。在此基础上,通过举办微论坛、视频交流会等形式推进线下培训。

  开展学习教育培训,关乎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的政治任务。“做好全员培训,就是要把目光聚焦到队伍建设上。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明确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责任,分层分级分类开展培训,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北京市纪委常委、秘书长倪紫剑介绍。

  把学习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要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上下功夫。北京市纪委监委在牵头抓好本级机关、派驻机构和市委巡视机构干部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围绕一体推进“三项改革”,以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市管企业和市属高校纪委书记、副书记为重点,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台账,实行点名调训。同时,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各区纪委监委干部培训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有力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有机融合、一体推进。

  突出抓好党的政治建设这个根本性建设,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不久前,云南省纪委监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培训班开班,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的“开学第一课”正式开讲。

  “在近期召开的省纪委常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上,我们组织委机关干部、派驻机构负责同志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专门邀请相关专家讲授、解读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云南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云南省联系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在培训课程设置、邀请师资等环节,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始终,着眼“为何学”、聚焦“学什么”、入手“怎么学”,在“学用结合”上着力,在“学出什么”上落脚,让纪检监察干部把准政治方向,强化政治担当。

  政治能力不会与生俱来,是在长期实践中磨炼出来的。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在严格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中筑牢思想根基、提高政治能力。河南省纪委监委推动委机关、派驻机构、巡视机构内部和相互间的干部轮岗交流,让干部“多站几班岗、多轮几个哨位”。黑龙江省纪委监委要求从政治高度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敢于斗争,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具体的人和事。经过严格而丰富的实践锻炼,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明显提升。

  学习赋能提高干部业务能力

  随着纪检监察职责范围扩大、工作要求提高,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职尽责能力不足,有的履行监督责任意识不强、办法不多。必须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公正规范履职,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

  不久前,湖南省湘潭市纪委监委办结一起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郑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办案人员感叹道:“没有真功夫,就啃不下硬骨头,多亏了专案组临时党支部不断给我们‘加钢淬火’,才能彻查到底。”

  在办理郑某的案件中,由于案情复杂,且涉及金融领域、法律专业知识较多,湘潭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带领专案组临时党支部攻坚克难,围绕案情开展支部集中针对学习,组织政府债务知识专题培训、联合本土律师事务所召开案例研讨会,补充专业知识、讨论业务问题、完善相关证据。严格遵循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最后,此案件的审查调查进展顺利,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执纪审查开展到哪里,教育管理就跟进到哪里。”专案组负责人说。

  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除了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及时补短板、强弱项,湖南省纪委监委还注意归纳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日前,一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题辅导课在省委党校进行,由省纪委监委政策法规室主任钱胜主讲。“开展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来,遇到了大量法律、政策、业务问题,我们进行了多次调研,并结合工作研究思考,在这次课上作系统梳理。”钱胜介绍说,此次课程旨在让干部明白招投标问题的病因及其相互关系、深层次的问题,从而理解整治工作的思路、抓手及难点所在。

  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深刻把握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要求和科学方法,关键要做到“精准”。湖南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当前重点工作和主责主业,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干部教育管理务实有效、针对性强,有效帮助掌握斗争规律,讲求斗争方法,提高斗争本领。

  办好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是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为此,湖南省岳阳市纪委监委在市委党校举行全员培训班。来自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市委巡察机构,市管国企、医院、驻岳高校纪检机构及各县市区纪委监委的35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培训。培训采取理论授课、观看视频、专题研讨、经验交流等形式,开设政务处分法解读、审查调查应把握的重点难点问题研讨等17门课程。

  “安排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室(派驻机构)的负责同志讲授与纪检监察工作主责主业紧密相关的课程,既是传授经验,也是让学员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对相关法律法规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来带动大家学习。”岳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林彰良介绍,去年以来,岳阳市纪委监委坚持把开展全员培训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任务来抓,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6期、专题辅导3期、每周一课10期,组织演讲赛、辩论赛5场次,累计培训5500人次。

  监督护廉锻造干部清风正气

  作为党内“纪律部队”,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情况,关乎党的自我监督体制能否健康运转。只有做实内部自我监督,才能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今年4月份,江苏省南京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时,发现某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在处置一起问题线索过程中存在审核不严问题。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及时跟进,责成该单位倒查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从制度层面督促堵塞漏洞、防控风险。

  为进一步强化制度约束,拧紧自我监督的螺丝,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瞄准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方面,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174条;搭建覆盖全业务、全要素、全流程的“智慧清风”信息综合系统,借助信息化手段,扩大监督覆盖面,提升监督精准度;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自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开展专项行动,做深做细做实内部监督,南京市纪委监委的做法,是整个江苏省纪检监察机关近年来加强自我监督的一个缩影。要让“打铁人”成为“铁打的人”,就要用铁的纪律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近日,江苏省盐城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入监察覆盖单位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聚焦市属事业单位监察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座谈,结合市属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的实际情况和各类问题,与报业集团纪委商议如何更好地团结协作开展监察工作,纵深推进市属企事业单位全面从严治党。

  落实干部监督职责,就要坚持刀刃向内,对纪检监察干部问题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围绕从严整治“四风”,盐城市纪委监委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整肃纪律、规范行为、纯洁队伍。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市纪委监委各党支部组织纪律规定学习80多次、约谈提醒362人次、签订廉政承诺262份。

  健全内控机制,经常打扫庭院,突出抓早抓小,发挥监督更加突出、更加经常的作用。在徐州市,当地纪委监委采取集中座谈、个别访谈、查看资料、问卷调查等方式,重点了解纪检监察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建设执行以及干部队伍日常监管等情况,对10个县(市、区)纪委监委及其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干部队伍履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反馈,要求在自我监督上全面从严、精准发力。

  提高自我监督能力,建章立制必不可少。各地纪委监委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以案促改,深挖细查案件背后存在的管理漏洞、制度空隙、监督缺位,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风险挑战。贵州省纪委监委认真查找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在政治建设、履行职责、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监督推动行使权力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严之又严。山东省烟台市纪委监委驻烟台银行纪检监察组严格自我约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规矩意识,做到办案有理、有力、精准,确保每一项工作都经得起检验。江苏省盐城市纪委监委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件“零暂存”,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对不收敛不收手的则严查严惩,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持续防治“灯下黑”,体现了严管厚爱的要求。

  “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室部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一岗双责’政治责任,对分管领域和所在室部的纪检监察干部从严管理、从严教育。”江苏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早监督、严管理、长警醒,擦亮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底色。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交流发言篇2

  总体来说,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思想积极向上,工作恪尽职守,有一定的战斗力,表现为:一是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深知自己所肩负的责任,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服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干好本职工作,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二是爱憎分明,痛恨腐败现象。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与广大人民群众一样,对腐败分子、腐败行为是深恶痛绝的,在实际工作中能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严,是党和人民群众可以信赖的反腐败的重要力量。三是有较强的廉洁自律意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明白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在工作、生活中都能严格要求自己,处处廉洁自律,维护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但是,由于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目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队伍建设没有走上法制化轨道。建设一支什么样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如何建设?没有上升到法律高度,甚至党内也没有一件专门关于队伍建设的条规,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太规范。二是队伍管理一般化。纪检监察干部虽然也是一般的共产党员、公务员,但还是有其特殊性,然而,在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中,却与其他党员、公务员基本上没有区别,没有体现出干部队伍专业化的思想。三是干部配备不齐。各乡镇纪委虽然选举了5-7名纪委委员,但除了纪委书记外,其余委员都是挂名的,是由各单位的人凑起来的,从来不会、也不可能参加纪检监察工作;大多县直单位的纪委根本就没有纪委委员,只有一个纪委书记,别无他人;派驻县直单位纪检组,一般也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县直单位监察室也只有一个主任,都是兼职的,有的是非党员。在只有一个干部的情况下,纪检监察机构是不能办案的,因此,干部配备不齐是影响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工作的一个重要因素。四是干部不能专职专用。乡镇的纪委书记都要分管大量的其他的工作,主要的精力不是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而是主要忙于乡镇的计生、税收收缴等中心工作。乡镇纪委书记担任乡镇党委副书记后,这个问题更为突出。县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也都分管了其他业务工作,真正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精力十分有限。至于监察室主任,更不用说,他们都是由各单位人秘股长兼任,能用于监察工作的时间、精力能有多少就可想而知了。因此,有些乡镇、县直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多年未办过一件案件,形同虚设。五是干部队伍不稳定。乡镇纪委书记年年有小变,三年一大变,县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也变动频繁。几乎每过二三年,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就要全部换成新面孔。六是干部的业务水平较低。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快、业务培训少、从事业务工作的时间、精力不多,因此,普遍存在业务知识不足,办案能力较低等问题,甚至有不少纪检监察干部在职时,没有办过一件信访件或立案件,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程序都不清楚。

  同时,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主观上或多或少存在以下一些消极思想:一是“临时工”思想。纪检监察干部交流较快,交流的干部一般要离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所以,有些纪检监察干部有“临时工”的感觉,工作中顾虑较多,业务钻研也不积极,认为等到自己业务精一点,可能就得离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了,学也没多大意思,还不如花点时间学一些其它的东西,给自己留一条退路。二是“资格不明”思想。用什么证明你是纪检监察干部呢?唯一的办法就是办案时,纪检监察机关开具的一张介绍信。除此之外,既没有象公安、法院等部门那样为执法人员建档立卡、统一身份编号,也没有任何证明你是纪检监察干部的有效证件,纪检监察干部好象属于“编外”人员,有点名不正,言不顺的感觉。三是“人身不安全”思想。所有纪检监察干部都是赤手空拳去办案,一旦违纪违法分子狗急跳墙,作乱行凶,纪检监察干部根本无法自卫,挨打受伤甚至付出生命代价不是危言耸听的。四是“受打击报复”思想。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地域范围小、熟人多。被查对象低头不见抬头见,要报复纪检监察干部是轻而易举的事。调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后,又很可能在曾经被自己查处过的领导手下工作,这就更惨了,穿小鞋的日子肯定会有的,这时,可就哑巴吃黄连了。

  面对目前这种状况,如何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做好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1、完善组织机构,配齐配强干部队伍。成立了党委的基层单位,必须同时成立基层纪委。没有成立党委的基层单位,要根据需要派驻纪检组、监察室。但是,不需要或条件不成熟的单位,则坚决不要成立纪检监察组织,以免设而无用,影响纪检监察组织的形象。所有纪检监察机构都要配齐配强人员。每个纪检监察机构至少要配备2名以上的干部,以便开展工作。要严把纪检监察干部的入门关,选拔的干部必须具有较好政治素质、较高的文化素质,并愿意献身于纪检监察这一崇高的工作。不能随便调人进人纪检监察系统,更不能把纪检监察机构当成安置闲置人员的地方。纪检监察干部务必做到专职专用,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纪检监察工作。

  2、明确法定资格,促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实行权由法定的原则,参照公、检、法机关为执法人员建档立卡、统一身份编号的做法,由法律创设和规定纪检监察干部的权力和义务,实行权责平衡。应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专业化建设。纪检监察工作是一件十分严肃的工作,专业性强,要求很高。这就必然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仅要懂党纪国法,还要懂案件侦破,懂经济,懂财务,甚至要懂电脑,懂英语。要培养这样高素质的人才不是一朝一夕能办到的,必须经过较长时期的学习、实践才能造就。可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是十分现实和必要的。为配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稳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前题,应规定,非法定因素,不能随意将纪检监察干部调离纪检监察系统。只要纪检监察干部是合格的,其本人又愿意,可以允许其长期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直至退休。在纪检监察干部没有犯错误,又能够胜任纪检监察工作的前题下,若要将纪检监察干部调离纪检监察系统,事前应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3、创新干部队伍管理机制,重视干部交流。应出台一个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的专门文件或队伍建设的有关条规,包括培训、考核、交流、调整、奖惩以及派驻机构的管理,以便于操作。逐步做到派驻县直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以县纪委、监察局领导为主,编制的管理,人员的调配、使用,应以县纪委、监察局为主,派驻县直单位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考察提名,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条件成熟时,可实行由市纪委、监察局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垂直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纪检监察干部的交流包括向外系统的交流和本系统内交流。以往更注重向系统外交流,系统内交流反而是薄弱环节。为此,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向外系统交流工作的同时,更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在本系统内的交流;不仅可以在同级纪检监察机构之间进行横向交流,还可以在上下级纪检监察机构之间进行纵向交流;不仅可以交流上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干部,也可以交流上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的一般干部。这样,不仅有利于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也能避免因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而产生的不利因素。

  4、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只有不断学习,纪检监察干部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应该主动自学,向书本学,向周围同志学,在实践中学。同时,组织上也应该为纪检监察干部提供学习的场所和条件。一是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定期举办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轮流进行培训,使每个在职干部每1-2年就有一次培训学习的机会,帮助他们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并确保新进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上岗前有一个月以上的培训学习时间,使他们迅速适应新的岗位。二是建设全日制纪检监察干部学校(学院)。设立中专、大专、本科不同层次的专业,在高中毕业生或在职纪检监察干部中招收学员,培养纪检监察专业人才,充实到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三是加强学历教育。积极鼓励和支持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利用业余时间,通过在职进修、自学、函授等多种途径接受学历教育。

  5、关心干部成长,提高干部待遇。继续落实上级关于“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的决定,并善于从纪检监察干部中发现人才,提拔重用。应明确规定,纪检组长必须参加本单位的班子成员会,并参与本单位重大事项的决策,以加强监督。各单位应为纪检监察干部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办案用车等,支持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应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生活,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解除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够全身心投入到纪检监察工作中。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交流发言篇3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是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重要保障,对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必须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提高素质为目标,坚持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建设一支思想端正、靠得住、业务精通拿得起、公正廉明立得牢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近年来,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积极探索有效措施方法,从优化干部结构、强化培养锻炼、完善激励机制,创新考核办法等方面下功夫,取得了一定成效,不断推动公司纪检工作实现新突破。现根据工作要求,将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建设中存在突出问题及下一步意见建议进行调研。

  一、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基本情况

  目前,集团公司纪委配备纪委书记1名,纪委副书记1名,下设“一室两组”。即监督检查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5人;在大通和鱼卡两个矿区分别设置纪检组,各配备专职人员4人,由集团公司纪委垂直管理,对大通的6个和鱼卡4个二级单位纪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公司各二级单位根据党员人数、规模大小等实际情况均设立了纪委或纪检组。其中,鱼卡公司设纪委,配备专职纪委书记1名,下设纪检室,配备专职纪检人员2名;对涉及物资采购和销售的两个二级单位(物资供应公司、民光销售公司)配备专职纪检组长,由公司直接委派管理,两公司均设立纪检室,各配备了专职纪检人员2名;团鱼山露天煤矿、物业公司等7家二级单位均设立纪检组,纪检组长由集团公司党委任命(均为兼职),具体工作受集团公司纪委和所在矿区纪检组领导和指导。同时,各基层党支部都设置了纪检委员,从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目前,全公司专职纪检监察干部23人,兼职干部14人。

  二、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涉及面非常广的工作。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日常监督履职尽责过程中,不仅要时刻把握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原则、方针、任务、政策、方法和基本知识,具备独立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而且要熟悉经营、生产、安全、财务等各方面的管理流程和专业知识。通过调研发现,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纪检干部队伍能力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纪检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队伍能力素质的好坏直接决定纪检监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得到了加强,但现有的专兼职人员中绝大多数刚步入纪检监察岗位,人员的专业知识储备不足,缺乏实践经验,尚不能有效做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目前,集团公司现有的专兼职纪检干部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尤其是专职纪检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在日常履行监督职责时业务素质不高、履职能力不强,工作常常捉襟见肘。

  (二)部分纪检干部存在畏难情绪和老好人思想。纪检工作容易“得罪人”。部分纪检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不敢“得罪人”,担心得罪领导、担心影响个人人际关系,更担心影响自己的前程。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丢选票,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从而在实际工作中产生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老好人的心态。

  (三)面对新形势、新常态、新任务,部分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对政策理论理解把握不到位,工作抓手不够准确。

  (四)工作方法过于简单化。检查没有针对性,创新能力不足,对查找出问题没有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部分纪检干部错误地认为自己的工作就是找出他人的问题,没有对问题的整改落实进行跟踪落实,出现“年年抓整改、年年老问题”现象,造成检查工作成效不大。同时随着纪检工作的不断深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个别同志安于现状、固步自封、不思进取、停滞不前。有的同志缺乏工作主动性,坐等领导指示。

  三、提高纪检队伍建设的对策

  做好日常监督工作,纪检干部是根本也是保障,必须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从严从实加强纪检干部自身建设。集团公司纪委瞄准纪检工作短板弱项,以强化内部监督等为重要抓手,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强化自身建设,努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清廉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夯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石。

  (一)着眼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集团公司纪委大力开展全员培训,推动纪检干部增强本领,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按照纪检年度培训计划,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纪检业务培训。积极选派工作骨干参加中纪委、省纪委组织的各类专业培训。选派纪检干部参与省纪委案件审理工作,通过跟班学习、以干代训等形式,加强纪检干部多岗位历练,不断提升纪检干部综合能力。

  (二)强化对纪检干部教育监督工作。利用每月1次政治学习,每季一次业务培训,纪检微信群开展教育引导工作,提升纪检干部自身廉洁从业意识。

  (三)严管厚爱、刀刃向内,强化内部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条规定》以及《纪检监察干部交流轮岗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对自身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

  (四)加强创新。在细节上下功夫,在方式上创新招。在日常工作中客服经验主义、惯性思维,提高对工作的科学研判,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在评先选优工作中设立“优秀纪检工作者”奖项,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纪检工作者给予表彰和肯定,有力的调动了纪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下发《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重要事项督察督办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问题线索集体研究评估专题会议制度》《“政治画像”评价和企业政治生态报告制度》等21项规章制度,确保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监委及集团公司党委、纪委各项决策部署及重要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检查、限期督办,大大提升问题整改成效,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意见建议

  (一)建议继续从省纪委层面加大对国有企业纪检专业知识培训工作力度,提高国企纪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针对国企纪检人员理论知识薄弱,视野不开阔,思想不够解放,尤其是查办案件和能力不够高的问题,仍需深入系统学习纪检监察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通过交流、学习、座谈、调研、观摩等方式,开拓思路和眼界,使工作目标一致,工作思路明晰,工作信心和勇气充足。

  (二)建议有计划地选派国企纪检干部到省纪委、驻工信厅纪检检查组参加业务知识培训或是以案代训。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国企纪检干部外出参观学习,接受教育,更新观念,开阔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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